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关于2024年5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关于2024年5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2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3日-2024年5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3-*
传真:0953-*
通讯地址: (略) 银河街73号( (略) 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年产*吨硅铁精选项目 | (略) 青铜峡镇艾山街南侧 | (略) (略) | 宁夏天兴 (略) | 该项目 (略) 青铜峡镇艾山街南侧,主要硅铁破碎加工生产线1条,以及其他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硅铁粉粒*吨。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81.*元,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弃物的防治。 | (一)本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二)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扬尘、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扬尘、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 (三)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破碎筛分、包装、运输等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 项目生产工序均设置于封闭车间内,破碎筛分、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由配套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分别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略) 硬化、洒水抑尘、减速慢行等措施,降低运输起尘。项目颗粒物排放须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6、表7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四)运营期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 (略) (略) ,最终进入青铜峡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水污染物排放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A级排放限值要求。 (五)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区标准要求。 (六)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废布袋由厂家进行更换回收,机修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及其包装桶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七)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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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2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3日-2024年5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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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银河街73号( (略) 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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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略) (略) 年产*吨硅铁精选项目 | (略) 青铜峡镇艾山街南侧 | (略) (略) | 宁夏天兴 (略) | 该项目 (略) 青铜峡镇艾山街南侧,主要硅铁破碎加工生产线1条,以及其他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硅铁粉粒*吨。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81.*元,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弃物的防治。 | (一)本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二)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扬尘、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扬尘、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 (三)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破碎筛分、包装、运输等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 项目生产工序均设置于封闭车间内,破碎筛分、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由配套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分别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略) 硬化、洒水抑尘、减速慢行等措施,降低运输起尘。项目颗粒物排放须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6、表7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四)运营期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 (略) (略) ,最终进入青铜峡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水污染物排放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A级排放限值要求。 (五)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区标准要求。 (六)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废布袋由厂家进行更换回收,机修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及其包装桶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七)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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