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新陂镇曾坑河及乐仙河乐仙段生态清洁小流域提质增效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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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新陂镇曾坑河及乐仙河乐仙段生态清洁小流域提质增效工程

(略) 水土保持事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兴宁市新陂镇曾坑河及乐仙河(乐仙段)生态清洁小流域提质增效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兴水水保字﹝2024﹞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优化水质,改善农村水环境,促进城乡可持续发展。同意你单位建设兴宁市新陂镇曾坑河及乐仙河(乐仙段)生态清洁小流域提质增效工程(项目代码:2405-*-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新陂镇乐仙村、家庄村、新元村、先声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1、对项目区流域中面积27.73k㎡进行修复改造整治,包括生态自然修复区面积11.90k㎡,综合治理区面积8.85k㎡,沟(河)道及湖库周边整治区面积0.75k㎡;2、治理河长11.075km,其中河道清障长度11.075km,新建护岸长度3.668km;治理崩岗11座,封禁管护治理面积11.90km2等配套设施。   四、项目拟建设工期:12个月。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1499.*元,其中:工程费1110.*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94.*元、预备费65.*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争取中央、省级补助资金安排解决。   六、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七、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以及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   附: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略) 水土保持事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兴宁市新陂镇曾坑河及乐仙河(乐仙段)生态清洁小流域提质增效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兴水水保字﹝2024﹞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优化水质,改善农村水环境,促进城乡可持续发展。同意你单位建设兴宁市新陂镇曾坑河及乐仙河(乐仙段)生态清洁小流域提质增效工程(项目代码:2405-*-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新陂镇乐仙村、家庄村、新元村、先声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1、对项目区流域中面积27.73k㎡进行修复改造整治,包括生态自然修复区面积11.90k㎡,综合治理区面积8.85k㎡,沟(河)道及湖库周边整治区面积0.75k㎡;2、治理河长11.075km,其中河道清障长度11.075km,新建护岸长度3.668km;治理崩岗11座,封禁管护治理面积11.90km2等配套设施。   四、项目拟建设工期:12个月。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1499.*元,其中:工程费1110.*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94.*元、预备费65.*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争取中央、省级补助资金安排解决。   六、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七、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以及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   附: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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