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邱县东湖城东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公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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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邱县东湖城东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公示意见

邯郸邱县东湖(城东)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公示意见

2024年5月18日,国 (略)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 (略) 组织召开了邯郸邱县东湖(城东)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评报告编制单位、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等代表和专家共计12人,验收组审查本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东湖110kV变电站位于 (略) 邱县人和大街东侧, (略) 南侧,线路位于 (略) 邱县境内。

主要建设内容:

1.变电站:①东湖110kV变电站:本期新建2×50MVA主变,布置在2#和3#主变位置;②恒庄220kV变电站:本期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

2.线路:①恒庄~东湖Ⅰ回11 (略) 工程: (略) 径长度7.049km, (略) 塔单侧挂线架设5.877km,地下电缆敷设1.172km;②恒庄~东湖Ⅱ回11 (略) 工程: (略) 径长度6.918km, (略) 架设1.788km, (略) 塔单侧挂线架设3.96km,地下电缆敷设1.17km。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2年4月1 (略) 行政审批局审批,批准文号为邯审批辐表〔2022〕4号。本项目于2022年11月30日开工建设,2024年3月1日环境保护设施投入调试。实际总投资*元,环保投资49.*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56%。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勘查,竣工环保验 (略) 路径长度减少0.893km,无因变电

(略) 变化新增敏感目标,线路横向位移最大为260m,其他建设内容与环评文件及批复一致,根据《输变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辐射[2016]84号),不涉及重大变动的情况。

三、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一)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本工程在设计、施工过程中已全部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现场调查结果表明,临时占地均已得到恢复,土石方得到妥善处置。

(二)运行期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变电站内采用低噪声变压器;变电站生活污水排至化粪池,定期清运。

2.新建24.5m3事故油池,满足使用要求,本工程投运至今未产生事故废油和废旧蓄电池,如果以后运营过程中有事故废油和废旧蓄电池产生,按照国家相关危废管理规定进行处置。

四、验收监测结果

本工程变电站围墙四周、线路及敏感目标工频电场强度及工频磁感应强度监测值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规定的4kV/m、100μT的控制限值要求。

本工程变电站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要求;线路周围昼、夜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相应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敏感目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验收结论

邯郸邱县东湖(城东)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运行期间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相关要求,具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附件1:邯郸邱县东湖(城东)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pdf

附件2:邯郸邱县东湖(城东)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附件3:邯郸邱县东湖(城东)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其他需要说明事项.pdf

邯郸邱县东湖(城东)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公示意见

2024年5月18日,国 (略)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 (略) 组织召开了邯郸邱县东湖(城东)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评报告编制单位、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等代表和专家共计12人,验收组审查本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东湖110kV变电站位于 (略) 邱县人和大街东侧, (略) 南侧,线路位于 (略) 邱县境内。

主要建设内容:

1.变电站:①东湖110kV变电站:本期新建2×50MVA主变,布置在2#和3#主变位置;②恒庄220kV变电站:本期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

2.线路:①恒庄~东湖Ⅰ回11 (略) 工程: (略) 径长度7.049km, (略) 塔单侧挂线架设5.877km,地下电缆敷设1.172km;②恒庄~东湖Ⅱ回11 (略) 工程: (略) 径长度6.918km, (略) 架设1.788km, (略) 塔单侧挂线架设3.96km,地下电缆敷设1.17km。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2年4月1 (略) 行政审批局审批,批准文号为邯审批辐表〔2022〕4号。本项目于2022年11月30日开工建设,2024年3月1日环境保护设施投入调试。实际总投资*元,环保投资49.*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56%。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勘查,竣工环保验 (略) 路径长度减少0.893km,无因变电

(略) 变化新增敏感目标,线路横向位移最大为260m,其他建设内容与环评文件及批复一致,根据《输变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辐射[2016]84号),不涉及重大变动的情况。

三、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一)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本工程在设计、施工过程中已全部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现场调查结果表明,临时占地均已得到恢复,土石方得到妥善处置。

(二)运行期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变电站内采用低噪声变压器;变电站生活污水排至化粪池,定期清运。

2.新建24.5m3事故油池,满足使用要求,本工程投运至今未产生事故废油和废旧蓄电池,如果以后运营过程中有事故废油和废旧蓄电池产生,按照国家相关危废管理规定进行处置。

四、验收监测结果

本工程变电站围墙四周、线路及敏感目标工频电场强度及工频磁感应强度监测值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规定的4kV/m、100μT的控制限值要求。

本工程变电站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要求;线路周围昼、夜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相应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敏感目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验收结论

邯郸邱县东湖(城东)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运行期间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相关要求,具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附件1:邯郸邱县东湖(城东)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pdf

附件2:邯郸邱县东湖(城东)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附件3:邯郸邱县东湖(城东)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其他需要说明事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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