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港新片区经营主体生态环境领域依法生产经营指引固定污染源类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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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港新片区经营主体生态环境领域依法生产经营指引固定污染源类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转变行政执法理念,加强对经营主体的行政指导和服务,帮助、促进经营主体依法生产经营,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起草了《临港新片区经营主体生态环境领域依法生产经营指引(固定污染源类)(征求意见稿)》。现就征求意见稿公开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略) 民和各有关单位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建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市民和有关单位可以将书面意 (略) 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

邮寄地址: (略) 徐汇 (略) 648号2319室

邮编:*

电子邮件地址:*@*63.com

咨询电话:021-*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7日。

附件:临港新片区经营主体生态环境领域依法生产经营指引(固定污染源类)(征求意见稿).pdf

(略) 司法局

(略) 生态环境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24日

为进一步转变行政执法理念,加强对经营主体的行政指导和服务,帮助、促进经营主体依法生产经营,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起草了《临港新片区经营主体生态环境领域依法生产经营指引(固定污染源类)(征求意见稿)》。现就征求意见稿公开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略) 民和各有关单位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建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市民和有关单位可以将书面意 (略) 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

邮寄地址: (略) 徐汇 (略) 648号2319室

邮编:*

电子邮件地址:*@*63.com

咨询电话:021-*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7日。

附件:临港新片区经营主体生态环境领域依法生产经营指引(固定污染源类)(征求意见稿).pdf

(略) 司法局

(略) 生态环境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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