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马河灌区长春新区段提升改造工程一期
饮马河灌区长春新区段提升改造工程一期
饮马河灌区长春新区段提升改造工程(一期)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饮马河灌区长春新区段提升改造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4年5月23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审批科)
通讯地址: (略) (略) 5799号长春新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2楼环保办公室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饮马河灌区长春新区段提升改造工程(一期) | 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饮马河灌区珲乌高速至长吉北线段 | 长春新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 吉林省顺 (略) | 本项目位于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工程总投资*万元,主要对饮马河灌区珲乌高速至长吉北线段15条渠道进行衬砌及改造,其中干渠2条总长25.237公里、支渠13条总长12.629公里,并建设渠系建筑物8座。 | 1、本项目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2、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3、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工作,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噪声、扬尘、垃圾等污染周围环境。 4、固体废物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外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弃土用于工程沿线村屯低洼地填平,废塑料薄膜外卖于废品回收部门。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饮马河灌区长春新区段提升改造工程(一期)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饮马河灌区长春新区段提升改造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4年5月23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审批科)
通讯地址: (略) (略) 5799号长春新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2楼环保办公室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饮马河灌区长春新区段提升改造工程(一期) | 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饮马河灌区珲乌高速至长吉北线段 | 长春新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 吉林省顺 (略) | 本项目位于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工程总投资*万元,主要对饮马河灌区珲乌高速至长吉北线段15条渠道进行衬砌及改造,其中干渠2条总长25.237公里、支渠13条总长12.629公里,并建设渠系建筑物8座。 | 1、本项目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2、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3、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工作,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噪声、扬尘、垃圾等污染周围环境。 4、固体废物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外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弃土用于工程沿线村屯低洼地填平,废塑料薄膜外卖于废品回收部门。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