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商城县灌河生态综合治理一期工程整合资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拟对商城县灌河生态综合治理一期工程整合资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商城分局
关于拟对商城县灌河生态综合治理(一期)工程整合资金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商城县灌河生态综合治理(一期)工程整合资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4年5月24日—2023年5月28日)
听政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376—*
通讯地址:商城县金刚台大道东段(邮编*)
2024年5月24日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商城县灌河生态综合治理(一期)工程整合资金项目 | (略) 商城县鲇鱼山办事处、河凤桥乡、双椿铺镇(灌河烟头北溢流堰~鲇鱼山总干渠渡槽段) | 商城县水利局 | 河南 (略) | 本项目总投资9134.*元,主要内容包括河道清淤疏浚、生态岸坡防护、河道岸缘整 (略) 工程4部分。工程治理范围为灌河桩号4+035(烟北头溢流堰)~15+750(鲇鱼山干渠渡槽),总长度11.715km,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疏浚11.715km、生态岸坡防护1.345km、河道岸缘整治7.415km、 (略) ( (略) -罗家塆段)2.56km及岳飞 (略) 0.1km和 (略) (陶家河-辛店村洪老营)13.93km。 | 1、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1)在车辆冲洗处设置车辆冲洗池,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2)租用周边村民民房作为宿舍,不再单独设置生活区;(3)河道清淤疏浚作业产生的悬浮物:施工期间应在施工点周围布设透水防污帘等工程措施,控制悬浮物扩散,并在疏浚作业期间,应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跟踪监测,主要监测项目为SS,一旦发现SS增量大于10mg/L时,应控制疏浚作业强度;(4)船舶含油污水:舱底油污水经收集并排入接收装置,靠岸后移至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集中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项目营运期:加强工程区域管理,禁止未经允许的车辆驶 (略) ,避免发生过往车辆滴洒或泄漏的石 (略) 面径流污染水体情况发生。 2、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1)施工扬尘:施工工地开工前必须做到“六个到位”、建筑施工工地都要执行“8个100%”、对工地出口两侧各 (略) 面实行“三包”、项目施工现场必须做到“两个禁止”、 (略) 扬尘管理、设置围挡、开展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大风天气停止土方等易产生扬尘作业的建设工程、堆土场采用湿法作业、堆土场四周设置围挡;(2)运输扬尘:①转运前提前做好材料运输计划; (略) 上运输车辆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县道、省道、国道严格按照交规控制车辆运输速度;③车辆运输实行欠量装车;④车辆出场前必须清洗干净,保证车辆清洁后方可放行,门口铺设草帘被,防 (略) ;⑤运输主干道配置洒水车定时洒水,控制扬尘污染;⑥加强车辆管理,严禁车辆乱碾乱压;⑦ (略) 定期检修, (略) 平整;(3)机械尾气: (略) 作业车辆:优先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运输车辆禁止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②水面作业船舶:水面作业船舶应使用清洁燃油,通过使用清洁柴油并安装尾气净化装置,船舶燃油废气排放满足《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GB*—2016)排放限值,以减少尾气排放;加强水面作业船舶维护保养,避免设备故障运行。(4)恶臭:定期喷洒除臭剂;(5)沥青烟气:空旷场地作业,自然扩散和稀释。项目营运期:(1)运输扬尘: (略) 的清扫、养护, (略) 平整、清洁,市政洒水车洒水降尘;(2)机械尾气:植树绿化、 (略) (略) 面养护等。 本项目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周边保护目标颗粒物浓度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 3、落实噪声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1)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采取隔音降噪措施;(2)保护噪声接受者;对施工运输车辆严格控制和管理;(3)对施工场所周边200m范围内噪声敏感目标采取声屏障措施,以保证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要求;项目营运期:(1)加强机动车辆管理;(2)道路工程养护部门应 (略) 面, (略) 面的良好状况;(3)加强交通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等交通规则;(4)加强拟建项目沿线的声环境质量的环境监测工作,及时采取相应的减缓措施,以保证周边敏感点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2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施工期:(1)一般固废:疏浚物和岸缘整治工程挖方产生的泥沙交于砂石处理中心(商城县 (略) )处置,处置过程产生的弃土用于岸缘整治工程回填;沉淀池产生的沉渣定期清理后作为弃土堆存于泥沙临时堆放点:(2)危险废物:疏浚船舶、工程车辆和机械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含油手套、抹布等,集中收集后暂存于设置于施工营地的危废暂存间内,定期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避免进入土壤或地表水体;(3)生活垃圾:项目区设置垃圾收集设施,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运送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中转站。在施工过程中应保证固体废物去向合理,不产生二次污染;项目营运期:对过往的汽车进行必要的管理,对路面进行定期清扫。本项目一般固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 5、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1)避让:①非汛期施工;②施工前对相关施工人员广泛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与政策,增强他们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意识;③在工程施工当中,应加强管理,限定施工区域,不准擅自扩大临时施工场地,避免人为对地表植被的破坏;施工期间,在施工区设置生态警示牌;④施工中严禁将施工废水排入河中;(2)减缓:①非汛期施工;②施工前对相关施工人员广泛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与政策,增强他们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意识;③在工程施工当中,应加强管理,限定施工区域,不准擅自扩大临时施工场地,避免人为对地表植被的破坏;施工期间,在施工区设置生态警示牌;④施工中严禁将施工废水排入河中;土方施工前剥离地表表土层,堆存于临时堆土场,待施工结束后用于地表表土覆盖;(3)恢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进行林地补偿相关工作:项目营运期:施工营地复植,临时堆土场地表恢复。 6、落实环境风险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加强疏浚作业、挖泥船用油、柴油泄漏管控3方面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到位,无环境风险事故发生:项目营运期:禁止危险品 (略) 运输,同时做好应急计划,通过加强监控管理,并制定合理危险应急处理机制体系,使突发事故中的污染风险降至最低。 | 无 |
(略) 生态环境局商城分局
关于拟对商城县灌河生态综合治理(一期)工程整合资金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商城县灌河生态综合治理(一期)工程整合资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4年5月24日—2023年5月28日)
听政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376—*
通讯地址:商城县金刚台大道东段(邮编*)
2024年5月24日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商城县灌河生态综合治理(一期)工程整合资金项目 | (略) 商城县鲇鱼山办事处、河凤桥乡、双椿铺镇(灌河烟头北溢流堰~鲇鱼山总干渠渡槽段) | 商城县水利局 | 河南 (略) | 本项目总投资9134.*元,主要内容包括河道清淤疏浚、生态岸坡防护、河道岸缘整 (略) 工程4部分。工程治理范围为灌河桩号4+035(烟北头溢流堰)~15+750(鲇鱼山干渠渡槽),总长度11.715km,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疏浚11.715km、生态岸坡防护1.345km、河道岸缘整治7.415km、 (略) ( (略) -罗家塆段)2.56km及岳飞 (略) 0.1km和 (略) (陶家河-辛店村洪老营)13.93km。 | 1、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1)在车辆冲洗处设置车辆冲洗池,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2)租用周边村民民房作为宿舍,不再单独设置生活区;(3)河道清淤疏浚作业产生的悬浮物:施工期间应在施工点周围布设透水防污帘等工程措施,控制悬浮物扩散,并在疏浚作业期间,应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跟踪监测,主要监测项目为SS,一旦发现SS增量大于10mg/L时,应控制疏浚作业强度;(4)船舶含油污水:舱底油污水经收集并排入接收装置,靠岸后移至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集中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项目营运期:加强工程区域管理,禁止未经允许的车辆驶 (略) ,避免发生过往车辆滴洒或泄漏的石 (略) 面径流污染水体情况发生。 2、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1)施工扬尘:施工工地开工前必须做到“六个到位”、建筑施工工地都要执行“8个100%”、对工地出口两侧各 (略) 面实行“三包”、项目施工现场必须做到“两个禁止”、 (略) 扬尘管理、设置围挡、开展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大风天气停止土方等易产生扬尘作业的建设工程、堆土场采用湿法作业、堆土场四周设置围挡;(2)运输扬尘:①转运前提前做好材料运输计划; (略) 上运输车辆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县道、省道、国道严格按照交规控制车辆运输速度;③车辆运输实行欠量装车;④车辆出场前必须清洗干净,保证车辆清洁后方可放行,门口铺设草帘被,防 (略) ;⑤运输主干道配置洒水车定时洒水,控制扬尘污染;⑥加强车辆管理,严禁车辆乱碾乱压;⑦ (略) 定期检修, (略) 平整;(3)机械尾气: (略) 作业车辆:优先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运输车辆禁止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②水面作业船舶:水面作业船舶应使用清洁燃油,通过使用清洁柴油并安装尾气净化装置,船舶燃油废气排放满足《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GB*—2016)排放限值,以减少尾气排放;加强水面作业船舶维护保养,避免设备故障运行。(4)恶臭:定期喷洒除臭剂;(5)沥青烟气:空旷场地作业,自然扩散和稀释。项目营运期:(1)运输扬尘: (略) 的清扫、养护, (略) 平整、清洁,市政洒水车洒水降尘;(2)机械尾气:植树绿化、 (略) (略) 面养护等。 本项目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周边保护目标颗粒物浓度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 3、落实噪声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1)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采取隔音降噪措施;(2)保护噪声接受者;对施工运输车辆严格控制和管理;(3)对施工场所周边200m范围内噪声敏感目标采取声屏障措施,以保证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要求;项目营运期:(1)加强机动车辆管理;(2)道路工程养护部门应 (略) 面, (略) 面的良好状况;(3)加强交通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等交通规则;(4)加强拟建项目沿线的声环境质量的环境监测工作,及时采取相应的减缓措施,以保证周边敏感点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2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施工期:(1)一般固废:疏浚物和岸缘整治工程挖方产生的泥沙交于砂石处理中心(商城县 (略) )处置,处置过程产生的弃土用于岸缘整治工程回填;沉淀池产生的沉渣定期清理后作为弃土堆存于泥沙临时堆放点:(2)危险废物:疏浚船舶、工程车辆和机械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含油手套、抹布等,集中收集后暂存于设置于施工营地的危废暂存间内,定期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避免进入土壤或地表水体;(3)生活垃圾:项目区设置垃圾收集设施,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运送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中转站。在施工过程中应保证固体废物去向合理,不产生二次污染;项目营运期:对过往的汽车进行必要的管理,对路面进行定期清扫。本项目一般固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 5、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1)避让:①非汛期施工;②施工前对相关施工人员广泛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与政策,增强他们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意识;③在工程施工当中,应加强管理,限定施工区域,不准擅自扩大临时施工场地,避免人为对地表植被的破坏;施工期间,在施工区设置生态警示牌;④施工中严禁将施工废水排入河中;(2)减缓:①非汛期施工;②施工前对相关施工人员广泛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与政策,增强他们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意识;③在工程施工当中,应加强管理,限定施工区域,不准擅自扩大临时施工场地,避免人为对地表植被的破坏;施工期间,在施工区设置生态警示牌;④施工中严禁将施工废水排入河中;土方施工前剥离地表表土层,堆存于临时堆土场,待施工结束后用于地表表土覆盖;(3)恢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进行林地补偿相关工作:项目营运期:施工营地复植,临时堆土场地表恢复。 6、落实环境风险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加强疏浚作业、挖泥船用油、柴油泄漏管控3方面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到位,无环境风险事故发生:项目营运期:禁止危险品 (略) 运输,同时做好应急计划,通过加强监控管理,并制定合理危险应急处理机制体系,使突发事故中的污染风险降至最低。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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