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安思卓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50台套1000立方电解制氢加氢设备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南通安思卓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50台套1000立方电解制氢加氢设备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4-05-22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南通 (略) 年产 50 台套 1000 立方电解制氢加氢设备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 50 台套 1000 立方电解制氢加氢设备
建设地点: (略) 城北街道镇南社区 22 组
建设单位:南通 (略)
建设内容:南通 (略) 成立于 2017 年 6 月 2 日,主要从事新能源制氢设备、 新能源储能设备、燃料电池系统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租赁以及技术服务;储氢的和加氢设备(含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租赁和技术服务;加氢站成套设备的设计、生产、销售、租赁、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加氢站的设计、生产、销售、租赁、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氢能系统软件的开发、销售和技术服务;机动车零配件生产及销售。(以上经营范围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南通 (略) 现有氢能设备生产制造项 (略) (略) 城北街 (略) 333 号,该项目于 2017 年 9 月 13 日取得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氢能设备生产制造项目的批复,文件号为皋开行审环表复[2017]6 号。该项目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于 2019 年 1 月通过企业自主竣工验收,噪声及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于2019 年 1 月 28 日通过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竣工验收,文件号为皋开行审环验[2019]1 号,目前该厂区运行良好。南通 (略) 扩建的年产 50 台套 1000 立方电解制氢加氢设备生产项 (略) 城北街道镇南社区 22 组,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委托编制了《南通 (略) 年产 50 台套 1000 立方电解制氢加氢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取得了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的环评批复:皋开行审环表复[2023]04 号。(见附件)。现企业生产设施和配套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组织环保验收,本次验收为扩建项目的验收。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6月19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 冒总
联系电话:0513-*
邮 箱:*@*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2024-05-22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南通 (略) 年产 50 台套 1000 立方电解制氢加氢设备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 50 台套 1000 立方电解制氢加氢设备
建设地点: (略) 城北街道镇南社区 22 组
建设单位:南通 (略)
建设内容:南通 (略) 成立于 2017 年 6 月 2 日,主要从事新能源制氢设备、 新能源储能设备、燃料电池系统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租赁以及技术服务;储氢的和加氢设备(含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租赁和技术服务;加氢站成套设备的设计、生产、销售、租赁、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加氢站的设计、生产、销售、租赁、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氢能系统软件的开发、销售和技术服务;机动车零配件生产及销售。(以上经营范围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南通 (略) 现有氢能设备生产制造项 (略) (略) 城北街 (略) 333 号,该项目于 2017 年 9 月 13 日取得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氢能设备生产制造项目的批复,文件号为皋开行审环表复[2017]6 号。该项目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于 2019 年 1 月通过企业自主竣工验收,噪声及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于2019 年 1 月 28 日通过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竣工验收,文件号为皋开行审环验[2019]1 号,目前该厂区运行良好。南通 (略) 扩建的年产 50 台套 1000 立方电解制氢加氢设备生产项 (略) 城北街道镇南社区 22 组,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委托编制了《南通 (略) 年产 50 台套 1000 立方电解制氢加氢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取得了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的环评批复:皋开行审环表复[2023]04 号。(见附件)。现企业生产设施和配套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组织环保验收,本次验收为扩建项目的验收。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6月19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 冒总
联系电话:0513-*
邮 箱:*@*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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