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新城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规划调整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滨江新城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规划调整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滨江新城工程 (略) 规划调整地 (略) 江津区圣泉街道南北大道南段,地块北至滨江新城工程 (略) , (略) 江津区京师实验学校,西至农用地、荒地,东 (略) 。该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6.*°,北纬29.*°。滨江新城工程 (略) 规划调整地块共分为7个地块,分别是:M6-01-4地块和M6-01-1局部地块(*.62m2)、A9-08-8地块(*.19m2)、A5-05-7地块(*.42m2)、A5-02-2地块(*.97m2)、A5-01-6地块(2467.40m2)、A5-02-1地块(*.24m2)、A8-01-4地块(*.47m2)。调查总面积为*.31 m2(约358.75亩)。
滨江新城工程 (略) 规划调整地块的7个地块分布较为集中,地块多呈不规则多边形,主要为浅丘陵地貌,地块内分布有堰塘、荒地、农用地、 (略) 、居民住宅和公园,调查地块内历史上无工业企业。
(略) 江津区滨江新城建设管理中心提供的规划资料,滨江新城工程 (略) 规划调整地块拟 (略) 校用地(A31)和二类居住用地(R2),其中,M6-01-4地块和M6-01-1局部地块、A9-08-8地块、A5-02-2地块、A5-01-6地块、A5-02-1地块、A8-01-4地块拟 (略) 校用地(A31),A5-05-7地块拟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 (略) 校用地(A31)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建设用地分类中的第二类用地,二类居住用地(R2)属于第一类用地。因此,滨江新城工程 (略) 规划调整地块中的M6-01-4地块和M6-01-1局部地块、A9-08-8地块、A5-02-2地块、A5-01-6地块、A5-02-1地块A8-01-4地块按照(*)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A5-05-7地块按照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结合前期调查及现场踏勘情况,在地块内共布设39个土壤监测点位,1个地表积水监测点位,1个底泥监测点位,采集并分析了76个土壤样品(另采8个土壤平行样品),1个地表积水样品(另采集1个平行样),1个底泥样品(另采集1个平行样)。土壤样品监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中所有项目,pH、石油烃(C10-C40)、*酮及氰化物;地表积水监测因子包括pH、总砷、总镉、六价铬、总铜、总铅、总汞及总镍;底泥监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中所有项目及pH。
监测结果表明:A5-05-7地块所有送检土壤样品、底泥样品中关注污染物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M6-01-4地块和M6-01-1局部地块、A9-08-8地块、A5-02-2地块、A5-01-6地块、A5-02-1地块、A8-01-4地块所有送检土壤样品中关注污染物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同时低于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中未包含的关注污染物*酮的含量也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中第二类用地条件下推导得到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同时低于第一类用地条件下推导得到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表积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级标准和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综上所述,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相关规定,本报告认为调查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地要求,调查地块中的M6-01-4地块和M6-01-1局部地块、A9-08-8地块、A5-02-2地块、A5-01-6地块、A5-02-1地块、A8-01-4地块为第二类用地,其土壤质量同时满足第一类用地要求,可按规划的用地性质进行开发利用。
滨江新城工程 (略) 规划调整地 (略) 江津区圣泉街道南北大道南段,地块北至滨江新城工程 (略) , (略) 江津区京师实验学校,西至农用地、荒地,东 (略) 。该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6.*°,北纬29.*°。滨江新城工程 (略) 规划调整地块共分为7个地块,分别是:M6-01-4地块和M6-01-1局部地块(*.62m2)、A9-08-8地块(*.19m2)、A5-05-7地块(*.42m2)、A5-02-2地块(*.97m2)、A5-01-6地块(2467.40m2)、A5-02-1地块(*.24m2)、A8-01-4地块(*.47m2)。调查总面积为*.31 m2(约358.75亩)。
滨江新城工程 (略) 规划调整地块的7个地块分布较为集中,地块多呈不规则多边形,主要为浅丘陵地貌,地块内分布有堰塘、荒地、农用地、 (略) 、居民住宅和公园,调查地块内历史上无工业企业。
(略) 江津区滨江新城建设管理中心提供的规划资料,滨江新城工程 (略) 规划调整地块拟 (略) 校用地(A31)和二类居住用地(R2),其中,M6-01-4地块和M6-01-1局部地块、A9-08-8地块、A5-02-2地块、A5-01-6地块、A5-02-1地块、A8-01-4地块拟 (略) 校用地(A31),A5-05-7地块拟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 (略) 校用地(A31)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建设用地分类中的第二类用地,二类居住用地(R2)属于第一类用地。因此,滨江新城工程 (略) 规划调整地块中的M6-01-4地块和M6-01-1局部地块、A9-08-8地块、A5-02-2地块、A5-01-6地块、A5-02-1地块A8-01-4地块按照(*)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A5-05-7地块按照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结合前期调查及现场踏勘情况,在地块内共布设39个土壤监测点位,1个地表积水监测点位,1个底泥监测点位,采集并分析了76个土壤样品(另采8个土壤平行样品),1个地表积水样品(另采集1个平行样),1个底泥样品(另采集1个平行样)。土壤样品监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中所有项目,pH、石油烃(C10-C40)、*酮及氰化物;地表积水监测因子包括pH、总砷、总镉、六价铬、总铜、总铅、总汞及总镍;底泥监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中所有项目及pH。
监测结果表明:A5-05-7地块所有送检土壤样品、底泥样品中关注污染物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M6-01-4地块和M6-01-1局部地块、A9-08-8地块、A5-02-2地块、A5-01-6地块、A5-02-1地块、A8-01-4地块所有送检土壤样品中关注污染物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同时低于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中未包含的关注污染物*酮的含量也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中第二类用地条件下推导得到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同时低于第一类用地条件下推导得到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表积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级标准和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综上所述,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相关规定,本报告认为调查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地要求,调查地块中的M6-01-4地块和M6-01-1局部地块、A9-08-8地块、A5-02-2地块、A5-01-6地块、A5-02-1地块、A8-01-4地块为第二类用地,其土壤质量同时满足第一类用地要求,可按规划的用地性质进行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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