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自然资源局、各直属分局、市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在不动产登记领域开展“依法登记保护产权”学习讨论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69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转发<在不动产领域开展“依法登记保护产权”学习讨论的通知>并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4〕202号)精神和《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 (略) 在不动产登记领域开展“依法登记保护产权”学习讨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排,市局拟于5月中旬至6月上旬举办三期“依法登记、保护产权”专题培训班,现通知如下:
一、全市“依法登记 保护产权”专题培训班(第一期)
(一)时间:5月中旬,约2日。
(二)方式及地点: (略) 局机关党委(纪委)组织的党纪教育授课辅导,在市局开展集中学习、讨论。
(三)参加培训人员:各旗区局分管领导,市旗登记中心主任及有关科室负责人,每个旗区、单位报名人数不超5人。
(四)培训内容
1、所有培训学 (略) 局机关党委(纪委)组织的党纪教育授课辅导。
2、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格日勒讲授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政策。
3、内蒙古蒙南律师事务所律师讲授涉不动产登记诉讼案件需注意的问题以及如何防范不动产登记风险。(市登记中心负责联络)。
4、 (略) 技术工程师讲授自治区不 (略) (略) 使用及需注意的问题、区块链技术。 5、赴康巴什登记大厅、伊金霍洛旗登记大厅开展现场教学。(市登记中心、伊旗登记中心负责)
6、组织座谈讨论。
二、全市“依法登记 保护产权”专题培训班(第二期)
(一)时间:5月下旬,约2日。
(二)方式及地点:在市局开展集中学习、讨论。
(三)参加培训人员:市旗登记中心副主任、业务骨干、登记一线业务突出人员,每个旗区、单位报名人数不超5人。
(四)培训内容
1、市局机关党委(纪委)有关人员讲授辅导党纪学习教育有关内容,观看警示教育片。(确权科负责联络)
2、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张丰讲授不动产登记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内容。
3、达拉特旗自然资源局周成勇讲授涉不动产登记诉讼案件需注意的问题以及如何防范不动产登记风险。(确权登记科负责联络)。
4、伊金霍洛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刘晔副主任、卢英杰讲授伊旗交房即交证做法及经验。
5、 (略) 技术工程 (略) 信息安全防护、智能审核等内容。(市登记中心负责联络)
6、赴康巴什登记大厅、伊金霍洛旗登记大厅开展现场教学。(市登记中心、伊旗登记中心负责)
7、组织座谈讨论。
三、全市“依法登记 保护产权”专题培训班(第三期)
(一)时间:6月上旬,约2日。
(二)方式及地点:在市局开展集中学习、讨论。
(三)参加培训人员:市旗登记中心副主任、业务骨干、登记一线业务突出人员,每个旗区、单位报名人数不超5人。
(四)培训内容
1、市局机关党委(纪委)有关人员讲授辅导党纪学习教育有关内容,观看警示教育片。(确权科负责联络)
2、乌审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人员讲授不动产登记优化营商环境的做法、林权登记有关内容。
3、鄂托克旗、杭锦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人员讲授不动产登记优化营商环境的做法、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衔接有关内容。
4、鄂托克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讲授“草原轻骑兵”不动产登记党建品牌建设做法及经验。
5、 (略) 技术工程师讲授一码管地、三维地籍等不动产智慧登记新技术等内容。(确权科负责联络)
6、赴康巴什登记大厅、伊金霍洛旗登记大厅开展现场教学。(市登记中心、伊旗登记中心负责)
7、组织座谈讨论。
四、有关事宜
(一) (略) 局集中学习、讨论的方式,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二)各旗区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安排时间和人员,报名参加三期培训学习讨论,尽量扩大相关岗位人员覆盖面,避免一人多期培训。
(三)市局不统一安排住宿、就餐、交通等事宜。培训人员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
联系人:孙慧琴、新德尼、杨之娜、项利霞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6日
各旗自然资源局、各直属分局、市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在不动产登记领域开展“依法登记保护产权”学习讨论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69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转发<在不动产领域开展“依法登记保护产权”学习讨论的通知>并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4〕202号)精神和《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 (略) 在不动产登记领域开展“依法登记保护产权”学习讨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排,市局拟于5月中旬至6月上旬举办三期“依法登记、保护产权”专题培训班,现通知如下:
一、全市“依法登记 保护产权”专题培训班(第一期)
(一)时间:5月中旬,约2日。
(二)方式及地点: (略) 局机关党委(纪委)组织的党纪教育授课辅导,在市局开展集中学习、讨论。
(三)参加培训人员:各旗区局分管领导,市旗登记中心主任及有关科室负责人,每个旗区、单位报名人数不超5人。
(四)培训内容
1、所有培训学 (略) 局机关党委(纪委)组织的党纪教育授课辅导。
2、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格日勒讲授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政策。
3、内蒙古蒙南律师事务所律师讲授涉不动产登记诉讼案件需注意的问题以及如何防范不动产登记风险。(市登记中心负责联络)。
4、 (略) 技术工程师讲授自治区不 (略) (略) 使用及需注意的问题、区块链技术。 5、赴康巴什登记大厅、伊金霍洛旗登记大厅开展现场教学。(市登记中心、伊旗登记中心负责)
6、组织座谈讨论。
二、全市“依法登记 保护产权”专题培训班(第二期)
(一)时间:5月下旬,约2日。
(二)方式及地点:在市局开展集中学习、讨论。
(三)参加培训人员:市旗登记中心副主任、业务骨干、登记一线业务突出人员,每个旗区、单位报名人数不超5人。
(四)培训内容
1、市局机关党委(纪委)有关人员讲授辅导党纪学习教育有关内容,观看警示教育片。(确权科负责联络)
2、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张丰讲授不动产登记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内容。
3、达拉特旗自然资源局周成勇讲授涉不动产登记诉讼案件需注意的问题以及如何防范不动产登记风险。(确权登记科负责联络)。
4、伊金霍洛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刘晔副主任、卢英杰讲授伊旗交房即交证做法及经验。
5、 (略) 技术工程 (略) 信息安全防护、智能审核等内容。(市登记中心负责联络)
6、赴康巴什登记大厅、伊金霍洛旗登记大厅开展现场教学。(市登记中心、伊旗登记中心负责)
7、组织座谈讨论。
三、全市“依法登记 保护产权”专题培训班(第三期)
(一)时间:6月上旬,约2日。
(二)方式及地点:在市局开展集中学习、讨论。
(三)参加培训人员:市旗登记中心副主任、业务骨干、登记一线业务突出人员,每个旗区、单位报名人数不超5人。
(四)培训内容
1、市局机关党委(纪委)有关人员讲授辅导党纪学习教育有关内容,观看警示教育片。(确权科负责联络)
2、乌审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人员讲授不动产登记优化营商环境的做法、林权登记有关内容。
3、鄂托克旗、杭锦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人员讲授不动产登记优化营商环境的做法、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衔接有关内容。
4、鄂托克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讲授“草原轻骑兵”不动产登记党建品牌建设做法及经验。
5、 (略) 技术工程师讲授一码管地、三维地籍等不动产智慧登记新技术等内容。(确权科负责联络)
6、赴康巴什登记大厅、伊金霍洛旗登记大厅开展现场教学。(市登记中心、伊旗登记中心负责)
7、组织座谈讨论。
四、有关事宜
(一) (略) 局集中学习、讨论的方式,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二)各旗区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安排时间和人员,报名参加三期培训学习讨论,尽量扩大相关岗位人员覆盖面,避免一人多期培训。
(三)市局不统一安排住宿、就餐、交通等事宜。培训人员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
联系人:孙慧琴、新德尼、杨之娜、项利霞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