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富兴商贸报废机动车含新能源机动车回收拆解技术改造项目
南充富兴商贸报废机动车含新能源机动车回收拆解技术改造项目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四川 (略) 油气合建站(分期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南充富兴商贸报废机动车(含新能源机动车)回收拆解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地点: (略) 高坪区航空港工业集中 (略) 156号;
建设单位: (略) ;
建设内容:①项目不新增占地,不新建车间,依托原有厂区进行改建,新增新能源电动汽车的拆解线。②项目将原厂区成品堆放车间的西侧部分改建为新能源电动汽车拆解车间(建筑面积165m2),将原厂区的临时停放查验区改建为新能源电动汽车贮存区(占地面积386m2)、电动汽车查验区(占地面积346m2)。③项目改建后,整个厂区总的报废车回收拆解规模不变。改建前报废车拆解规模为*辆/年(包括:大中型燃油汽车2000辆/年,小型燃油汽车*辆/年);改建后报废车拆解规模仍为*辆/年(包括:新能源电动汽车6000辆/年,大中型燃油汽车2000辆/年,小型燃油汽车7000辆/年)。④原厂区现有的拆解车间、预处理及内饰座椅拆解车间、快速拆解车间及塑料固废库、综合库房、危废暂存库、废橡胶库、CNG库、氧气库、塑料库、一般固废库、办公室及办证大厅等建筑均不发生改变,总建筑面积为4592m2。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4日起不低于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电话:四川 (略) 02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四川省/ (略) /高坪区
备注: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四川 (略) 油气合建站(分期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南充富兴商贸报废机动车(含新能源机动车)回收拆解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地点: (略) 高坪区航空港工业集中 (略) 156号;
建设单位: (略) ;
建设内容:①项目不新增占地,不新建车间,依托原有厂区进行改建,新增新能源电动汽车的拆解线。②项目将原厂区成品堆放车间的西侧部分改建为新能源电动汽车拆解车间(建筑面积165m2),将原厂区的临时停放查验区改建为新能源电动汽车贮存区(占地面积386m2)、电动汽车查验区(占地面积346m2)。③项目改建后,整个厂区总的报废车回收拆解规模不变。改建前报废车拆解规模为*辆/年(包括:大中型燃油汽车2000辆/年,小型燃油汽车*辆/年);改建后报废车拆解规模仍为*辆/年(包括:新能源电动汽车6000辆/年,大中型燃油汽车2000辆/年,小型燃油汽车7000辆/年)。④原厂区现有的拆解车间、预处理及内饰座椅拆解车间、快速拆解车间及塑料固废库、综合库房、危废暂存库、废橡胶库、CNG库、氧气库、塑料库、一般固废库、办公室及办证大厅等建筑均不发生改变,总建筑面积为4592m2。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4日起不低于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电话:四川 (略) 02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四川省/ (略) /高坪区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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