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州县华源矿业有限公司重选硫化铁矿加工和10万吨二氧化硅提纯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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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州县华源矿业有限公司重选硫化铁矿加工和10万吨二氧化硅提纯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象 (略) 拟委托广西 (略) 编制《重选硫化铁矿加工和10万吨二氧化硅提纯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2018.7.16),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事项作第一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重选硫化铁矿加工和10万吨二氧化硅提纯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广西象州县象州镇象石路排楼口岭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次评价仅对重选硫铁矿加工进行评价,利用现有厂房进行改建,主要设备为球磨机三台、螺旋分级机三台、分离式破碎机两台、复合式破碎机两台、摇床六十台、抽水、抽沙泵十台等基础配套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象 (略)

通讯地址:广西象州县象州镇象石路排楼口岭

联 系 人:吴总

联系电话:*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

环评单位:广西 (略)

联 系 人:韦工

联系电话:0772-*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工作程序:接受委托→工程分析→确定评价范围和内容→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部门审查。

项目评价内容:调查分析项目区域环境现状;分析项目与区域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对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并对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技术经济可行性进行论证;分析项目实施后污染物排放总量与区域环境容量的相符性;综合分析结果,从环境保护角度,对项目的环境可行性作出结论。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规定,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2018年10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正式发布了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http://**_*.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及时反映有关本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象 (略) 拟委托广西 (略) 编制《重选硫化铁矿加工和10万吨二氧化硅提纯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2018.7.16),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事项作第一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重选硫化铁矿加工和10万吨二氧化硅提纯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广西象州县象州镇象石路排楼口岭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次评价仅对重选硫铁矿加工进行评价,利用现有厂房进行改建,主要设备为球磨机三台、螺旋分级机三台、分离式破碎机两台、复合式破碎机两台、摇床六十台、抽水、抽沙泵十台等基础配套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象 (略)

通讯地址:广西象州县象州镇象石路排楼口岭

联 系 人:吴总

联系电话:*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

环评单位:广西 (略)

联 系 人:韦工

联系电话:0772-*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工作程序:接受委托→工程分析→确定评价范围和内容→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部门审查。

项目评价内容:调查分析项目区域环境现状;分析项目与区域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对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并对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技术经济可行性进行论证;分析项目实施后污染物排放总量与区域环境容量的相符性;综合分析结果,从环境保护角度,对项目的环境可行性作出结论。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规定,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2018年10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正式发布了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http://**_*.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及时反映有关本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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