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建华亭发电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中电建华亭发电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中电建(华亭) (略)
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2023年甘肃省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甘环气候发〔2023〕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中电建(华亭) (略) 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础信息
1、企业名称:中电建(华亭) (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
3、法人代表:马鸣镝
4、地址: (略) 华亭县西华镇西华村
5、联系方式:0933-*、*
6、产品和规模:
发电量:14.06亿Kwh/a
供热量:254.*GJ/a。
二、执行标准
1、废气: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制要求。
2、废水: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3、噪声: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2类标准。
三、污染物治理及排放情况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排放
公司废气排放主要为燃煤锅炉产生的烟气,其主要污染物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NOx)。公司每台循环流化床锅炉配置一台双室四电场电除尘器、一套脱硫装置(石灰石粉仓+旋转给料阀+罗茨风机+输送管道+分路器),每台锅炉配套一套SNCR脱硝装置(尿素溶液作为脱硝还原剂),原煤燃烧产生的烟气经炉内脱硫、电除尘器除尘、SNCR脱硝后,经引风机、烟囱(2台锅炉共用一座,高度150米、出口内径5.5米)排入大气。同时,因锅炉燃烧方式为低温燃烧方式(炉膛平均温度为850℃)并辅以一、二次风量调配,有效地控制了氮氧化物的产生。同时,2台锅炉分别安装了烟气连续监测系统(CEMS),对排放烟气中的烟尘、二氧化硫和NOx等污染物相关指标、参数进行在线监测,同时将采集数据同步上传省生态环境厅、市生态环境局。
(2)无组织废气
储煤场:在贮煤场周围加装有双层柔性 (略) (高12米,总长度314.34米,总面积3772平米),贮煤场内设有6个高压抑尘水枪对堆煤、取煤过程的扬尘进行有效全面压制;同时定时或在风速较大时,向煤场洒水。煤场至主厂房的输煤皮带采用全封闭的栈桥,不会引起二次扬尘,且输煤系统共安装22台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和静电除尘器防止二次扬尘。在煤场四周种植高大树木及低矮灌木,减小煤尘的扩散。
除灰系统:粉煤灰用专用密闭式罐车拉运出厂;
石灰石储仓:全封闭式储仓,运送方式为专用自卸密闭式罐车运输。
2、废水
企业所有废水全部回收重复利用,不设置外排口,废水为零排放。
3、噪声
企业对噪声较高的声源选用优质设备,通过消声、隔声、防震、距离衰减等措施后,经检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公司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机组运行及除尘设施产生的粉煤灰和灰渣,粉煤灰和灰渣销往附近水泥厂用作生产粉煤灰水泥的原料。危险废物主要有实验室产生的实验室过期药品、废铅蓄电池和含有隔膜、热绝缘体等石棉材料的设施保养拆换及车辆制动器衬片的更换产生的石棉废物、设备维修产生的含油废液及废擦布等,危险废物收集后由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四、污染物总量达标放情况
污染物总量达标放情况一览表
排放物名称 | 颗粒物(t/a) | 二氧化硫(t/a) | NOx(t/a) |
总量控制指标 | 174 | 900 | 900 |
实际排放总量 | 93.66 | 664.52 | 411.57 |
达标评价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五、公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1.公示时间:2023年4月21日-4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2.联系人:曹永菊 联系电话:0933-*、*
中电建(华亭) (略)
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2023年甘肃省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甘环气候发〔2023〕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中电建(华亭) (略) 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础信息
1、企业名称:中电建(华亭) (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
3、法人代表:马鸣镝
4、地址: (略) 华亭县西华镇西华村
5、联系方式:0933-*、*
6、产品和规模:
发电量:14.06亿Kwh/a
供热量:254.*GJ/a。
二、执行标准
1、废气: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制要求。
2、废水: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3、噪声: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2类标准。
三、污染物治理及排放情况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排放
公司废气排放主要为燃煤锅炉产生的烟气,其主要污染物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NOx)。公司每台循环流化床锅炉配置一台双室四电场电除尘器、一套脱硫装置(石灰石粉仓+旋转给料阀+罗茨风机+输送管道+分路器),每台锅炉配套一套SNCR脱硝装置(尿素溶液作为脱硝还原剂),原煤燃烧产生的烟气经炉内脱硫、电除尘器除尘、SNCR脱硝后,经引风机、烟囱(2台锅炉共用一座,高度150米、出口内径5.5米)排入大气。同时,因锅炉燃烧方式为低温燃烧方式(炉膛平均温度为850℃)并辅以一、二次风量调配,有效地控制了氮氧化物的产生。同时,2台锅炉分别安装了烟气连续监测系统(CEMS),对排放烟气中的烟尘、二氧化硫和NOx等污染物相关指标、参数进行在线监测,同时将采集数据同步上传省生态环境厅、市生态环境局。
(2)无组织废气
储煤场:在贮煤场周围加装有双层柔性 (略) (高12米,总长度314.34米,总面积3772平米),贮煤场内设有6个高压抑尘水枪对堆煤、取煤过程的扬尘进行有效全面压制;同时定时或在风速较大时,向煤场洒水。煤场至主厂房的输煤皮带采用全封闭的栈桥,不会引起二次扬尘,且输煤系统共安装22台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和静电除尘器防止二次扬尘。在煤场四周种植高大树木及低矮灌木,减小煤尘的扩散。
除灰系统:粉煤灰用专用密闭式罐车拉运出厂;
石灰石储仓:全封闭式储仓,运送方式为专用自卸密闭式罐车运输。
2、废水
企业所有废水全部回收重复利用,不设置外排口,废水为零排放。
3、噪声
企业对噪声较高的声源选用优质设备,通过消声、隔声、防震、距离衰减等措施后,经检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公司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机组运行及除尘设施产生的粉煤灰和灰渣,粉煤灰和灰渣销往附近水泥厂用作生产粉煤灰水泥的原料。危险废物主要有实验室产生的实验室过期药品、废铅蓄电池和含有隔膜、热绝缘体等石棉材料的设施保养拆换及车辆制动器衬片的更换产生的石棉废物、设备维修产生的含油废液及废擦布等,危险废物收集后由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四、污染物总量达标放情况
污染物总量达标放情况一览表
排放物名称 | 颗粒物(t/a) | 二氧化硫(t/a) | NOx(t/a) |
总量控制指标 | 174 | 900 | 900 |
实际排放总量 | 93.66 | 664.52 | 411.57 |
达标评价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五、公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1.公示时间:2023年4月21日-4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2.联系人:曹永菊 联系电话: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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