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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市无限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略) 横沥镇 (略) 30号
建设单位 东莞市无限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元,共有员工100人,项目建成厂房占地面积3600m2,建筑面积6665.638m2。项目年进行加工生产预包装食品餐具*件。现申请环保审批手续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注塑、滚印设置在密闭隔间内,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m,排气筒编号DA001),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表A.2塑料制品工业排污单位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考表可知,吸附法为可行技术。 雨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 (略) (略) 。 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可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等级标准中的较严值, (略) (略) (略) 横沥东坑合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冷却水: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项目生产设备经隔音、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使得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塑胶边角经破碎后回用于注塑工序;废包装物、不合格次品、金属碎屑、边角料(包括含油与不含油)经 (略) 回收处理。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废水性油墨、废水性油墨桶、废网版、含油墨废抹布、废活性炭,危险废物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间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公示时间 2024-05-23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横沥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横 (略) 发展中心3楼330室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市无限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略) 横沥镇 (略) 30号
建设单位 东莞市无限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元,共有员工100人,项目建成厂房占地面积3600m2,建筑面积6665.638m2。项目年进行加工生产预包装食品餐具*件。现申请环保审批手续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注塑、滚印设置在密闭隔间内,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m,排气筒编号DA001),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表A.2塑料制品工业排污单位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考表可知,吸附法为可行技术。 雨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 (略) (略) 。 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可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等级标准中的较严值, (略) (略) (略) 横沥东坑合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冷却水: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项目生产设备经隔音、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使得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塑胶边角经破碎后回用于注塑工序;废包装物、不合格次品、金属碎屑、边角料(包括含油与不含油)经 (略) 回收处理。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废水性油墨、废水性油墨桶、废网版、含油墨废抹布、废活性炭,危险废物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间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公示时间 2024-05-23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横沥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横 (略) 发展中心3楼330室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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