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4年5月23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营口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4年5月23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3日-2024年5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
通讯地址:辽宁(营口)沿海产业 (略) 28号
邮 编:*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营口 (略) (略) 生活垃圾处理厂废塑料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 | 营口 (略) | 沈阳汇邦 (略) |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内,本项目占地面积2500m2,建筑面积2320m2。本次扩建项目利用厂区现有初级肥料车间部分区域进行建设,建设日处理300吨生活垃圾筛上料生产线,新增筛上料预处理及热解设备。预处理车间设置4条预处理生产线,利用厂区闲置的初级肥料车间,设置8条热解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9000吨热解油、6600吨炭黑,本项目投资总额*元。 | 施工期: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及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运行期:(1)废气:有组织:打散去杂、破碎工序、清洗工序、分离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7排放。热解炉燃烧器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NMHC经低氮燃烧+碱液喷淋(钠碱双碱法)+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6排放。热裂解工序产生不凝气属于有机废气,将不凝气作为燃料送入燃烧室(TO)燃烧处理,中间储罐废气进入水封罐处理后送入热解炉焚烧作为燃料燃烧。产品油罐废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后送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无组织废气:1 、车间无组织废气 (2)废水:碱液喷淋废水不外排,水封罐废水和含油污水、初期雨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一部分用于本项目生产,其余废水与生活污水一 (略) 南部城区第三污水处理厂。 (3)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声环境污染物主要为打散机、输送机、清洗机、破碎机、分离机、液压进料机、热解系统(包括各类风机、泵)、打包机、出渣机套,工程中拟采取如下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所有生产设备安装在封闭生产车间内,生产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 (2)对泵、风机等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在设备基础上加垫减振材料,泵、风机进口、出口设置可曲挠橡胶接头和弹性吊、支架; (3)加强日常维护,使设备在较好的状态中运行,以较少设备产生的噪声。 (4)加强运输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优化运输车辆 (略) ,避免穿过密集的居民区。运输车辆进入城区后,减速行驶,禁鸣喇叭。 取以上措施后,可使噪声降低20-30 dB(A)以上,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运行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4) 固废:废机油、油类物质包装桶、含油抹布及手套、储罐油泥暂存于新建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活性炭产生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在厂区贮存; 废脱硫渣及除尘渣、布袋收集粉尘、落地灰作为一般固体废物处置进行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送厂区现有项目处理,不外排。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3日-2024年5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
通讯地址:辽宁(营口)沿海产业 (略) 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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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营口 (略) (略) 生活垃圾处理厂废塑料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 | 营口 (略) | 沈阳汇邦 (略) |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内,本项目占地面积2500m2,建筑面积2320m2。本次扩建项目利用厂区现有初级肥料车间部分区域进行建设,建设日处理300吨生活垃圾筛上料生产线,新增筛上料预处理及热解设备。预处理车间设置4条预处理生产线,利用厂区闲置的初级肥料车间,设置8条热解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9000吨热解油、6600吨炭黑,本项目投资总额*元。 | 施工期: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及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运行期:(1)废气:有组织:打散去杂、破碎工序、清洗工序、分离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7排放。热解炉燃烧器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NMHC经低氮燃烧+碱液喷淋(钠碱双碱法)+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6排放。热裂解工序产生不凝气属于有机废气,将不凝气作为燃料送入燃烧室(TO)燃烧处理,中间储罐废气进入水封罐处理后送入热解炉焚烧作为燃料燃烧。产品油罐废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后送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无组织废气:1 、车间无组织废气 (2)废水:碱液喷淋废水不外排,水封罐废水和含油污水、初期雨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一部分用于本项目生产,其余废水与生活污水一 (略) 南部城区第三污水处理厂。 (3)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声环境污染物主要为打散机、输送机、清洗机、破碎机、分离机、液压进料机、热解系统(包括各类风机、泵)、打包机、出渣机套,工程中拟采取如下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所有生产设备安装在封闭生产车间内,生产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 (2)对泵、风机等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在设备基础上加垫减振材料,泵、风机进口、出口设置可曲挠橡胶接头和弹性吊、支架; (3)加强日常维护,使设备在较好的状态中运行,以较少设备产生的噪声。 (4)加强运输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优化运输车辆 (略) ,避免穿过密集的居民区。运输车辆进入城区后,减速行驶,禁鸣喇叭。 取以上措施后,可使噪声降低20-30 dB(A)以上,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运行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4) 固废:废机油、油类物质包装桶、含油抹布及手套、储罐油泥暂存于新建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活性炭产生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在厂区贮存; 废脱硫渣及除尘渣、布袋收集粉尘、落地灰作为一般固体废物处置进行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送厂区现有项目处理,不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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