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数据局关于拟撤销“中车江苏建设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的告知书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南通市海门区数据局关于拟撤销“中车江苏建设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的告知书

中车(江苏) (略) 及利害关系人: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调查的中车(江苏) (略) 以欺骗 (略) 设立登记一案,已调查终结,并于**日向我局出具了《关于建议撤销中车(江苏) (略) 登记的函》及附件,建议我局依法撤销中车(江苏) (略) **日的设立登记。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理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中车(江苏) (略) 于**日 (略) 设立登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中华 (略) 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构成了 (略) 时提交虚假材料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中华 (略) 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 (略) 行政审批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海办〔2019〕78号),以及《 (略) 海门区机构改革方案》(通办〔2024〕43号)的规定,我局拟撤销中车(江苏) (略) 于**日的设立登记。

根据《 (略) 行政程序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你公司(个人)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你公司(个人)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如果要求举行听证,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地址:海门区滨江街道广州路999号海门开发区 (略) 场准入科

联系人:陈 黎 石燕黄 联系电话: *

(略) 海门区数据局

**日

中车(江苏) (略) 及利害关系人: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调查的中车(江苏) (略) 以欺骗 (略) 设立登记一案,已调查终结,并于**日向我局出具了《关于建议撤销中车(江苏) (略) 登记的函》及附件,建议我局依法撤销中车(江苏) (略) **日的设立登记。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理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中车(江苏) (略) 于**日 (略) 设立登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中华 (略) 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构成了 (略) 时提交虚假材料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中华 (略) 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 (略) 行政审批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海办〔2019〕78号),以及《 (略) 海门区机构改革方案》(通办〔2024〕43号)的规定,我局拟撤销中车(江苏) (略) 于**日的设立登记。

根据《 (略) 行政程序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你公司(个人)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你公司(个人)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如果要求举行听证,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地址:海门区滨江街道广州路999号海门开发区 (略) 场准入科

联系人:陈 黎 石燕黄 联系电话: *

(略) 海门区数据局

**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