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第五中学华大校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泉州第五中学华大校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丰泽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意见的泉州第五中学华大校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4年5月23日—5月29日(5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泉州第五中学华大校区
2.建设地点: (略) 丰泽区南埔山A-02地块
3.建设单位: (略) 丰泽丰泉商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5.项目概况:
泉州第五中学华大校区 (略) 丰泽区南埔山A-02地块,项目总投资*万元,用地面积*.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办学规模为48个班的完全中学,在校学生2400人。学校建有初中部、高中部,并配套化学、生物及物理实验室。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实验室废水、食堂废水及生活污水,实验室废水经酸碱中和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经预处理后的实验室废水、食堂废水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处理,综合废水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及城东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 (略) (略) 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
6.2废气
废气主要来自食堂油烟、实验室废气、柴油发电机废气以及汽车尾气等,柴油发电机废气、汽车尾气及实验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表2标准限值。
6.3噪声
运营期对声环境的影响因素主要有水泵、空调机组运行产生的噪声以及教学生活和大型运动会(广播)时的社会生活噪声。项目运营过程场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6.4固体废物
固废主要为实验室废弃物、实验废液及残渣、餐厨垃圾以及教职工、学生生活垃圾等。其中,实验室一般固废与生活垃圾一同由环卫部门清理处理;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师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7.公众参与情况
无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9、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地址:妙云街160号丰泽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22号窗口
邮编:*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丰泽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意见的泉州第五中学华大校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4年5月23日—5月29日(5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泉州第五中学华大校区
2.建设地点: (略) 丰泽区南埔山A-02地块
3.建设单位: (略) 丰泽丰泉商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5.项目概况:
泉州第五中学华大校区 (略) 丰泽区南埔山A-02地块,项目总投资*万元,用地面积*.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办学规模为48个班的完全中学,在校学生2400人。学校建有初中部、高中部,并配套化学、生物及物理实验室。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实验室废水、食堂废水及生活污水,实验室废水经酸碱中和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经预处理后的实验室废水、食堂废水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处理,综合废水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及城东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 (略) (略) 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
6.2废气
废气主要来自食堂油烟、实验室废气、柴油发电机废气以及汽车尾气等,柴油发电机废气、汽车尾气及实验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表2标准限值。
6.3噪声
运营期对声环境的影响因素主要有水泵、空调机组运行产生的噪声以及教学生活和大型运动会(广播)时的社会生活噪声。项目运营过程场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6.4固体废物
固废主要为实验室废弃物、实验废液及残渣、餐厨垃圾以及教职工、学生生活垃圾等。其中,实验室一般固废与生活垃圾一同由环卫部门清理处理;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师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7.公众参与情况
无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9、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地址:妙云街160号丰泽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22号窗口
邮编:*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