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物品处置公告202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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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主物品处置公告202405

  **日下午5时,我单位在龙山镇良塘村潖江河段依法扣押涉嫌违法采砂拖拉机1台,因暂未能确认该涉案物品的当事人,已对本案中止调查。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便于我单位尽快办理案件,根据《 (略) 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请上述物品的所有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龙山镇人民政府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龙山镇人民政府将依法对上述涉案物品进行拍卖、变卖。

  附件:涉嫌违法物品照片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 (略) 佛冈县龙山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办,联系人:陈先生,电话:*。)

图片1.png图片2.png




   佛冈县龙山镇人民政府

   **日


  **日下午5时,我单位在龙山镇良塘村潖江河段依法扣押涉嫌违法采砂拖拉机1台,因暂未能确认该涉案物品的当事人,已对本案中止调查。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便于我单位尽快办理案件,根据《 (略) 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请上述物品的所有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龙山镇人民政府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龙山镇人民政府将依法对上述涉案物品进行拍卖、变卖。

  附件:涉嫌违法物品照片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 (略) 佛冈县龙山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办,联系人:陈先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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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冈县龙山镇人民政府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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