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开鲁县分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公开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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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开鲁县分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公开承诺

(略) 生态环境局开鲁县分局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公开承诺

为全面贯彻落实好县委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切实推动营商环境再优化再提升。 (略) 生态环境局开鲁县分局结合工作实际,现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持续推进蓝天保卫战。实施大气污染精细化管理,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强化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加强移动源环境管理,针对工业用途的柴油货车以及非道路用车汽车尾气的烟气黑度值开展检查。配合气象部门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更新完善应急减排清单,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充分利用空气自动监测站,对空气质量进行实时监测,减少颗粒物排放,力争县域空气质量年度优良率达到90.5%以上。

二、持续推进净土保卫战。加强园区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帮扶指导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加强危险废物日常管理,有效防范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风险。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确保我县无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加强对土壤污染重点单位的监管,督促企业完成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三、持续推进碧水保卫战。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摸清全县范围内排污口及周边污染源,做到“应查尽查”、“有口皆查”。加强工业园区和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管,确保废水达标排放。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完善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信息化管理平台。

四、持续优化环评审批工作。积极推动试行环评审批承诺制,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事项实行一次性告知、容缺受理、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等便民服务举措。对符合条件的同类项目实施“打捆”审批。积极与发改、工信等部门联系,第一时间掌握开鲁县2024年重点项目名单,对重点项目实行提前介入、跟踪服务。积极推进工业园区环境影响区域评估工作开展,评估成果向社会公开,并免费为园区企业使用。

五、持续加大生态保护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制度,依法查处环境保护违法行为,包括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弄虚作假专项执法检查、核与辐射专项执法检查等,运用科技执法手段,减少实地检查频率,打造“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监管模式。推动网上信访,统筹“12345”热线、微信微博等多渠道受理信访投诉,对信访举报内容进行现场核实,第一时间进行回复,让信访人百分百满意;优化原有网格化监管方案,实现网格员与企业对应,减少企业负担。

以上承诺,敬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475—*。


(略) 生态环境局开鲁县分局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公开承诺

为全面贯彻落实好县委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切实推动营商环境再优化再提升。 (略) 生态环境局开鲁县分局结合工作实际,现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持续推进蓝天保卫战。实施大气污染精细化管理,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强化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加强移动源环境管理,针对工业用途的柴油货车以及非道路用车汽车尾气的烟气黑度值开展检查。配合气象部门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更新完善应急减排清单,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充分利用空气自动监测站,对空气质量进行实时监测,减少颗粒物排放,力争县域空气质量年度优良率达到90.5%以上。

二、持续推进净土保卫战。加强园区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帮扶指导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加强危险废物日常管理,有效防范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风险。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确保我县无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加强对土壤污染重点单位的监管,督促企业完成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三、持续推进碧水保卫战。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摸清全县范围内排污口及周边污染源,做到“应查尽查”、“有口皆查”。加强工业园区和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管,确保废水达标排放。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完善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信息化管理平台。

四、持续优化环评审批工作。积极推动试行环评审批承诺制,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事项实行一次性告知、容缺受理、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等便民服务举措。对符合条件的同类项目实施“打捆”审批。积极与发改、工信等部门联系,第一时间掌握开鲁县2024年重点项目名单,对重点项目实行提前介入、跟踪服务。积极推进工业园区环境影响区域评估工作开展,评估成果向社会公开,并免费为园区企业使用。

五、持续加大生态保护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制度,依法查处环境保护违法行为,包括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弄虚作假专项执法检查、核与辐射专项执法检查等,运用科技执法手段,减少实地检查频率,打造“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监管模式。推动网上信访,统筹“12345”热线、微信微博等多渠道受理信访投诉,对信访举报内容进行现场核实,第一时间进行回复,让信访人百分百满意;优化原有网格化监管方案,实现网格员与企业对应,减少企业负担。

以上承诺,敬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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