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棚户区改造收尾项目中部区域02-41地块还迁安置房工程建筑设计方案总平面图调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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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棚户区改造收尾项目中部区域02-41地块还迁安置房工程建筑设计方案总平面图调整的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有关要求, (略) 滨海新区新城镇棚户区改造收尾项目(中部区域)02-41 地块还迁安置房工程建筑设计方案总平面图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31日,为期七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略) 滨海新区新城镇棚户区改造收尾项目(中部区域)02-41 地块还迁安置房工程

项目位置:滨海新区新城 (略) 以南、 (略) 以西

建设单位:天津新 (略)

设计单位:天津 (略) 规 (略)

项目简介(变更说明):1.因景观方案深化设计,1#-10#住宅楼北侧入口绿化及垃圾收集点位置进行微调。

2.因景观方案深化设计,调整配建1-1#北侧、2#及3#住宅楼北侧非机动车存放区域边界。

3.因施工图深化设计,3#楼东侧车库人行出入口东侧增加人行通道。

4.因景观方案深化设计,8#-9#住宅中间人行道取消。

5.因消防深化设计,微调1#住 (略) 流线形态(修正笔误配建1-3#南侧机动车车位数量)。

6.因消防深化设计,10#住宅西北角、5#住宅东北角增加消防回车场,车库出入口向东移。

7.因消防深化设计,配建1-2#西北角转弯半径由5米改为12米,相应调整机动车位、绿地边界。

8.因消防深化设计,7#住宅东北角增加消防回车场,西侧调 (略) 边界及转弯半径。

9.以上内容调整后,相应微调了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置、绿地边界,机动车停车位总个数无变化,非机动车停车位总个数无变化,规划要求绿地率指标无变化。

公示期间,周边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内容发表意见,请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反馈。

信函请寄:滨海新区于 (略) 681号宝策大厦裙房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邮编:*

联系人:张升鹏

联系电话:022-* (接听时间为 8:30—12:00,13:30-17:30)

邮 箱:*@*63.com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

2024年5月23日

附图:建筑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附件下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有关要求, (略) 滨海新区新城镇棚户区改造收尾项目(中部区域)02-41 地块还迁安置房工程建筑设计方案总平面图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31日,为期七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略) 滨海新区新城镇棚户区改造收尾项目(中部区域)02-41 地块还迁安置房工程

项目位置:滨海新区新城 (略) 以南、 (略) 以西

建设单位:天津新 (略)

设计单位:天津 (略) 规 (略)

项目简介(变更说明):1.因景观方案深化设计,1#-10#住宅楼北侧入口绿化及垃圾收集点位置进行微调。

2.因景观方案深化设计,调整配建1-1#北侧、2#及3#住宅楼北侧非机动车存放区域边界。

3.因施工图深化设计,3#楼东侧车库人行出入口东侧增加人行通道。

4.因景观方案深化设计,8#-9#住宅中间人行道取消。

5.因消防深化设计,微调1#住 (略) 流线形态(修正笔误配建1-3#南侧机动车车位数量)。

6.因消防深化设计,10#住宅西北角、5#住宅东北角增加消防回车场,车库出入口向东移。

7.因消防深化设计,配建1-2#西北角转弯半径由5米改为12米,相应调整机动车位、绿地边界。

8.因消防深化设计,7#住宅东北角增加消防回车场,西侧调 (略) 边界及转弯半径。

9.以上内容调整后,相应微调了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置、绿地边界,机动车停车位总个数无变化,非机动车停车位总个数无变化,规划要求绿地率指标无变化。

公示期间,周边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内容发表意见,请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反馈。

信函请寄:滨海新区于 (略) 681号宝策大厦裙房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邮编:*

联系人:张升鹏

联系电话:022-* (接听时间为 8:30—12:00,13:30-17:30)

邮 箱:*@*63.com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

2024年5月23日

附图:建筑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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