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卢龙县守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0万块混凝土砖折标砖及水泥构件产品项目环评文件公示
拟批准卢龙县守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0万块混凝土砖折标砖及水泥构件产品项目环评文件公示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卢龙县守金 (略) 年产*万块混凝土砖(折标砖)及水泥构件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做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电话:0335-* 通讯地址:卢龙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文件 |
1 | 卢龙县守金 (略) 年产*万块混凝土砖(折标砖)及水泥构件产品项目 | 卢龙县石门镇石门街村东 | 卢龙县守金 (略) | 秦皇岛鑫正环保 (略) | 卢龙县守金 (略) 年产*万块混凝土砖(折标砖)及水泥构件产品项目位于卢龙县石门镇石门街村东(东经 118 度51分32.418 秒,北纬 39度 44分2.144 秒)。项目占地50 亩,总建筑面积8000 平方米,包括厂房、办公用房,购置制砖机、搅拌机等设备,一期建设单线年产5000 万块混凝土标砖生产线2 条及年产9000 立方米水泥构件生产线1 条,二期建设单线年产5000 万块混凝土砖(折标砖)生产线4 条,项目建成后年产* 万块混凝土砖(折标砖)及9000 立方米水泥构件。 | 废气:(1)施工扬尘 本项目在施工期间,土建施工、建筑材料的运输、弃土堆存等,都将有扬尘产生。本次评价依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河北省2023 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及《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中的要求提出了施工过程中主要采取的施工扬尘防治措施,采取措施后项目施工期间对敏感点的大气环境产生影响较小,可以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中的要求。(2)运营期废气①有组织废气:一期工程混凝土砖生产线:水泥仓设仓顶废气收集口,配料机上方、提升机上方、搅拌机上方和面料仓入料出料、 面料搅拌机入料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DA001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中表1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排放限值,并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执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2021-10)中附件3“ (略) 水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7 mg/m3)。水泥构件生产线:水泥仓设仓顶废气收集口,配料机上方、搅拌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DA002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中表1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排放限值,并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执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2021-10)中附件3“ (略) 水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7 mg/m3) 二期工程混凝土砖生产线:水泥仓设仓顶废气收集口,配料机上方、提升机上方、搅拌机上方和面料仓入料出料、 面料搅拌机入料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DA001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中表1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排放限值,并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执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2021-10)中附件3“ (略) 水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7 mg/m3)。 (3)无组织废气,项目砂子、石子等原料车间内存放,车间地面硬化,装卸车及贮存过程设水喷淋抑尘; (略) 需硬化,并不定期清扫和洒水抑尘,车辆 (略) ;提升机、配料机入料采取装载机入料方式,入料过程设水喷淋抑尘;原料经配料机至搅拌机过程,采用皮带输送(湿物料,无尘);焊接、切割工序在车间内作业,设移动废气净化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经上述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可以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中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并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执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2021-10)中附件3“ (略) 水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0.3 mg/m3) 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为各类施工及运输机械噪声,通过本次评价提出的减噪措施及经距离衰减后,施工过程对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较低,可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包括各种生产设备、风机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等措施,预计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同时,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很小。 固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期固体废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置。施工结束后废滤袋、废包装和生活垃圾,环卫部门处理;钢筋边角料、废焊头等外售物质回收部门;沉淀池泥沙与除尘灰清理后直接作为原料回用,不暂存,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废脱模剂桶、废油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危废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生。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厂区内泼洒抑尘,不外排;生产废水包括养护排水和洗车废水,全部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综上,本项目无废水排放,对环境影响很小 | 无 | 无 |
2024年5月24日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卢龙县守金 (略) 年产*万块混凝土砖(折标砖)及水泥构件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做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电话:0335-* 通讯地址:卢龙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文件 |
1 | 卢龙县守金 (略) 年产*万块混凝土砖(折标砖)及水泥构件产品项目 | 卢龙县石门镇石门街村东 | 卢龙县守金 (略) | 秦皇岛鑫正环保 (略) | 卢龙县守金 (略) 年产*万块混凝土砖(折标砖)及水泥构件产品项目位于卢龙县石门镇石门街村东(东经 118 度51分32.418 秒,北纬 39度 44分2.144 秒)。项目占地50 亩,总建筑面积8000 平方米,包括厂房、办公用房,购置制砖机、搅拌机等设备,一期建设单线年产5000 万块混凝土标砖生产线2 条及年产9000 立方米水泥构件生产线1 条,二期建设单线年产5000 万块混凝土砖(折标砖)生产线4 条,项目建成后年产* 万块混凝土砖(折标砖)及9000 立方米水泥构件。 | 废气:(1)施工扬尘 本项目在施工期间,土建施工、建筑材料的运输、弃土堆存等,都将有扬尘产生。本次评价依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河北省2023 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及《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中的要求提出了施工过程中主要采取的施工扬尘防治措施,采取措施后项目施工期间对敏感点的大气环境产生影响较小,可以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中的要求。(2)运营期废气①有组织废气:一期工程混凝土砖生产线:水泥仓设仓顶废气收集口,配料机上方、提升机上方、搅拌机上方和面料仓入料出料、 面料搅拌机入料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DA001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中表1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排放限值,并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执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2021-10)中附件3“ (略) 水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7 mg/m3)。水泥构件生产线:水泥仓设仓顶废气收集口,配料机上方、搅拌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DA002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中表1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排放限值,并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执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2021-10)中附件3“ (略) 水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7 mg/m3) 二期工程混凝土砖生产线:水泥仓设仓顶废气收集口,配料机上方、提升机上方、搅拌机上方和面料仓入料出料、 面料搅拌机入料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DA001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中表1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排放限值,并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执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2021-10)中附件3“ (略) 水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7 mg/m3)。 (3)无组织废气,项目砂子、石子等原料车间内存放,车间地面硬化,装卸车及贮存过程设水喷淋抑尘; (略) 需硬化,并不定期清扫和洒水抑尘,车辆 (略) ;提升机、配料机入料采取装载机入料方式,入料过程设水喷淋抑尘;原料经配料机至搅拌机过程,采用皮带输送(湿物料,无尘);焊接、切割工序在车间内作业,设移动废气净化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经上述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可以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中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并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执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2021-10)中附件3“ (略) 水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0.3 mg/m3) 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为各类施工及运输机械噪声,通过本次评价提出的减噪措施及经距离衰减后,施工过程对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较低,可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包括各种生产设备、风机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等措施,预计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同时,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很小。 固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期固体废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置。施工结束后废滤袋、废包装和生活垃圾,环卫部门处理;钢筋边角料、废焊头等外售物质回收部门;沉淀池泥沙与除尘灰清理后直接作为原料回用,不暂存,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废脱模剂桶、废油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危废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生。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厂区内泼洒抑尘,不外排;生产废水包括养护排水和洗车废水,全部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综上,本项目无废水排放,对环境影响很小 | 无 | 无 |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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