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天溯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计量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关于深圳天溯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计量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1、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
2、公示时限: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邮件或信函(以邮戳为准)方式提出意见。
邮箱:*@*ttp://**
信函请寄至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天津滨海高新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收(邮编:*)。请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天溯 (略) 天津分公司计量实验室项目的意见。
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5、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项目名称 | 深圳天溯 (略) 天津分公司计量实验室项目 |
建设地点 | 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 (略) 6 (略) 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大楼10层1001 |
建设单位 | 深圳天溯 (略) 天津分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众信汇达(天津) (略) |
项目概况 | 深圳天溯 (略) 天津分公司拟投资*元,租赁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 (略) 6 (略) 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大楼10层1001,建设计量实验室项目。该项目建筑面积1437平方米,设置热学室、电学室、力学室、长度室、精测室、理化室、天平室等区域,购置相关检验设备,对客户的仪器仪表等设备进行检验校准,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出具检验报告*份。该项目不涉及放射性物质的使用。该项目环保投资*元,主要用于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收集暂存设施、环境风险防控、排污口规范化等。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在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建设。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分析结论: (一)本项目化学试剂在客户处外检使用,产生的废气由客户收集治理,本项目无废气排放。 (二) 生活污水、待检器皿清洗废水、器皿容量检验废水、纯水机排浓水,经厂区化粪池静置沉淀后,通过厂区污水 (略) (略) ,最终 (略) 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厂区污水总排口废水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限值要求。 (三)空盒气压表检定箱、恒温槽、鼓风干燥箱、温湿度检定箱等设备为主要噪声源。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 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生活垃圾袋装收集, (略) 管理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废蔗糖溶液和包装品、废反渗透膜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其中废包装材料、废蔗糖溶液和包装品定期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废反渗透膜交由设备厂家回收处理;废导热油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确保处置去向合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对危险物料的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有效避免事故发生。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公示时间 | 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10日 |
2024年4月2日
1、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
2、公示时限: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邮件或信函(以邮戳为准)方式提出意见。
邮箱:*@*ttp://**
信函请寄至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天津滨海高新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收(邮编:*)。请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天溯 (略) 天津分公司计量实验室项目的意见。
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5、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项目名称 | 深圳天溯 (略) 天津分公司计量实验室项目 |
建设地点 | 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 (略) 6 (略) 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大楼10层1001 |
建设单位 | 深圳天溯 (略) 天津分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众信汇达(天津) (略) |
项目概况 | 深圳天溯 (略) 天津分公司拟投资*元,租赁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 (略) 6 (略) 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大楼10层1001,建设计量实验室项目。该项目建筑面积1437平方米,设置热学室、电学室、力学室、长度室、精测室、理化室、天平室等区域,购置相关检验设备,对客户的仪器仪表等设备进行检验校准,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出具检验报告*份。该项目不涉及放射性物质的使用。该项目环保投资*元,主要用于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收集暂存设施、环境风险防控、排污口规范化等。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在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建设。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分析结论: (一)本项目化学试剂在客户处外检使用,产生的废气由客户收集治理,本项目无废气排放。 (二) 生活污水、待检器皿清洗废水、器皿容量检验废水、纯水机排浓水,经厂区化粪池静置沉淀后,通过厂区污水 (略) (略) ,最终 (略) 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厂区污水总排口废水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限值要求。 (三)空盒气压表检定箱、恒温槽、鼓风干燥箱、温湿度检定箱等设备为主要噪声源。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 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生活垃圾袋装收集, (略) 管理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废蔗糖溶液和包装品、废反渗透膜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其中废包装材料、废蔗糖溶液和包装品定期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废反渗透膜交由设备厂家回收处理;废导热油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确保处置去向合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对危险物料的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有效避免事故发生。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公示时间 | 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10日 |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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