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3日对山西阳城阳泰集团白沟煤业有限公司60万吨/年矿井减量重组项目白沟煤业先期开采段进行拟审查公示
2024年5月23日对山西阳城阳泰集团白沟煤业有限公司60万吨/年矿井减量重组项目白沟煤业先期开采段进行拟审查公示
2024年5月23日对山西阳城阳泰 (略) *吨/年
矿井减量重组项目(白沟煤业先期开采段)
进行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西阳城阳泰 (略) *吨/年矿井减量重组项目(白沟煤业先期开采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3日-2024年3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大厅(F04窗口)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山西阳城阳泰 (略) *吨/年矿井减量重组项目(白沟煤业先期开采段) | (略) - 阳城 | 山西阳城阳泰 (略) | 山西绿景 (略) | 山西阳城阳泰 (略) 、山西陵川崇 (略) 2座矿井异地减量重组。山西阳城阳泰 (略) 原有产能为*吨/年,山西陵川崇 (略) 原有产能为*吨/年,合计产能为*t/a,核减产能*t/a,减量重组后矿井产能为*t/a。 | (一)加强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土地复垦等生态保护措施。加强对耕地及林地的巡查力度,出现裂缝及时充填平整,对受损土壤培肥、修整,对受损的树木及时扶正树体,适时进行抚育管理,保证耕地不减少、地力等级不降低,保证树木正常生长。按《报告书》规定时限完成“以新带老”整改措施。 严格按《报告书》要求对井田范围内工业场地、高压线、村庄等留设足够的保护煤柱,不得越界开采。加强煤炭开采过程中地表沉陷的巡视观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原煤储存块煤采用6个封闭滑坡仓,末煤储存采用封闭式储煤场;原煤输送应采用全封闭带式输送走廊, (略) 设专用洒 (略) 定期洒水降尘, (略) 面清洁和相对湿度。原煤运输采用符合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厢式货车外运。井下充填系统建成前矸石外运采用符合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厢式汽车。做好筛分破碎系统粉尘收集措施,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确保颗粒物稳定达到《煤炭洗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270-2021)的要求。工业场地锅炉均为燃气锅炉,配套安装低氮燃烧器,各污染物应稳定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的要求。 (三)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进入町店镇污水处理站;项目产生的矿井水依托现有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优先回用,剩余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4/1928-201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的要求,全盐量满足《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20〕63号)的要求;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工业场地绿化和洒水,不外排;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重复利用,不外排。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加强监测监控,确保不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报告书》要求和企业承诺时限尽快落实矸石井下充填系统建设,届时矸石全部充填井下,井下充填系统建成前矸石优先送往砖厂综合利用,利用不畅时送至原有矸石场处置;矿井水处理站污泥压滤后混入末煤外售;除尘灰混入末煤外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在工业场内危废贮存库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确保固废得到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 (五)煤矿开采过程中应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不得对奥灰水造成影响。应密切关注井田内及500m范围内白沟村深水井、陈庄村深水井、北庄村深水井和町店镇1号、2号浅水井。如发现因采煤活动造成供水管线发生破坏、影响村庄供水时,应及时修理,确保村民供水正常。 (六)按《报告书》要求,采取严格降噪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七)严格项目特征污染物排放管控,加强该项目生产过程中环境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污染物做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略) 生态环境局核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颗粒物1.665t/a、NOx0.801t/a、化学需氧量2.15t/a、氨氮0.11t/a。 (八)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风险防范,制定妥善、周密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
2024年5月23日对山西阳城阳泰 (略) *吨/年
矿井减量重组项目(白沟煤业先期开采段)
进行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西阳城阳泰 (略) *吨/年矿井减量重组项目(白沟煤业先期开采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3日-2024年3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大厅(F04窗口)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山西阳城阳泰 (略) *吨/年矿井减量重组项目(白沟煤业先期开采段) | (略) - 阳城 | 山西阳城阳泰 (略) | 山西绿景 (略) | 山西阳城阳泰 (略) 、山西陵川崇 (略) 2座矿井异地减量重组。山西阳城阳泰 (略) 原有产能为*吨/年,山西陵川崇 (略) 原有产能为*吨/年,合计产能为*t/a,核减产能*t/a,减量重组后矿井产能为*t/a。 | (一)加强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土地复垦等生态保护措施。加强对耕地及林地的巡查力度,出现裂缝及时充填平整,对受损土壤培肥、修整,对受损的树木及时扶正树体,适时进行抚育管理,保证耕地不减少、地力等级不降低,保证树木正常生长。按《报告书》规定时限完成“以新带老”整改措施。 严格按《报告书》要求对井田范围内工业场地、高压线、村庄等留设足够的保护煤柱,不得越界开采。加强煤炭开采过程中地表沉陷的巡视观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原煤储存块煤采用6个封闭滑坡仓,末煤储存采用封闭式储煤场;原煤输送应采用全封闭带式输送走廊, (略) 设专用洒 (略) 定期洒水降尘, (略) 面清洁和相对湿度。原煤运输采用符合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厢式货车外运。井下充填系统建成前矸石外运采用符合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厢式汽车。做好筛分破碎系统粉尘收集措施,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确保颗粒物稳定达到《煤炭洗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270-2021)的要求。工业场地锅炉均为燃气锅炉,配套安装低氮燃烧器,各污染物应稳定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的要求。 (三)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进入町店镇污水处理站;项目产生的矿井水依托现有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优先回用,剩余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4/1928-201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的要求,全盐量满足《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20〕63号)的要求;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工业场地绿化和洒水,不外排;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重复利用,不外排。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加强监测监控,确保不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报告书》要求和企业承诺时限尽快落实矸石井下充填系统建设,届时矸石全部充填井下,井下充填系统建成前矸石优先送往砖厂综合利用,利用不畅时送至原有矸石场处置;矿井水处理站污泥压滤后混入末煤外售;除尘灰混入末煤外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在工业场内危废贮存库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确保固废得到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 (五)煤矿开采过程中应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不得对奥灰水造成影响。应密切关注井田内及500m范围内白沟村深水井、陈庄村深水井、北庄村深水井和町店镇1号、2号浅水井。如发现因采煤活动造成供水管线发生破坏、影响村庄供水时,应及时修理,确保村民供水正常。 (六)按《报告书》要求,采取严格降噪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七)严格项目特征污染物排放管控,加强该项目生产过程中环境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污染物做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略) 生态环境局核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颗粒物1.665t/a、NOx0.801t/a、化学需氧量2.15t/a、氨氮0.11t/a。 (八)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风险防范,制定妥善、周密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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