宁海县梅林街道原宁海县天元铝业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宁海县梅林街道原宁海县天元铝业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一、场地描述
宁海县梅林街道原宁 (略) 地 (略) 宁海 (略) 以西,地块东 (略) ,南 (略) ,西至山体,北至山体,此地块用地红线面积为8319m2(约12.48亩)。地块中心坐标经度为121.*°,纬度为29.*°。根据《梅林花园工业园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规划为《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2011)中的二类居住用地(R2),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的居住用地(07)。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可知,地块现状主要为空置厂房(厂房内暂存有消防用具)、 (略) ,大部分地面维持硬化状态, (略) 地表裸露,地块内空置厂房内存在部分宁海县维 (略) 遗留地沟(为机动车检测仪器放置或人员检查观察车辆底盘使用),同时地块内存在雨水管线,不存在废水池、地下储罐等其他地下设施,现场无异味,未发现疑似污染痕迹。
地块内历史上主要为宁 (略) 生产用地,以及宁海县维 (略) 检测车辆使用,涉及 (略) 。地块外东侧 (略) ,路以东为商铺、住宅以及工业企业; (略) ,路以南为商铺、住宅;西侧为霍山;北侧为山体、商铺、住宅以及工业企业。
二、调查布点与采样分析
1、监测点位布设
项目调查地块占地 (略) 宁海 (略) 以东, (略) 以南,用地面积为*m2(约126.67亩),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等相关标准规范,本次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及系统随机布点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测点位的布设。
本次调查实际共布设8个土壤采样点(地块内7个,地块外1个)、7口地下水井(地块内5个、地块外2个)。共计采集了28个土壤样品,3个地下水样品进行实验分析,以上样品数据均不包括平行样。所有样品均委托浙江人 (略) (略) 进行检测分析。
2、检测因子选择
场地历史上主要为工业用地,涉及2家工业企业,分别为宁 (略) 和宁海县维 (略) ,地块周边200m范围内有14家工业企业,主要进行注塑、机加工等。地块内企业涉及工艺主要有熔炼、浇铸、挤压等,本次调查主要考虑企业生产运营过程对地块土壤的影响,重点关注污染物:铝、铜、汞、砷、总铬、氟化物、硫化物、苯并[a]芘、石油烃(C10-C40)。
(1)土壤样品
必测项目:铅、铜、镍、砷、汞、镉、六价铬、四氯化碳、氯仿、氯*烷、1,1-二氯*烷、1,2-二氯*烷、1,1-二氯*烯、顺-1,2-二氯*烯、反-1,2-二氯*烯、二氯*烷、1,2-二氯*烷、1,1,1,2-四氯*烷、1,1,2,2-四氯*烷、四氯*烯、1,1,1-三氯*烷、1,1,2-三氯*烷、三氯*烯、1,2,3-三氯*烷、氯*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苯、苯*烯、*苯、间二*苯+对二*苯、邻二*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
其他项目:
① pH值;
②铝、总铬、氟化物、硫化物;
③石油烃(C10-C40)。
(2)地下水样品
必测项目:镍、铜、汞、砷、镉、六价铬、铅、四氯化碳、氯仿、氯*烷、1,1-二氯*烷、1,2-二氯*烷、1,1-二氯*烯、顺-1,2-二氯*烯、反-1,2-二氯*烯、二氯*烷、1,2-二氯*烷、1,1,1,2-四氯*烷、1,1,2,2-四氯*烷、四氯*烯、1,1,1-三氯*烷、1,1,2-三氯*烷、三氯*烯、1,2,3-三氯*烷、氯*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苯、苯*烯、*苯、间二*苯+对二*苯、邻二*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
其他项目:
① pH值;
②铝、总铬、氟化物、硫化物;
③石油烃(C10-C40)。
4、评价标准
该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R2),土壤评价采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对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未制定的因子,优先选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附录A敏感用地筛选值作为补充标准;对于国内未制定标准的检测因子,则将参考《美国环保署区域环境质量筛选值(RSLs)》(2023.11)通用土壤筛选值。
地下水评价主要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Ⅳ类标准进行评价,对于《地下水质量标准》中未制定的因子,优先参考《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对于国内未制定的因子,将参考《美国环保署区域环境质量筛选值(RSLs)》(2023.11)自来水筛选值(TR=1E-06,HO=1.0)。
三、调查结果分析
本次调查地块内土壤检出因子包括砷、镉、铜、铅、汞、镍、总铬、铝、石油烃(C10-C40)、硫化物、氟化物、苯并[a]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各土壤样品检测项目除铝外其余因子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土壤铝国内无标准,采用《美国环保署区域环境质量筛选值(RSLs)》(2023.11)通用土壤筛选值作为标准,土壤铝检出浓度超出该标准值。对比地块内土壤样品与对照点各检测结果,地块内、外土壤环境质量基本一致,无明显差异。铝是地壳中分布最广、储量最多的金属元素,约占地壳总质量的8.2%,仅次于氧和硅,根据《 (略) 土壤元素背景值》(中国地质大学出版社,2023.10)表4-10可知宁海县土壤中三氧化二铝的背景值为9.01~20.35mg/kg,本次调查地块内三氧化二铝的检出浓度在10.9~19.8mg/kg,符合宁海县土壤三氧化二铝的背景值范围,且地块内铝检出浓度与对照点基本一致,分析地块内铝超标原因可能主要是为地壳土壤本底含量较高,与本调查地块土壤污染不存在必然的联系,故土壤检出因子均不作为关注污染物。
地下水检出因子包括pH值、镉、铝、氟化物,各检出因子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Ⅳ类标准中对应的浓度限值。
综合分析,宁海县梅林街道原宁 (略) 地块土壤和地下水质量满足相应规划用地要求,可用于后续地块的开发利用——居住用地。在以后地块的开发建设活动中,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编制单位:浙江 (略)
联系人:王丹
联系电话:0571-*
一、场地描述
宁海县梅林街道原宁 (略) 地 (略) 宁海 (略) 以西,地块东 (略) ,南 (略) ,西至山体,北至山体,此地块用地红线面积为8319m2(约12.48亩)。地块中心坐标经度为121.*°,纬度为29.*°。根据《梅林花园工业园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规划为《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2011)中的二类居住用地(R2),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的居住用地(07)。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可知,地块现状主要为空置厂房(厂房内暂存有消防用具)、 (略) ,大部分地面维持硬化状态, (略) 地表裸露,地块内空置厂房内存在部分宁海县维 (略) 遗留地沟(为机动车检测仪器放置或人员检查观察车辆底盘使用),同时地块内存在雨水管线,不存在废水池、地下储罐等其他地下设施,现场无异味,未发现疑似污染痕迹。
地块内历史上主要为宁 (略) 生产用地,以及宁海县维 (略) 检测车辆使用,涉及 (略) 。地块外东侧 (略) ,路以东为商铺、住宅以及工业企业; (略) ,路以南为商铺、住宅;西侧为霍山;北侧为山体、商铺、住宅以及工业企业。
二、调查布点与采样分析
1、监测点位布设
项目调查地块占地 (略) 宁海 (略) 以东, (略) 以南,用地面积为*m2(约126.67亩),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等相关标准规范,本次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及系统随机布点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测点位的布设。
本次调查实际共布设8个土壤采样点(地块内7个,地块外1个)、7口地下水井(地块内5个、地块外2个)。共计采集了28个土壤样品,3个地下水样品进行实验分析,以上样品数据均不包括平行样。所有样品均委托浙江人 (略) (略) 进行检测分析。
2、检测因子选择
场地历史上主要为工业用地,涉及2家工业企业,分别为宁 (略) 和宁海县维 (略) ,地块周边200m范围内有14家工业企业,主要进行注塑、机加工等。地块内企业涉及工艺主要有熔炼、浇铸、挤压等,本次调查主要考虑企业生产运营过程对地块土壤的影响,重点关注污染物:铝、铜、汞、砷、总铬、氟化物、硫化物、苯并[a]芘、石油烃(C10-C40)。
(1)土壤样品
必测项目:铅、铜、镍、砷、汞、镉、六价铬、四氯化碳、氯仿、氯*烷、1,1-二氯*烷、1,2-二氯*烷、1,1-二氯*烯、顺-1,2-二氯*烯、反-1,2-二氯*烯、二氯*烷、1,2-二氯*烷、1,1,1,2-四氯*烷、1,1,2,2-四氯*烷、四氯*烯、1,1,1-三氯*烷、1,1,2-三氯*烷、三氯*烯、1,2,3-三氯*烷、氯*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苯、苯*烯、*苯、间二*苯+对二*苯、邻二*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
其他项目:
① pH值;
②铝、总铬、氟化物、硫化物;
③石油烃(C10-C40)。
(2)地下水样品
必测项目:镍、铜、汞、砷、镉、六价铬、铅、四氯化碳、氯仿、氯*烷、1,1-二氯*烷、1,2-二氯*烷、1,1-二氯*烯、顺-1,2-二氯*烯、反-1,2-二氯*烯、二氯*烷、1,2-二氯*烷、1,1,1,2-四氯*烷、1,1,2,2-四氯*烷、四氯*烯、1,1,1-三氯*烷、1,1,2-三氯*烷、三氯*烯、1,2,3-三氯*烷、氯*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苯、苯*烯、*苯、间二*苯+对二*苯、邻二*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
其他项目:
① pH值;
②铝、总铬、氟化物、硫化物;
③石油烃(C10-C40)。
4、评价标准
该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R2),土壤评价采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对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未制定的因子,优先选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附录A敏感用地筛选值作为补充标准;对于国内未制定标准的检测因子,则将参考《美国环保署区域环境质量筛选值(RSLs)》(2023.11)通用土壤筛选值。
地下水评价主要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Ⅳ类标准进行评价,对于《地下水质量标准》中未制定的因子,优先参考《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对于国内未制定的因子,将参考《美国环保署区域环境质量筛选值(RSLs)》(2023.11)自来水筛选值(TR=1E-06,HO=1.0)。
三、调查结果分析
本次调查地块内土壤检出因子包括砷、镉、铜、铅、汞、镍、总铬、铝、石油烃(C10-C40)、硫化物、氟化物、苯并[a]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各土壤样品检测项目除铝外其余因子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土壤铝国内无标准,采用《美国环保署区域环境质量筛选值(RSLs)》(2023.11)通用土壤筛选值作为标准,土壤铝检出浓度超出该标准值。对比地块内土壤样品与对照点各检测结果,地块内、外土壤环境质量基本一致,无明显差异。铝是地壳中分布最广、储量最多的金属元素,约占地壳总质量的8.2%,仅次于氧和硅,根据《 (略) 土壤元素背景值》(中国地质大学出版社,2023.10)表4-10可知宁海县土壤中三氧化二铝的背景值为9.01~20.35mg/kg,本次调查地块内三氧化二铝的检出浓度在10.9~19.8mg/kg,符合宁海县土壤三氧化二铝的背景值范围,且地块内铝检出浓度与对照点基本一致,分析地块内铝超标原因可能主要是为地壳土壤本底含量较高,与本调查地块土壤污染不存在必然的联系,故土壤检出因子均不作为关注污染物。
地下水检出因子包括pH值、镉、铝、氟化物,各检出因子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Ⅳ类标准中对应的浓度限值。
综合分析,宁海县梅林街道原宁 (略) 地块土壤和地下水质量满足相应规划用地要求,可用于后续地块的开发利用——居住用地。在以后地块的开发建设活动中,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编制单位:浙江 (略)
联系人:王丹
联系电话: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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