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朝阳区太阳宫乡地块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项目反馈意见采信情况的通
关于朝阳区太阳宫乡地块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项目反馈意见采信情况的通
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9日,我局对朝阳区太阳宫乡0301-613地块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项 (略) 上公示及现场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公众反馈意见13条,经与建设单位沟通,现将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一、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各方不同意见
1.公众参与意见:关于 (略) 设置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方案严格按照挂牌文件要求及交通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进行设计,宗地范围内增设 (略) ,宽度9米, (略) 设置符合《关于在控规编制和实施中 (略) 的相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并在公示方案中予以明确标注。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2.公众参与意见:关于项目规划建筑高度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严格按照挂牌文件要求设计,建筑间距及退线等均符合《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2003年)等规划文件要求。同时,依据《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GB/T *-2014),我单位聘请相关资质单位对方案进行日照计算分析,测算结果符合国家有关日照标准。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3.公众参与意见:关于项目方案公众参与方式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 (略) 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需进行公示,听取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9日,本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 (略) 站及现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共计7个工作日(9个自然日),并接受公证处全程监督,履行公众参与程序,落实供审函中“需落实周边权属单位相关要求”等相关条件。公示期间,针对项目方案,未收到关于设计方案的具体修改要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4、公众参与意见:关于公示未提供总平面图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项目现 (略) 上公示图纸均提供总平面图。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5.公众参与意见:关于项目周边交通拥堵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严格按照交通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要求进行设计,按照本方案实施后,可提 (略) 密度,缓解周边交通压力。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有关交通拥堵问题,以交通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二、与我局职责无关及不涉及本项目的意见
1、公众参与意见:关于项目拟建内容不符合《 (略) 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项目已 (略) 发改委《关于朝阳区太阳宫乡0301-613地块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项目的核准》,批复建设内容为商业、办公等,建设内容以发改批复为准。
我局意见:有关《 (略) 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问题,以发改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2.公众参与意见:关于酒仙桥旧城区改建项目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为我单 (略) 场土地招拍挂取得,酒仙桥旧城区改建项目不涉及我单位具体工作。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有关酒仙桥旧城区改建项目的问题,以其实施主体意见为准。
3.公众参与意见:关于项目施工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项目现场已完成清理整治工作,施工阶段严格按照区住建及相关部门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等工作。后续使用将严格落实国家安全部门要求。
我局意见:有关施工安全问题,以住建主管部门意见为准。有关国家安全问题,以安全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以上情况,特此通告。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
2024年5月
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9日,我局对朝阳区太阳宫乡0301-613地块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项 (略) 上公示及现场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公众反馈意见13条,经与建设单位沟通,现将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一、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各方不同意见
1.公众参与意见:关于 (略) 设置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方案严格按照挂牌文件要求及交通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进行设计,宗地范围内增设 (略) ,宽度9米, (略) 设置符合《关于在控规编制和实施中 (略) 的相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并在公示方案中予以明确标注。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2.公众参与意见:关于项目规划建筑高度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严格按照挂牌文件要求设计,建筑间距及退线等均符合《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2003年)等规划文件要求。同时,依据《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GB/T *-2014),我单位聘请相关资质单位对方案进行日照计算分析,测算结果符合国家有关日照标准。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3.公众参与意见:关于项目方案公众参与方式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 (略) 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需进行公示,听取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9日,本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 (略) 站及现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共计7个工作日(9个自然日),并接受公证处全程监督,履行公众参与程序,落实供审函中“需落实周边权属单位相关要求”等相关条件。公示期间,针对项目方案,未收到关于设计方案的具体修改要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4、公众参与意见:关于公示未提供总平面图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项目现 (略) 上公示图纸均提供总平面图。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5.公众参与意见:关于项目周边交通拥堵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严格按照交通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要求进行设计,按照本方案实施后,可提 (略) 密度,缓解周边交通压力。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有关交通拥堵问题,以交通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二、与我局职责无关及不涉及本项目的意见
1、公众参与意见:关于项目拟建内容不符合《 (略) 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项目已 (略) 发改委《关于朝阳区太阳宫乡0301-613地块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项目的核准》,批复建设内容为商业、办公等,建设内容以发改批复为准。
我局意见:有关《 (略) 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问题,以发改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2.公众参与意见:关于酒仙桥旧城区改建项目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为我单 (略) 场土地招拍挂取得,酒仙桥旧城区改建项目不涉及我单位具体工作。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有关酒仙桥旧城区改建项目的问题,以其实施主体意见为准。
3.公众参与意见:关于项目施工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项目现场已完成清理整治工作,施工阶段严格按照区住建及相关部门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等工作。后续使用将严格落实国家安全部门要求。
我局意见:有关施工安全问题,以住建主管部门意见为准。有关国家安全问题,以安全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以上情况,特此通告。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
202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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