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土储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善土储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本次调查地块位于 (略) 嘉善县罗星街道,东 (略) ,南至变电所,西至嘉河花苑小区,北至嘉河花苑小区,地块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20.*°,北纬30.*°,地块面积*m2。
将实验室检测数据与相关标准进行对比后,本次调查地块内土壤样品中的检测因子浓度与对照点土壤样品中的检测因子浓度基本一致,各检测因子均未检出或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中锌、总铬、氟化物检测浓度均未超出《建设用地土壤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中的敏感用地筛选值;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的检测因子浓度与对照点地下水样品中的检测因子浓度基本一致,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各检测因子均未检出或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的Ⅳ类标准要求或《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所述,本次调查期间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各检测因子中不存在关注污染物,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二类住宅用地使用,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下一步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
本次调查地块位于 (略) 嘉善县罗星街道,东 (略) ,南至变电所,西至嘉河花苑小区,北至嘉河花苑小区,地块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20.*°,北纬30.*°,地块面积*m2。
将实验室检测数据与相关标准进行对比后,本次调查地块内土壤样品中的检测因子浓度与对照点土壤样品中的检测因子浓度基本一致,各检测因子均未检出或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中锌、总铬、氟化物检测浓度均未超出《建设用地土壤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中的敏感用地筛选值;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的检测因子浓度与对照点地下水样品中的检测因子浓度基本一致,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各检测因子均未检出或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的Ⅳ类标准要求或《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所述,本次调查期间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各检测因子中不存在关注污染物,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二类住宅用地使用,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下一步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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