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玉梅《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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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玉梅《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

信玉梅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南漳县城关镇便河村二组(凤凰新城)证号为鄂(2017)南漳县不动产权第*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拟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23日


信玉梅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南漳县城关镇便河村二组(凤凰新城)证号为鄂(2017)南漳县不动产权第*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拟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23日


信玉梅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南漳县城关镇便河村二组(凤凰新城)证号为鄂(2017)南漳县不动产权第*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拟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23日


信玉梅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南漳县城关镇便河村二组(凤凰新城)证号为鄂(2017)南漳县不动产权第*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拟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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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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