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2日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拟对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倍特药业生物合成技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年5月22日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拟对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倍特药业生物合成技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公众反馈意见时间(5个工作日):2024年5月23日—5月29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 承诺文件 |
1 | (略) 高新区和民街 366号前沿医学南中心 7栋 9-10层 | (略) | 在生物医药创新孵化园*号楼9-10层进行建设,主要设置:前处理室、菌种构建室、接种室、培养室、纯化仪器室、菌种保存室、灭菌室、准备室、1~5号实验室、诱导培养区等。用于基因工程菌构建及筛选进行研发实验。 | 建设期: 装修废气:采用环保油漆、涂料,严格控制室内*醛、苯系物等挥发性有机物及放射性元素氡。尽量减少装修废气的产生。施工作业空间加强通风,保证空气流通,降低废气污染物的浓度。加强施工管理,最大限度地防止跑、冒、滴、漏现象。设备安装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及噪声低的施工工艺和技术,设备注意适时维护,避免部件松动等情况使噪声增强。通过墙体、距离隔音,尽可能降低设备安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设备安装期间严格执行有关防噪规定,合理安排时间,文明施工。 运营期: 【废气】项目涉及有机溶剂的实验过程均在通风橱内进行,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分别通过两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根40米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为(DA001、DA002)。 微生物气溶胶:主要在超净工作台中产生,经设备自带的紫外光消毒装置和过滤系统(HEPA)处理后,不会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废水】生活污水经过园区生活污水预处理池(处理能力30t/d) (略) (略) ,其余废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能力600t/d) (略) (略) ,最终进入第十净水厂,满足《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限值后排入锦江。 【噪声】合理布置设备等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排风系统的风机的主排风管和进风管均安装消声器,管道进出口加柔性软接。加强设备保养及维护。 【固废】项目设置危废暂存间,用于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暂存。项目危险废物均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项目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产生一般固废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由回收站或环卫部门或有处理能力的单位统一清运处理。 | / | / |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高新区管委会6楼成都高新区生 (略) 管理局生态环境管理处
联系电话:028-* 联系传真:028-*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成都高新区生 (略) 管理局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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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时间(5个工作日):2024年5月23日—5月29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 承诺文件 |
1 | (略) 高新区和民街 366号前沿医学南中心 7栋 9-10层 | (略) | 在生物医药创新孵化园*号楼9-10层进行建设,主要设置:前处理室、菌种构建室、接种室、培养室、纯化仪器室、菌种保存室、灭菌室、准备室、1~5号实验室、诱导培养区等。用于基因工程菌构建及筛选进行研发实验。 | 建设期: 装修废气:采用环保油漆、涂料,严格控制室内*醛、苯系物等挥发性有机物及放射性元素氡。尽量减少装修废气的产生。施工作业空间加强通风,保证空气流通,降低废气污染物的浓度。加强施工管理,最大限度地防止跑、冒、滴、漏现象。设备安装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及噪声低的施工工艺和技术,设备注意适时维护,避免部件松动等情况使噪声增强。通过墙体、距离隔音,尽可能降低设备安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设备安装期间严格执行有关防噪规定,合理安排时间,文明施工。 运营期: 【废气】项目涉及有机溶剂的实验过程均在通风橱内进行,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分别通过两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根40米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为(DA001、DA002)。 微生物气溶胶:主要在超净工作台中产生,经设备自带的紫外光消毒装置和过滤系统(HEPA)处理后,不会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废水】生活污水经过园区生活污水预处理池(处理能力30t/d) (略) (略) ,其余废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能力600t/d) (略) (略) ,最终进入第十净水厂,满足《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限值后排入锦江。 【噪声】合理布置设备等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排风系统的风机的主排风管和进风管均安装消声器,管道进出口加柔性软接。加强设备保养及维护。 【固废】项目设置危废暂存间,用于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暂存。项目危险废物均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项目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产生一般固废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由回收站或环卫部门或有处理能力的单位统一清运处理。 | / | / |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高新区管委会6楼成都高新区生 (略) 管理局生态环境管理处
联系电话:028-* 联系传真:028-*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成都高新区生 (略) 管理局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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