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分局关于对广州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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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分局关于对广州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广州银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5月 23日至 2024年05月2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39号,邮编:*

  联系电话:020-*,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银 (略) 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番禺区

建设单位

广州银 (略)

项目概况

广州银 (略) 改扩建项 (略) 番禺区石 (略) 一巷11号,申报内容为调整生产布局、增加水箱产能、增加产品种类、改造现有设备,改扩建完成后,总体项目年产空空中冷器*台、水箱*台、水空中冷器*台、水冷板*台、集成模块*台。总体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671平方米,主要建筑物有1栋单层厂房、1栋单层门卫室;总体项目主要设备有抛丸机1台、钎焊炉2套(1#炉配套粉末预喷钎机1台,2#炉配套脱脂炉1台、钎剂水预喷钎机1台、烘干炉1台)、空压机3台、浸钎设备1台、烘干脱脂设备1套、打磨设备3台、超声波清洗设备1套等;新增员工173名,内部不安排食宿。

环评机构

广州自然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旋风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钎设备清洗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水检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生活污 (略) (略) ,送前锋净水厂集中处理。该项目不增加污水排放口,改扩建后,总体项目设置污水总排放口1个。
(二)按照《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的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落实相关措施。1#钎焊炉产生的工艺废气经收集至“布袋除尘+氧化铝吸附装置”处理;1#钎焊炉产生的燃烧废气经排气筒排放;2#钎焊炉配套的脱脂炉产生的废气经直接燃烧后排放;2#钎焊炉配套的预喷钎机产生的废气经滤化器处理;2#钎焊炉配套的烘干炉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2#钎焊炉产生的工艺废气经收集至“布袋除尘+氧化铝吸附装置”处理;烘干脱脂机产生的废气经直接燃烧后与2#钎焊炉产生的燃烧废气一并排放;抛丸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至旋风水浴处理装置处理;上述废气经处理达标后通过专用管道引至所在建筑物楼顶高空排放。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该项目新增废气排放口5个,总体项目设置废气排放口8个。
加强车间边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的监控,确保车间边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废气达到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监测超标时应加强对无组织排放废气的收集和净化处理。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设生产车间,高噪声源应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定期检修设备。
(四)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废氧化铝、废弃化学品容器、含油金属边角料等属于危险废物的须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的专用贮存场所存放并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机构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广州银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5月 23日至 2024年05月2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39号,邮编:*

  联系电话:020-*,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银 (略) 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番禺区

建设单位

广州银 (略)

项目概况

广州银 (略) 改扩建项 (略) 番禺区石 (略) 一巷11号,申报内容为调整生产布局、增加水箱产能、增加产品种类、改造现有设备,改扩建完成后,总体项目年产空空中冷器*台、水箱*台、水空中冷器*台、水冷板*台、集成模块*台。总体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671平方米,主要建筑物有1栋单层厂房、1栋单层门卫室;总体项目主要设备有抛丸机1台、钎焊炉2套(1#炉配套粉末预喷钎机1台,2#炉配套脱脂炉1台、钎剂水预喷钎机1台、烘干炉1台)、空压机3台、浸钎设备1台、烘干脱脂设备1套、打磨设备3台、超声波清洗设备1套等;新增员工173名,内部不安排食宿。

环评机构

广州自然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旋风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钎设备清洗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水检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生活污 (略) (略) ,送前锋净水厂集中处理。该项目不增加污水排放口,改扩建后,总体项目设置污水总排放口1个。
(二)按照《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的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落实相关措施。1#钎焊炉产生的工艺废气经收集至“布袋除尘+氧化铝吸附装置”处理;1#钎焊炉产生的燃烧废气经排气筒排放;2#钎焊炉配套的脱脂炉产生的废气经直接燃烧后排放;2#钎焊炉配套的预喷钎机产生的废气经滤化器处理;2#钎焊炉配套的烘干炉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2#钎焊炉产生的工艺废气经收集至“布袋除尘+氧化铝吸附装置”处理;烘干脱脂机产生的废气经直接燃烧后与2#钎焊炉产生的燃烧废气一并排放;抛丸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至旋风水浴处理装置处理;上述废气经处理达标后通过专用管道引至所在建筑物楼顶高空排放。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该项目新增废气排放口5个,总体项目设置废气排放口8个。
加强车间边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的监控,确保车间边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废气达到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监测超标时应加强对无组织排放废气的收集和净化处理。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设生产车间,高噪声源应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定期检修设备。
(四)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废氧化铝、废弃化学品容器、含油金属边角料等属于危险废物的须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的专用贮存场所存放并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机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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