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中国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宝马研发中心项目-已受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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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中国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宝马研发中心项目-已受理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顺义区安祥 (略) 7号楼
公示时间:2024-05-24至2024-05-30
受理时间:2024-05-24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从事汽车驾驶系统研发与升级、汽车驾驶系统测试、测试车辆保养服务等,其中测试车辆数量约为223辆(其中汽油车119辆,电车104辆)。项目建筑面积*.74m2。
行政相对人名称:宝马(中国) (略)
联系人:梁川宁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顺义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顺义区复 (略)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建设地点: (略) 顺义区安祥 (略) 7号楼
公示时间:2024-05-24至2024-05-30
受理时间:2024-05-24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从事汽车驾驶系统研发与升级、汽车驾驶系统测试、测试车辆保养服务等,其中测试车辆数量约为223辆(其中汽油车119辆,电车104辆)。项目建筑面积*.74m2。
行政相对人名称:宝马(中国) (略)
联系人:梁川宁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顺义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顺义区复 (略)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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