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马河灌区长春新区段提升改造工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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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马河灌区长春新区段提升改造工程一期

饮马河灌区长春新区段提升改造工程(一期)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饮马河灌区长春新区段提升改造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4年5月23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审批科)

通讯地址: (略) (略) 5799号长春新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2楼环保办公室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饮马河灌区长春新区段提升改造工程(一期)

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饮马河灌区珲乌高速至长吉北线段

长春新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顺 (略)

本项目位于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工程总投资*万元,主要对饮马河灌区珲乌高速至长吉北线段15条渠道进行衬砌及改造,其中干渠2条总长25.237公里、支渠13条总长12.629公里,并建设渠系建筑物8座。

1、本项目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2、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3、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工作,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噪声、扬尘、垃圾等污染周围环境。

4、固体废物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外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弃土用于工程沿线村屯低洼地填平,废塑料薄膜外卖于废品回收部门。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饮马河灌区长春新区段提升改造工程(一期)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饮马河灌区长春新区段提升改造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4年5月23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审批科)

通讯地址: (略) (略) 5799号长春新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2楼环保办公室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饮马河灌区长春新区段提升改造工程(一期)

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饮马河灌区珲乌高速至长吉北线段

长春新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顺 (略)

本项目位于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工程总投资*万元,主要对饮马河灌区珲乌高速至长吉北线段15条渠道进行衬砌及改造,其中干渠2条总长25.237公里、支渠13条总长12.629公里,并建设渠系建筑物8座。

1、本项目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2、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3、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工作,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噪声、扬尘、垃圾等污染周围环境。

4、固体废物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外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弃土用于工程沿线村屯低洼地填平,废塑料薄膜外卖于废品回收部门。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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