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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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东源分 (略) (略) 家居装饰膜、礼品盒、胶盒生产线改扩建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5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 (略) 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邮编:*)

  联系电话:07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略) 家居装饰膜、礼品盒、胶盒生产线改扩建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东源县仙塘镇盐东物流园

环评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位于 (略) 东源县仙塘镇盐东物流园盐田大道旁,项目重新报批后,总投资*万元,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8平方米,总员工人数430人,年产5G手机盖板1.5亿件、家居装饰膜*吨、礼品盒*件、胶盒1亿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运营期冷却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印版清洗废水定期交由有相关工业废水处理能力的机构进行处理;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循环水每年更换一次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东源县县城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两者中较 (略) (略) ,纳入东源县县城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运营期A1栋印刷、上光油、丝印、光固化、润版、洗车、洁版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VOCs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第II时段标准-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柔性版印刷标准及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与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排放限值两者较严者,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国家标准《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A2栋家居膜挤出有机废气经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A2栋涂布、复合、色母投料、挤出废气经收集通过“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非*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VOCs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排放限值要求。A3栋涂布、复合、贴合、贴板有机废气经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VOCs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标准。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四)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一般固体废物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收集贮存,并交由生产厂家或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或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中的有关规定进行设置,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略) 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

2024年5月24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东源分 (略) (略) 家居装饰膜、礼品盒、胶盒生产线改扩建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5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 (略) 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邮编:*)

  联系电话:07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略) 家居装饰膜、礼品盒、胶盒生产线改扩建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东源县仙塘镇盐东物流园

环评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位于 (略) 东源县仙塘镇盐东物流园盐田大道旁,项目重新报批后,总投资*万元,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8平方米,总员工人数430人,年产5G手机盖板1.5亿件、家居装饰膜*吨、礼品盒*件、胶盒1亿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运营期冷却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印版清洗废水定期交由有相关工业废水处理能力的机构进行处理;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循环水每年更换一次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东源县县城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两者中较 (略) (略) ,纳入东源县县城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运营期A1栋印刷、上光油、丝印、光固化、润版、洗车、洁版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VOCs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第II时段标准-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柔性版印刷标准及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与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排放限值两者较严者,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国家标准《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A2栋家居膜挤出有机废气经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A2栋涂布、复合、色母投料、挤出废气经收集通过“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非*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VOCs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排放限值要求。A3栋涂布、复合、贴合、贴板有机废气经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VOCs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标准。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四)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一般固体废物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收集贮存,并交由生产厂家或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或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中的有关规定进行设置,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略) 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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