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钣金机箱3000套、钣金架子1000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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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钣金机箱3000套、钣金架子1000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福建金瑞 (略) 已经基本完成《年产钣金机箱3000套、钣金架子1000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工作,即将报送环保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向公众公示年产钣金机箱3000套、钣金架子1000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假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或者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拨打以下电话向我们反映。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 (略) 马尾区亭江镇长兴路29号 (略) 3#厂房,租用厂房面积1623.79m2,根据房权证(榕房权证M字第*号),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厂房用地。其建设内容已获得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闽工信备[2024]A*号)的证明。主要从事钣金机箱、钣金架子生产与销售,新增年产钣金机箱3000套、钣金架子1000套。本项目年工作日300天,每天单班制,每班8小时。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本项目不新增职工,依托现有工程职工人数,职工约70人。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郑荣海 电话:*

邮箱:*@*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福建金瑞 (略)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0591-*

传真:0591-*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环境现状结论

水环境: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人数,不新增生活污水;本次扩建工程不涉及前处理工序,本次扩建工程主要用排水为喷淋水,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只需定期补充损耗部分。

现有工程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长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大气环境:项目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的二级标准,该地区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声环境: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现状良好。

五、环境可行性结论分析结论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主要从事钣金机箱、钣金架子的生产和销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检索《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属于以上目录中的项目。其建设内容已获得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闽工信备[2024]A*号)的证明。

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要求。

2、选址可行性分析

本项 (略) 马尾区亭江镇长兴路29号 (略) 2#厂房,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周边以工业企业为主,项目东侧、南侧为福州真伟电子其他厂房,东侧101m为长兴路,北侧60m为浩溪,北侧104m为森森木业厂,北侧370m为长柄村,西南侧133m为金泰纺织,西侧紧邻空地,西侧40m为现有工程厂房。

本项目租用 (略) (略) 马尾区亭江镇长兴路29号3#厂房,根据房权证(榕房权证M字第*号),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厂房用地,符合规划,与周边环境相容性较好。因此,本项目用地选址合理。

3、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污水

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人数,不新增生活污水;本次扩建工程不涉及前处理工序,本次扩建工程主要用排水为喷淋水,喷淋用水总量为100t/a,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只需定期补充损耗部分,损耗约10%,补充量约10t/a。

现有工程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长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为本项目废气主要为①本项目喷涂工序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拟经大旋风+滤芯过滤二级回收装置回收后回用于喷涂工序;②烘干固化工序产生的燃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有机废气经密闭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SO2、NOx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即最高允许排放浓度SO2≤550mg/m3,NOx≤240mg/m3;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中其他行业标准限值,即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非*烷总烃≤100mg/m3,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3)噪声:本项目运营后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在运行中产生的噪声。对设备设置软接头降低噪声,设置隔振垫等措施后一般可以达标,能够满足环保要求。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很小,不会引起二次污染。

六、环境保护措施及环保竣工验收

本项目新增的环保措施包括噪声防治措施、固体废物收集设施等。建设单位应该落实好各项环保行动,搞好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应落实以下环境保护措施。


七、总结论

本项 (略) 马尾区亭江镇长兴路29号,租用 (略) 3#厂房,租用厂房面积1623.79m2,主要从事钣金机箱、钣金架子生产与销售,新增年产钣金机箱3000套、钣金架子1000套,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本项目采用了先进的工艺技术,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满足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要求,项目建设能与周边环境相容。

通过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析,项目运营过程中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等造成一定的影响,经采取综合性、积极有效的防治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水、废气、噪声能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经预测分析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工程投产后具有较大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

综上,建设单位在在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加强环境管理与监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福建金瑞 (略)

2024年5月


福建金瑞 (略) 已经基本完成《年产钣金机箱3000套、钣金架子1000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工作,即将报送环保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向公众公示年产钣金机箱3000套、钣金架子1000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假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或者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拨打以下电话向我们反映。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 (略) 马尾区亭江镇长兴路29号 (略) 3#厂房,租用厂房面积1623.79m2,根据房权证(榕房权证M字第*号),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厂房用地。其建设内容已获得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闽工信备[2024]A*号)的证明。主要从事钣金机箱、钣金架子生产与销售,新增年产钣金机箱3000套、钣金架子1000套。本项目年工作日300天,每天单班制,每班8小时。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本项目不新增职工,依托现有工程职工人数,职工约70人。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郑荣海 电话:*

邮箱:*@*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福建金瑞 (略)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0591-*

传真:0591-*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环境现状结论

水环境: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人数,不新增生活污水;本次扩建工程不涉及前处理工序,本次扩建工程主要用排水为喷淋水,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只需定期补充损耗部分。

现有工程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长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大气环境:项目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的二级标准,该地区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声环境: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现状良好。

五、环境可行性结论分析结论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主要从事钣金机箱、钣金架子的生产和销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检索《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属于以上目录中的项目。其建设内容已获得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闽工信备[2024]A*号)的证明。

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要求。

2、选址可行性分析

本项 (略) 马尾区亭江镇长兴路29号 (略) 2#厂房,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周边以工业企业为主,项目东侧、南侧为福州真伟电子其他厂房,东侧101m为长兴路,北侧60m为浩溪,北侧104m为森森木业厂,北侧370m为长柄村,西南侧133m为金泰纺织,西侧紧邻空地,西侧40m为现有工程厂房。

本项目租用 (略) (略) 马尾区亭江镇长兴路29号3#厂房,根据房权证(榕房权证M字第*号),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厂房用地,符合规划,与周边环境相容性较好。因此,本项目用地选址合理。

3、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污水

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人数,不新增生活污水;本次扩建工程不涉及前处理工序,本次扩建工程主要用排水为喷淋水,喷淋用水总量为100t/a,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只需定期补充损耗部分,损耗约10%,补充量约10t/a。

现有工程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长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为本项目废气主要为①本项目喷涂工序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拟经大旋风+滤芯过滤二级回收装置回收后回用于喷涂工序;②烘干固化工序产生的燃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有机废气经密闭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SO2、NOx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即最高允许排放浓度SO2≤550mg/m3,NOx≤240mg/m3;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中其他行业标准限值,即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非*烷总烃≤100mg/m3,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3)噪声:本项目运营后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在运行中产生的噪声。对设备设置软接头降低噪声,设置隔振垫等措施后一般可以达标,能够满足环保要求。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很小,不会引起二次污染。

六、环境保护措施及环保竣工验收

本项目新增的环保措施包括噪声防治措施、固体废物收集设施等。建设单位应该落实好各项环保行动,搞好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应落实以下环境保护措施。


七、总结论

本项 (略) 马尾区亭江镇长兴路29号,租用 (略) 3#厂房,租用厂房面积1623.79m2,主要从事钣金机箱、钣金架子生产与销售,新增年产钣金机箱3000套、钣金架子1000套,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本项目采用了先进的工艺技术,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满足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要求,项目建设能与周边环境相容。

通过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析,项目运营过程中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等造成一定的影响,经采取综合性、积极有效的防治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水、废气、噪声能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经预测分析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工程投产后具有较大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

综上,建设单位在在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加强环境管理与监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福建金瑞 (略)

202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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