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风险评估事项公示
社会风险评估事项公示
依据《关 (略) 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嵊市委办发[2020]17号)精神,经请示有关部门同意,现对《 (略) 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意见征求稿)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征询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一)文件名称: (略) 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
(二)文件内容:《 (略) 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意见征求稿)共分十一项内容,具体如下:
1.幼有所育:包括优孕优生、儿童健康、儿童关爱服务3个小类。
2.学有所教:包括学前教育助学、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助学、中等职业教育助学服务4个小类。
3.劳有所得:包括就业创业、工伤失业保险服务2个小类。
4.病有所医:包括公共卫生、医疗保险、计划生育扶助服务3个小类。
5.老有所养:包括养老助老、养老保险服务2个小类。
6.住有所居:包括公租房服务、住房改造服务2个小类。
7.弱有所扶:包括社会救助、公共法律服务、扶残助残服务3个小类。
8.军有所抚:主要是优军优抚服务。
9.文有所化:主要是公共文化服务。
10.体有所健:主要是公共体育服务。
11.事有所便:包括生活便利服务、生活安全服务、生活环境服务、殡葬公共服务4个小类。
二、征求公众意见内容、方式及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1)对该服务标准的态度;
(2)该服务标准实施后对当地经济、环境及社会的影响;
(3)该服务标准实施后对自身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的影响;
(4)其他意见和建议。
2.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公示期间,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与社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联系,发表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3.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七个自然日。
三、联系方式
1.评估责任主体: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嵊州大诚联合资产评估事务所
联系电话:0575-*
联系邮箱:*@*q.com
联 系 人:马女士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24日
依据《关 (略) 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嵊市委办发[2020]17号)精神,经请示有关部门同意,现对《 (略) 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意见征求稿)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征询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一)文件名称: (略) 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
(二)文件内容:《 (略) 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意见征求稿)共分十一项内容,具体如下:
1.幼有所育:包括优孕优生、儿童健康、儿童关爱服务3个小类。
2.学有所教:包括学前教育助学、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助学、中等职业教育助学服务4个小类。
3.劳有所得:包括就业创业、工伤失业保险服务2个小类。
4.病有所医:包括公共卫生、医疗保险、计划生育扶助服务3个小类。
5.老有所养:包括养老助老、养老保险服务2个小类。
6.住有所居:包括公租房服务、住房改造服务2个小类。
7.弱有所扶:包括社会救助、公共法律服务、扶残助残服务3个小类。
8.军有所抚:主要是优军优抚服务。
9.文有所化:主要是公共文化服务。
10.体有所健:主要是公共体育服务。
11.事有所便:包括生活便利服务、生活安全服务、生活环境服务、殡葬公共服务4个小类。
二、征求公众意见内容、方式及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1)对该服务标准的态度;
(2)该服务标准实施后对当地经济、环境及社会的影响;
(3)该服务标准实施后对自身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的影响;
(4)其他意见和建议。
2.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公示期间,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与社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联系,发表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3.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七个自然日。
三、联系方式
1.评估责任主体: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嵊州大诚联合资产评估事务所
联系电话:0575-*
联系邮箱:*@*q.com
联 系 人:马女士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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