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宇洋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00吨芳香酐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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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宇洋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00吨芳香酐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 (略) 年产500吨芳香酐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4日—2024年5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 (略) 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 (略) 八里湖 (略) 66号北附楼

项目名称

(略) 年产500吨芳香酐类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九江沙城工业园区赤湖工业园 (略) 内

中心地理坐标为E115°45′5.712″,N29°46′30.105″

建设单位

(略)

环评机构

江西励 (略)

建设项目概况

(略) 位于江西九江沙城工业园内赤湖工业园区,本项目位于 (略) 厂区内现有102车间,中心地理坐标为E115°45′5.712″,N29°46′30.105″,项目不新增用地。

(略) 稳定生产运行项目为100吨/年IPMP(异*基*基苯酚)生产线,于2015年1 (略) 环境保护局以九环评字〔2015〕3号文予以批复,于2019年3月通过了《 (略) 100吨/年IPMP及3000吨/年R81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于2023年7月7日已办理排污许可证申报(延续)工作。

(略) 已批复、已建设的年产100吨喹啉酮生产线、年产200吨葵子麝香生产线已停止生产并拆除,已批复、未建设的年产3000吨R81(叔辛胺)生产线、年产300吨二*苯麝香生产线承诺不再建设。

本项目属改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将现有102车间(原200吨/年葵子麝香生产线和300吨/年二*苯麝香生产线)改造为年产500吨芳香酐类项目,主要产品方案为年产500吨芳香酐,同时产生副产品三水合*酸钠750.1吨/年。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88%。

劳动定员和工作制度: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工作制度为300天/年,四班三运转,每班8小时,年生产7200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环境影响预测

(一)废气

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100%,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年均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30%;项目污染因子叠加现状浓度、区域削减源后,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满足区域环境质量要求,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中各污染物均能做到厂界达标。

项目102车间卫生防护距离一车间为边界外100m,污水处理站、储罐区卫生防护距离分别为边界外50m;101车间、103车间卫生防护距离以车间为边界外100m,卫生防护距离区域内无学校、医院、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点,卫生防护距离满足要求。

(二)废水

项目废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赤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尾水达《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

(三)噪声

项目建成投产后,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四)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进行了合理的处置,实现“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的要求,对环境影响不大。

(五)地下水

项目建成投产后,正常情况下建设项目有相应防渗设施,项目产生的废水经过污水处理站处理,项目产生的污水不会进入地下水中,对地下水造成的影响不大。在非正常状况或事故状况下,根据预测,地下水水质耗氧量虽有超标,但未超出厂界范围,NH3-N、二*苯均未超标,对周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六)土壤

项目涉及可能污染土壤环境的特征污染物为氨氮和二*苯,土壤环境污染途径为大气沉降和垂直入渗。根据预测,正常工况下,项目大气沉降和垂直入渗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非正常工况下,通过分区防渗处理及土壤的天然防渗作用后,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不大。

二、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防治措施

1、有组织工艺废气

项目合成反应工序、脱水反应工序、胺基化工序废气经一级碱洗+水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25m排气筒(DA004)排放;酯化反应工序废气经一级碱洗+水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15m排气筒(DA005)排放。

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的顺*烯二酸酐(马来酸酐)、二*苯、硫酸二*酯满足江西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中限值,*酸*酯、挥发性有机废气、*醇满足江西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中限值,颗粒物、*酸酐、硫酸、氯化氢、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排放限值,氨、臭气浓度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标准要求。

2、无组织废气

项目无组织散发的污染物主要为生产车间产生的无组织排放气体,主要削减措施有:提高工艺装备技术水平,从源头上减少车间无组织废气的排放量;加强运行管理和环境管理,提高工人操作水平,通过宣传增强职工环保意识,积极推行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尽量减少原料、产品转移、输送的中间环节,将物料暴露的几率降至最低;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小项目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处二*苯满足江西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中限值,*酸*酯、挥发性有机废气、*醇满足江西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中限值,颗粒物、*酸酐、硫酸、氯化氢、氯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排放限值,氨、硫化氢、臭气参照执行《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厂内无组织有机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相关标准要求。

(二)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有工艺废水、真空泵废水、地面清洗水、尾气吸收废水等。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分质分流。工艺废水和尾气吸收废水经三效蒸发预处理后与其它低浓度废水一并排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站(20t/d),经铁炭塔+混凝沉淀+酸化水解+SBR处理,出水水质达到赤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园区污水处理厂最终尾水达《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

(三)噪声防治措施

营运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风机、泵、压缩机、真空机等。在设备选型方面,尽量选用性能优良、低噪声设备;选用复合式消声器或阻性消声器,并加装隔声装置,如加隔声罩,建吸声厂房。在厂区总图设计上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强厂区绿化,以减小项目运行对外环境的影响。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废包装桶、精馏废液、蒸馏残液、脱水反应滤渣、酯化反应滤渣、洗涤废液、分层废液、废过滤棉、废活性炭、蒸发废盐等。精馏废液、蒸馏残液、脱水反应滤渣、酯化反应滤渣、洗涤废液、分层废液、废过滤棉、废活性炭、蒸发废盐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尿素、碳酸钾等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用于原始途径由原厂家回收。

项目依托现有工程已建设的一般固废暂存库(面积约100m2)、危废暂存间(面积约100m2)。

(五)地下水和土壤防治措施

厂区各生产装置、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设施布置按照污染物渗漏的可能性进行区分;污染防治区结合所处场地的天然基础层防渗性能以及场地地下水位埋深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以及泄/渗漏污染物的收集处理措施,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采取高效合理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故障后立即停工整修,在厂区内及周边种植吸附能力较强的植物,利用植物吸附作用减少大气沉降对土壤的影响。建立地下水土壤环境监测管理体系,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

(六)风险事故防范措施

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做好相应的防火措施;安装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报警仪,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系统及消防报警控制系统;为防止原料泄漏,在储罐区设围堰,并采取防渗防腐措施;在装置区处应设置围堤,且进行防渗处理,一旦物料发生泄漏,及时将物料经围堰收集,避免有毒有害化学品外排造成对环境的污染。设置一个容积为300m3事故应急池1和一个容积为390m3事故应急池2,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停止生产,在进行应急救援之前,必须先关闭污水排放口和雨(清)水排放口的应急阀门,打开连接事故应急池管道的阀门,同时启用事故应急排污泵,将废水收集至事故应急池,确保消防废水、初期雨水和事故废水不会进入外环境。建设单位应按照消防部门要求设置消防水池和消防废水收集池,一旦产生消防废水应收集至消防废水收集池经处理达标后方能外排,严禁消防废水不经处理直接外排。事故应急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平时不能作其它用。加强化学品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完善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及时修订企业环境应急监测计划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公众参 (略) 上公示、报纸公示等方式,在项目公示期间,没有公众提出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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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 (略) 年产500吨芳香酐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4日—2024年5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 (略) 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 (略) 八里湖 (略) 66号北附楼

项目名称

(略) 年产500吨芳香酐类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九江沙城工业园区赤湖工业园 (略) 内

中心地理坐标为E115°45′5.712″,N29°46′30.105″

建设单位

(略)

环评机构

江西励 (略)

建设项目概况

(略) 位于江西九江沙城工业园内赤湖工业园区,本项目位于 (略) 厂区内现有102车间,中心地理坐标为E115°45′5.712″,N29°46′30.105″,项目不新增用地。

(略) 稳定生产运行项目为100吨/年IPMP(异*基*基苯酚)生产线,于2015年1 (略) 环境保护局以九环评字〔2015〕3号文予以批复,于2019年3月通过了《 (略) 100吨/年IPMP及3000吨/年R81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于2023年7月7日已办理排污许可证申报(延续)工作。

(略) 已批复、已建设的年产100吨喹啉酮生产线、年产200吨葵子麝香生产线已停止生产并拆除,已批复、未建设的年产3000吨R81(叔辛胺)生产线、年产300吨二*苯麝香生产线承诺不再建设。

本项目属改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将现有102车间(原200吨/年葵子麝香生产线和300吨/年二*苯麝香生产线)改造为年产500吨芳香酐类项目,主要产品方案为年产500吨芳香酐,同时产生副产品三水合*酸钠750.1吨/年。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88%。

劳动定员和工作制度: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工作制度为300天/年,四班三运转,每班8小时,年生产7200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环境影响预测

(一)废气

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100%,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年均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30%;项目污染因子叠加现状浓度、区域削减源后,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满足区域环境质量要求,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中各污染物均能做到厂界达标。

项目102车间卫生防护距离一车间为边界外100m,污水处理站、储罐区卫生防护距离分别为边界外50m;101车间、103车间卫生防护距离以车间为边界外100m,卫生防护距离区域内无学校、医院、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点,卫生防护距离满足要求。

(二)废水

项目废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赤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尾水达《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

(三)噪声

项目建成投产后,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四)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进行了合理的处置,实现“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的要求,对环境影响不大。

(五)地下水

项目建成投产后,正常情况下建设项目有相应防渗设施,项目产生的废水经过污水处理站处理,项目产生的污水不会进入地下水中,对地下水造成的影响不大。在非正常状况或事故状况下,根据预测,地下水水质耗氧量虽有超标,但未超出厂界范围,NH3-N、二*苯均未超标,对周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六)土壤

项目涉及可能污染土壤环境的特征污染物为氨氮和二*苯,土壤环境污染途径为大气沉降和垂直入渗。根据预测,正常工况下,项目大气沉降和垂直入渗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非正常工况下,通过分区防渗处理及土壤的天然防渗作用后,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不大。

二、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防治措施

1、有组织工艺废气

项目合成反应工序、脱水反应工序、胺基化工序废气经一级碱洗+水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25m排气筒(DA004)排放;酯化反应工序废气经一级碱洗+水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15m排气筒(DA005)排放。

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的顺*烯二酸酐(马来酸酐)、二*苯、硫酸二*酯满足江西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中限值,*酸*酯、挥发性有机废气、*醇满足江西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中限值,颗粒物、*酸酐、硫酸、氯化氢、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排放限值,氨、臭气浓度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标准要求。

2、无组织废气

项目无组织散发的污染物主要为生产车间产生的无组织排放气体,主要削减措施有:提高工艺装备技术水平,从源头上减少车间无组织废气的排放量;加强运行管理和环境管理,提高工人操作水平,通过宣传增强职工环保意识,积极推行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尽量减少原料、产品转移、输送的中间环节,将物料暴露的几率降至最低;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小项目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处二*苯满足江西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中限值,*酸*酯、挥发性有机废气、*醇满足江西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中限值,颗粒物、*酸酐、硫酸、氯化氢、氯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排放限值,氨、硫化氢、臭气参照执行《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厂内无组织有机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相关标准要求。

(二)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有工艺废水、真空泵废水、地面清洗水、尾气吸收废水等。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分质分流。工艺废水和尾气吸收废水经三效蒸发预处理后与其它低浓度废水一并排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站(20t/d),经铁炭塔+混凝沉淀+酸化水解+SBR处理,出水水质达到赤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园区污水处理厂最终尾水达《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

(三)噪声防治措施

营运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风机、泵、压缩机、真空机等。在设备选型方面,尽量选用性能优良、低噪声设备;选用复合式消声器或阻性消声器,并加装隔声装置,如加隔声罩,建吸声厂房。在厂区总图设计上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强厂区绿化,以减小项目运行对外环境的影响。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废包装桶、精馏废液、蒸馏残液、脱水反应滤渣、酯化反应滤渣、洗涤废液、分层废液、废过滤棉、废活性炭、蒸发废盐等。精馏废液、蒸馏残液、脱水反应滤渣、酯化反应滤渣、洗涤废液、分层废液、废过滤棉、废活性炭、蒸发废盐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尿素、碳酸钾等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用于原始途径由原厂家回收。

项目依托现有工程已建设的一般固废暂存库(面积约100m2)、危废暂存间(面积约100m2)。

(五)地下水和土壤防治措施

厂区各生产装置、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设施布置按照污染物渗漏的可能性进行区分;污染防治区结合所处场地的天然基础层防渗性能以及场地地下水位埋深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以及泄/渗漏污染物的收集处理措施,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采取高效合理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故障后立即停工整修,在厂区内及周边种植吸附能力较强的植物,利用植物吸附作用减少大气沉降对土壤的影响。建立地下水土壤环境监测管理体系,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

(六)风险事故防范措施

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做好相应的防火措施;安装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报警仪,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系统及消防报警控制系统;为防止原料泄漏,在储罐区设围堰,并采取防渗防腐措施;在装置区处应设置围堤,且进行防渗处理,一旦物料发生泄漏,及时将物料经围堰收集,避免有毒有害化学品外排造成对环境的污染。设置一个容积为300m3事故应急池1和一个容积为390m3事故应急池2,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停止生产,在进行应急救援之前,必须先关闭污水排放口和雨(清)水排放口的应急阀门,打开连接事故应急池管道的阀门,同时启用事故应急排污泵,将废水收集至事故应急池,确保消防废水、初期雨水和事故废水不会进入外环境。建设单位应按照消防部门要求设置消防水池和消防废水收集池,一旦产生消防废水应收集至消防废水收集池经处理达标后方能外排,严禁消防废水不经处理直接外排。事故应急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平时不能作其它用。加强化学品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完善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及时修订企业环境应急监测计划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公众参 (略) 上公示、报纸公示等方式,在项目公示期间,没有公众提出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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