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能天津港东疆北防波堤风电项目升压站及进出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华能天津港东疆北防波堤风电项目升压站及进出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告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传真:022-*

电子邮箱:*@*ttp://**

通讯地址:天津东疆港区 (略) 599号东疆商务中心A2座9楼

附件: 津东疆环保许可表[2024]002号


附件:津东疆环保许可表[2024]002号.pd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告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传真:022-*

电子邮箱:*@*ttp://**

通讯地址:天津东疆港区 (略) 599号东疆商务中心A2座9楼

附件: 津东疆环保许可表[2024]002号


附件:津东疆环保许可表[2024]002号.pdf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