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明区固废综合利用中心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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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明区固废综合利用中心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4〕211号

关于高明区固废综合利用中心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我局 (略) 高明区杨和镇杨西大道以西、莳和坑水库以南的拟建设项目高明区固废综合利用中心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一、申请单位: (略) 高明区 (略)

  二、项目名称:高明区固废综合利用中心项目

  三、基本内容

  该项目用地面积9094.64平方米,用地性质:环境设施用地。

  四、公示时间: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6月2日(10个自然日)

  五、公示地点:建设项目现场位置

  六、 (略) 站: (略) 高明区 (略) 站

  (http://**)

  七、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 (略) 高 (略) 19号 (略) 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

  2.电子邮箱:*@*ttp://**

  3.联系电话:0757-*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反馈意见应在公示期间内提交,如期限内没有提交意见则视为无异议。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3日


佛自然资明告〔2024〕211号

关于高明区固废综合利用中心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我局 (略) 高明区杨和镇杨西大道以西、莳和坑水库以南的拟建设项目高明区固废综合利用中心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一、申请单位: (略) 高明区 (略)

  二、项目名称:高明区固废综合利用中心项目

  三、基本内容

  该项目用地面积9094.64平方米,用地性质:环境设施用地。

  四、公示时间: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6月2日(10个自然日)

  五、公示地点:建设项目现场位置

  六、 (略) 站: (略) 高明区 (略) 站

  (http://**)

  七、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 (略) 高 (略) 19号 (略) 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

  2.电子邮箱:*@*ttp://**

  3.联系电话:0757-*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反馈意见应在公示期间内提交,如期限内没有提交意见则视为无异议。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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