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利用1万吨废钢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年利用1万吨废钢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年利用*吨废钢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说明》,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双峰分局,邮编:* 联系电话:0738-* 传 真:073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年利用*吨废钢铁项目 |
建设单位 | 湖南省 (略) |
建设地点 | (略) 双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装备制造产业园 (三塘铺镇东方村) |
环评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湖南省 (略) 拟投资*元在湖南省 (略) 双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年利用*吨废钢铁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6m2,项目为改建项目,不新增用地,主要为铸造工艺调整,保留水玻璃砂浇注工艺,取消消失模铸造工艺,增加离心浇注工艺;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提高废气收集效率等。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8000吨耐磨材料的生产规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运营期原料切割粉尘、中频电炉烟尘经收集后进入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达标排放;水玻璃砂浇注烟尘、混砂造型粉尘、破模落砂粉尘、浇冒口粉尘经收集后进入2#布袋除尘器处理,精加工粉尘经收集后进入4#布袋除尘器处理,刷漆有机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一起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达标排放;旧砂再生处理粉尘进入3#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m高DA003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厂房封闭情况较好,各产尘工序未被收集粉尘约70%会沉降在厂房内,逸散到厂区外的粉尘量较少。综上,项目运营期有组织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无组织废气逸散量较少,对周围环境影响可接受。 废水:实行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制。中频电炉冷却水、淬火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综上,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 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①一般固废:分拣杂物、熔炼浮渣、废炉渣、废型砂、废涂料颗粒、焊渣、除尘器收集粉尘、地面清扫粉尘等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浇冒口边角料、淬火废渣、金属碎屑和边角料、不合格品等回用于熔炼工序。②危险废物:废切削液、漆渣、废油漆桶、废润滑油桶、废切削液桶、废润滑油、含油废抹布和手套、废活性炭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③生活垃圾收集至垃圾桶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噪声:采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隔声降噪;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
(略) 生态环境局双峰分局
2024-05-1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年利用*吨废钢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说明》,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双峰分局,邮编:* 联系电话:0738-* 传 真:073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年利用*吨废钢铁项目 |
建设单位 | 湖南省 (略) |
建设地点 | (略) 双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装备制造产业园 (三塘铺镇东方村) |
环评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湖南省 (略) 拟投资*元在湖南省 (略) 双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年利用*吨废钢铁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6m2,项目为改建项目,不新增用地,主要为铸造工艺调整,保留水玻璃砂浇注工艺,取消消失模铸造工艺,增加离心浇注工艺;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提高废气收集效率等。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8000吨耐磨材料的生产规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运营期原料切割粉尘、中频电炉烟尘经收集后进入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达标排放;水玻璃砂浇注烟尘、混砂造型粉尘、破模落砂粉尘、浇冒口粉尘经收集后进入2#布袋除尘器处理,精加工粉尘经收集后进入4#布袋除尘器处理,刷漆有机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一起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达标排放;旧砂再生处理粉尘进入3#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m高DA003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厂房封闭情况较好,各产尘工序未被收集粉尘约70%会沉降在厂房内,逸散到厂区外的粉尘量较少。综上,项目运营期有组织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无组织废气逸散量较少,对周围环境影响可接受。 废水:实行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制。中频电炉冷却水、淬火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综上,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 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①一般固废:分拣杂物、熔炼浮渣、废炉渣、废型砂、废涂料颗粒、焊渣、除尘器收集粉尘、地面清扫粉尘等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浇冒口边角料、淬火废渣、金属碎屑和边角料、不合格品等回用于熔炼工序。②危险废物:废切削液、漆渣、废油漆桶、废润滑油桶、废切削液桶、废润滑油、含油废抹布和手套、废活性炭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③生活垃圾收集至垃圾桶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噪声:采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隔声降噪;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
(略) 生态环境局双峰分局
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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