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G322莲花富民至寨里段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G322莲花富民至寨里段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略) 发展改革委:
报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请求审批G322莲花富民至寨里段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萍发改审字〔2024〕17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G322莲花富民至寨里段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赣发改交通〔2024〕237号)、《江西省评审中心关于G322莲花富民至寨里段新建工程初步设计评审的报告》(赣评审字〔2024〕105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主要技术标准
1.建设规模:G322莲花富民至寨里段新建工程(项目代码:2211-*-04-01-*)路线起于莲花县良坊镇富民村红源中心小学附近,顺接现状既有G (略) (对应桩号K1056+431),折向西南采用新线绕避县城,沿线途经玉带溪,于良坊镇白渡村附近下穿拟建 (略) ,在下坊村附近穿越中节能光伏基地,后经南湾村、莲江、泰源村、梅州村,琴亭镇的望山村、白岭村、白马村、白马河,终于琴亭镇寨里村附近与G319相接(对应G319桩号K1151+158、G322桩号K1071+050.269)。利用既有G319共线(共线里程3.433公里)接回老G322,接回G322桩号1071+831(G319桩号1147+725),路线全长14.619公里。本项目共设置桥梁大桥372米/2座、中桥66米/1座;涵洞58道、通道14道,平面交叉6处,人行天桥2处。
2.主要技术标准:根据该项目可研批复并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同意全线采用双向四车 (略) 标准建设,路基宽度为25.5米(下 (略) 处24米, (略) 基同宽),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其它技术指标采用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二、路线设计
1.路线起点、终点,主要 (略) 线走向基本合理,符合项目可研批复要求。
2. (略) 线走向、地形地质条件、征地拆迁、技术指标、工程投资、沿线城镇规划、地方政府意见等因素,基本同意起点下坊村(K1056+431~K1061+630)路线比较段、西互通连接线至终点段(K1059+500~K1071+050.269)平交、立交比较段采用设计推荐的K线方案。下阶段应进一步落实光伏基地相关拆迁方案及补偿措施,以保证项目顺利推进。
3. (略) 线平、纵面设计,全线设置变坡点23个,最大纵坡4.409%/1处,最短坡长249米,最小竖曲线半径凸型4500米,凹型5000米。下阶段应结合沿线地形、地质条件,进一步优化平、纵面设计。在满足规范、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灵活运用平纵指标,使线形顺畅均衡,合理控制填挖高度,尽可能做到土石方平衡,更好地保护环境,节约用地; (略) 段平曲线最小长度;进一步 (略) 段停车视距,必要时增设交通安全设施,以利安全。
三、路基、路面设计
1. (略) 基横断面布置型式、设计参 (略) 基设计原则。路基横断面布置型式为25.5米=0.75米(土路肩)+3.0米(硬路肩)+2×3.75米(行车道)+0.5米(路缘带)+2.0米(中央分隔带)+0.5米(路缘带)+2×3.75米(行车道)+3.0米(硬路肩)+0.75米(土路肩);下穿 (略) 段横截面布置型式为24米=0.5米(土路肩)+2.5米(硬路肩)+2×3.75米(行车道)+0.5米(路缘带)+2.0米(中央分隔带)+0.5米(路缘带)+2×3.75米(行车道)+2.5米(硬路肩)+0.5米(土路肩)。下阶段应结合城镇规划,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进一步优化、完 (略) 基横断面布置,确保安全。
2.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水文调查,进一步 (略) 基设计洪水位, (略) 基标高; (略) 基标高宜结合城镇规划。
3. (略) 基防护设计,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地质勘测及试验工作,进一步查明沿线岩溶等不良地质及填土、软土、膨胀土等特殊岩土的分布范围、特性,视情况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并对高填、 (略) 段高边坡防护进行稳定性验算,针对性的采取工程措施,合理确定边坡坡率及支护措施,确保工程安全。
4.原则同意全线采用设计推荐 (略) 面结构,即4厘米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6厘米中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AC-20C)+8厘米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20厘米水泥稳定碎石+20厘米水泥稳定碎石+20厘米级配碎石。下阶段应进一步补充必要的调查试验工作, (略) 基干湿类型和土基回弹模量,进一步核查分析交通荷载参数、环境影响参数、材料性质参数、路面各结构层的力学响应量等,进 (略) 面结构, (略) 面各结构层厚度。
5. (略) 基、路面排水设计。下阶段宜考虑排水设施与沿线自然环境的协调,并 (略) 段截、排水设计;完善水环境敏感区安全防护设施、桥面水收集及处理设计,达标排放。
6.下阶段应补充 (略) 材料的调查及试验工作,进一步落实各类建材的产地、储量、质量及开采运输条件, (略) 基、路床料源质量;优化、落实取土场、弃土场位置,加强取、弃土场排水、防护设计,减少水土流失,避免诱发次生灾害,保护环境。
四、桥、涵设计
1.基本同意沿线的白马河大桥、莲江大桥根据各桥址地质、地形条件采用设计推荐的4×30米+4×30米、4×30米预应力砼小箱梁、柱式墩、肋板台、钻孔灌注桩基础的桥型方案。
2.基本同意白渡中桥根据桥址地质、地形条件采用设计推荐的2×30米预应力砼小箱梁、柱式墩、肋板台、钻孔灌注桩基础的桥型方案。
3.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工程地质勘察、水文调查工作,根据进一步查明的工程地质、水文条件,合理确定桥面标高,并充分考虑所跨河道行洪要求,合理调整桥跨、墩台布置,合理选择桥梁基础形式,优化桥梁结构设计。
4.原则同意沿线涵洞、通道设置,下阶段应充分考虑沿线农业机械的通行、灌溉排水要求,合理确定通道、涵洞断面型式及尺寸。
五、交叉设计
1.原则同意平面交叉设计,下阶段宜适当归并部分 (略) 口,优化、完善与金城大道、西互通连接线、G319等 (略) 口渠化设计;严格按照规范有关要求,控制平交口间距,增设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以利行车安全;改善平交口平纵线形,提升平交口视觉条件,提高行车安全和通行效率;进一步优化G322与西互通连接线(K1070+197.815)、G319(K1071+050.269)两处平交口间距,增设必要的交通安全措施。
2. (略) 两侧村镇交通来往需求,原则同意于K1057+721、K1058+721两处布设天桥,天桥根据桥址地质、地形条件采用设计推荐的2×20米预应力砼连续箱梁、柱式墩、桩柱式桥台、扩大基础或钻孔灌注桩基础。
六、工程概算
核定本工程总概算为*.*元,具体分项概算详见附表。
七、请项目单位、设计单位按专家组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根据《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的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可研、初步设计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控制投资。
八、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九、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工程概算核定表
2024年5月17日
附件
工程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项次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 | 备 注 |
Ⅰ | 建筑安装工程费 | *.52 | |
一 | 临时工程 | 318.70 | |
1 | (略) | 220.04 | |
2 | 临时供电设施 | 3.57 | |
3 | 临时电信设施 | 3.57 | |
4 | 桥梁预制厂 | 41.51 | |
5 | 白站 | 50.01 | |
二 | 路基工程 | *.02 | |
1 | 场地清理 | 110.99 | |
2 | 路基挖方 | 4205.78 | |
3 | 路基填方 | 1453.80 | |
4 | 结构物台背回填 | 129.91 | |
5 | (略) 基处理 | 6218.43 | |
6 | 排水工程 | 2947.90 | |
7 | 路基防护与加固工程 | *.89 | |
8 | 路基其他工程 | 105.32 | |
三 | 路面工程 | *.40 | |
1 | 沥 (略) 面 | *.73 | |
2 | 路槽、路肩及中央分隔带 | 2350.67 | |
四 | 桥梁涵洞工程 | 7511.13 | |
1 | 涵洞工程 | 2990.13 | 2657m/58道 |
2 | 中桥工程 | 777.24 | 66m/1座 |
3 | 大桥工程 | 3743.76 | 372.04m/2座 |
(1) | 莲江大桥 | 1324.66 | |
(2) | 白马河大桥 | 2419.10 | |
五 | 交叉工程 | 6980.60 | |
1 | 平面交叉 | 2926.31 | 6处 |
2 | 通道 | 3414.57 | 494m/14道 |
3 | 天桥 | 321.67 | 112m/2座 |
4 | 渡槽 | 28.14 | 44m/1座 |
5 | 分离式立体交叉 | 289.91 | 1处 |
六 |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 4403.94 | |
1 | 交通安全设施 | 2807.23 | |
2 | 监控系统 | 422.48 | |
3 | 供电及照明系统 | 1174.23 | |
七 | 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 | 2293.73 | |
1 | 主线绿化及环境保护 | 1664.18 | |
2 | 取、弃土场绿化 | 629.55 | |
八 | 其他工程 | 1660.15 | |
1 | 改路工程 | 1381.21 | |
2 | 搭接口 | 278.94 | |
九 | 专项费用 | 2092.85 | |
1 | 施工场地建设费 | 1020.01 | |
2 | 安全生产费 | 1072.84 | |
Ⅱ | 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 | *.47 | |
一 | 土地使用费 | 6357.04 | |
1 | 永久征用土地 | 5296.02 | |
2 | 临时用地 | 35.21 | |
3 | 新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 1025.81 | |
二 | 拆迁补偿费 | *.44 | |
三 | 其他补偿费 | 44.85 | |
四 | 拆迁工作经费与奖励 | 378.14 | |
Ⅲ | 工程建设其他费 | 4437.07 | |
一 | 建设项目管理费 | 2415.13 | |
1 | 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 | 1149.22 | |
2 | 建设项目信息化费 | 140.68 | |
3 | 工程监理费 | 1051.39 | |
4 | 设计文件审查费 | 38.23 | |
5 | 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 | 35.61 | |
二 |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 1331.35 | |
三 | 专项评价(估)费 | 283.04 | |
四 | 生产准备费 | 21.34 | |
五 | 工程保通费 | 100 | |
六 | 工程保险费 | 286.21 | |
(Ⅰ+Ⅱ+Ⅲ) | *.06 | ||
Ⅳ | 预备费 | 5236.25 | (Ⅰ+Ⅱ+Ⅲ)×5% |
Ⅴ | 工程总概算 | *.31 |
(略) 发展改革委:
报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请求审批G322莲花富民至寨里段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萍发改审字〔2024〕17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G322莲花富民至寨里段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赣发改交通〔2024〕237号)、《江西省评审中心关于G322莲花富民至寨里段新建工程初步设计评审的报告》(赣评审字〔2024〕105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主要技术标准
1.建设规模:G322莲花富民至寨里段新建工程(项目代码:2211-*-04-01-*)路线起于莲花县良坊镇富民村红源中心小学附近,顺接现状既有G (略) (对应桩号K1056+431),折向西南采用新线绕避县城,沿线途经玉带溪,于良坊镇白渡村附近下穿拟建 (略) ,在下坊村附近穿越中节能光伏基地,后经南湾村、莲江、泰源村、梅州村,琴亭镇的望山村、白岭村、白马村、白马河,终于琴亭镇寨里村附近与G319相接(对应G319桩号K1151+158、G322桩号K1071+050.269)。利用既有G319共线(共线里程3.433公里)接回老G322,接回G322桩号1071+831(G319桩号1147+725),路线全长14.619公里。本项目共设置桥梁大桥372米/2座、中桥66米/1座;涵洞58道、通道14道,平面交叉6处,人行天桥2处。
2.主要技术标准:根据该项目可研批复并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同意全线采用双向四车 (略) 标准建设,路基宽度为25.5米(下 (略) 处24米, (略) 基同宽),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其它技术指标采用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二、路线设计
1.路线起点、终点,主要 (略) 线走向基本合理,符合项目可研批复要求。
2. (略) 线走向、地形地质条件、征地拆迁、技术指标、工程投资、沿线城镇规划、地方政府意见等因素,基本同意起点下坊村(K1056+431~K1061+630)路线比较段、西互通连接线至终点段(K1059+500~K1071+050.269)平交、立交比较段采用设计推荐的K线方案。下阶段应进一步落实光伏基地相关拆迁方案及补偿措施,以保证项目顺利推进。
3. (略) 线平、纵面设计,全线设置变坡点23个,最大纵坡4.409%/1处,最短坡长249米,最小竖曲线半径凸型4500米,凹型5000米。下阶段应结合沿线地形、地质条件,进一步优化平、纵面设计。在满足规范、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灵活运用平纵指标,使线形顺畅均衡,合理控制填挖高度,尽可能做到土石方平衡,更好地保护环境,节约用地; (略) 段平曲线最小长度;进一步 (略) 段停车视距,必要时增设交通安全设施,以利安全。
三、路基、路面设计
1. (略) 基横断面布置型式、设计参 (略) 基设计原则。路基横断面布置型式为25.5米=0.75米(土路肩)+3.0米(硬路肩)+2×3.75米(行车道)+0.5米(路缘带)+2.0米(中央分隔带)+0.5米(路缘带)+2×3.75米(行车道)+3.0米(硬路肩)+0.75米(土路肩);下穿 (略) 段横截面布置型式为24米=0.5米(土路肩)+2.5米(硬路肩)+2×3.75米(行车道)+0.5米(路缘带)+2.0米(中央分隔带)+0.5米(路缘带)+2×3.75米(行车道)+2.5米(硬路肩)+0.5米(土路肩)。下阶段应结合城镇规划,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进一步优化、完 (略) 基横断面布置,确保安全。
2.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水文调查,进一步 (略) 基设计洪水位, (略) 基标高; (略) 基标高宜结合城镇规划。
3. (略) 基防护设计,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地质勘测及试验工作,进一步查明沿线岩溶等不良地质及填土、软土、膨胀土等特殊岩土的分布范围、特性,视情况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并对高填、 (略) 段高边坡防护进行稳定性验算,针对性的采取工程措施,合理确定边坡坡率及支护措施,确保工程安全。
4.原则同意全线采用设计推荐 (略) 面结构,即4厘米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6厘米中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AC-20C)+8厘米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20厘米水泥稳定碎石+20厘米水泥稳定碎石+20厘米级配碎石。下阶段应进一步补充必要的调查试验工作, (略) 基干湿类型和土基回弹模量,进一步核查分析交通荷载参数、环境影响参数、材料性质参数、路面各结构层的力学响应量等,进 (略) 面结构, (略) 面各结构层厚度。
5. (略) 基、路面排水设计。下阶段宜考虑排水设施与沿线自然环境的协调,并 (略) 段截、排水设计;完善水环境敏感区安全防护设施、桥面水收集及处理设计,达标排放。
6.下阶段应补充 (略) 材料的调查及试验工作,进一步落实各类建材的产地、储量、质量及开采运输条件, (略) 基、路床料源质量;优化、落实取土场、弃土场位置,加强取、弃土场排水、防护设计,减少水土流失,避免诱发次生灾害,保护环境。
四、桥、涵设计
1.基本同意沿线的白马河大桥、莲江大桥根据各桥址地质、地形条件采用设计推荐的4×30米+4×30米、4×30米预应力砼小箱梁、柱式墩、肋板台、钻孔灌注桩基础的桥型方案。
2.基本同意白渡中桥根据桥址地质、地形条件采用设计推荐的2×30米预应力砼小箱梁、柱式墩、肋板台、钻孔灌注桩基础的桥型方案。
3.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工程地质勘察、水文调查工作,根据进一步查明的工程地质、水文条件,合理确定桥面标高,并充分考虑所跨河道行洪要求,合理调整桥跨、墩台布置,合理选择桥梁基础形式,优化桥梁结构设计。
4.原则同意沿线涵洞、通道设置,下阶段应充分考虑沿线农业机械的通行、灌溉排水要求,合理确定通道、涵洞断面型式及尺寸。
五、交叉设计
1.原则同意平面交叉设计,下阶段宜适当归并部分 (略) 口,优化、完善与金城大道、西互通连接线、G319等 (略) 口渠化设计;严格按照规范有关要求,控制平交口间距,增设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以利行车安全;改善平交口平纵线形,提升平交口视觉条件,提高行车安全和通行效率;进一步优化G322与西互通连接线(K1070+197.815)、G319(K1071+050.269)两处平交口间距,增设必要的交通安全措施。
2. (略) 两侧村镇交通来往需求,原则同意于K1057+721、K1058+721两处布设天桥,天桥根据桥址地质、地形条件采用设计推荐的2×20米预应力砼连续箱梁、柱式墩、桩柱式桥台、扩大基础或钻孔灌注桩基础。
六、工程概算
核定本工程总概算为*.*元,具体分项概算详见附表。
七、请项目单位、设计单位按专家组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根据《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的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可研、初步设计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控制投资。
八、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九、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工程概算核定表
2024年5月17日
附件
工程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项次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 | 备 注 |
Ⅰ | 建筑安装工程费 | *.52 | |
一 | 临时工程 | 318.70 | |
1 | (略) | 220.04 | |
2 | 临时供电设施 | 3.57 | |
3 | 临时电信设施 | 3.57 | |
4 | 桥梁预制厂 | 41.51 | |
5 | 白站 | 50.01 | |
二 | 路基工程 | *.02 | |
1 | 场地清理 | 110.99 | |
2 | 路基挖方 | 4205.78 | |
3 | 路基填方 | 1453.80 | |
4 | 结构物台背回填 | 129.91 | |
5 | (略) 基处理 | 6218.43 | |
6 | 排水工程 | 2947.90 | |
7 | 路基防护与加固工程 | *.89 | |
8 | 路基其他工程 | 105.32 | |
三 | 路面工程 | *.40 | |
1 | 沥 (略) 面 | *.73 | |
2 | 路槽、路肩及中央分隔带 | 2350.67 | |
四 | 桥梁涵洞工程 | 7511.13 | |
1 | 涵洞工程 | 2990.13 | 2657m/58道 |
2 | 中桥工程 | 777.24 | 66m/1座 |
3 | 大桥工程 | 3743.76 | 372.04m/2座 |
(1) | 莲江大桥 | 1324.66 | |
(2) | 白马河大桥 | 2419.10 | |
五 | 交叉工程 | 6980.60 | |
1 | 平面交叉 | 2926.31 | 6处 |
2 | 通道 | 3414.57 | 494m/14道 |
3 | 天桥 | 321.67 | 112m/2座 |
4 | 渡槽 | 28.14 | 44m/1座 |
5 | 分离式立体交叉 | 289.91 | 1处 |
六 |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 4403.94 | |
1 | 交通安全设施 | 2807.23 | |
2 | 监控系统 | 422.48 | |
3 | 供电及照明系统 | 1174.23 | |
七 | 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 | 2293.73 | |
1 | 主线绿化及环境保护 | 1664.18 | |
2 | 取、弃土场绿化 | 629.55 | |
八 | 其他工程 | 1660.15 | |
1 | 改路工程 | 1381.21 | |
2 | 搭接口 | 278.94 | |
九 | 专项费用 | 2092.85 | |
1 | 施工场地建设费 | 1020.01 | |
2 | 安全生产费 | 1072.84 | |
Ⅱ | 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 | *.47 | |
一 | 土地使用费 | 6357.04 | |
1 | 永久征用土地 | 5296.02 | |
2 | 临时用地 | 35.21 | |
3 | 新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 1025.81 | |
二 | 拆迁补偿费 | *.44 | |
三 | 其他补偿费 | 44.85 | |
四 | 拆迁工作经费与奖励 | 378.14 | |
Ⅲ | 工程建设其他费 | 4437.07 | |
一 | 建设项目管理费 | 2415.13 | |
1 | 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 | 1149.22 | |
2 | 建设项目信息化费 | 140.68 | |
3 | 工程监理费 | 1051.39 | |
4 | 设计文件审查费 | 38.23 | |
5 | 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 | 35.61 | |
二 |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 1331.35 | |
三 | 专项评价(估)费 | 283.04 | |
四 | 生产准备费 | 21.34 | |
五 | 工程保通费 | 100 | |
六 | 工程保险费 | 286.21 | |
(Ⅰ+Ⅱ+Ⅲ) | *.06 | ||
Ⅳ | 预备费 | 5236.25 | (Ⅰ+Ⅱ+Ⅲ)×5% |
Ⅴ | 工程总概算 |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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