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兴山县南阳镇文武村湘龙公路防火通道及河堤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兴山县南阳镇文武村湘龙公路防火通道及河堤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兴山县南阳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兴山县南阳镇文武 (略) (防火通道及河堤)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南政函〔2024〕16号)及县人民政府批示等资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兴山县南阳镇文武 (略) (防火通道及河堤)水毁修复工程项目立项。现就该项目建议书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该项目实施有利于森林资源的管护、农产品管理和销售,改善区域群众的出行条件。
二、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兴山县南阳镇文武 (略) (防火通道及河堤)水毁修复工程。
项目代码:2405-*-04-01-*。项目建设单位兴山县南阳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址
兴山县南阳镇文武村。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总长1.4千米,主要工程量包括:路基挖方432立方米;18厘米厚C30水泥砼面层2670平方米;涵洞6米;波行护栏550米等。
主要技术标准:
公路等级:单车道基础级
设计速度:15km/h
路基宽度:4.5m
路面宽度:3.5m
荷载等级:公路-II级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65.*元,其中:建安工程费59.*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镇村自筹资金。
七、项目建设工期
本项目建设工期为2个月。
项目自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未开工建设,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根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和《兴山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兴政办发〔2022〕11号)等文件要求,请接文后抓紧开展下一阶段工作,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开工建设。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规定,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请项目主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各自项目管理职责,加强项目日常监管,做好项目日常监管台账,控制工程投资,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项目竣工后,请及时报行业主管部门依法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20日
兴山县南阳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兴山县南阳镇文武 (略) (防火通道及河堤)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南政函〔2024〕16号)及县人民政府批示等资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兴山县南阳镇文武 (略) (防火通道及河堤)水毁修复工程项目立项。现就该项目建议书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该项目实施有利于森林资源的管护、农产品管理和销售,改善区域群众的出行条件。
二、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兴山县南阳镇文武 (略) (防火通道及河堤)水毁修复工程。
项目代码:2405-*-04-01-*。项目建设单位兴山县南阳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址
兴山县南阳镇文武村。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总长1.4千米,主要工程量包括:路基挖方432立方米;18厘米厚C30水泥砼面层2670平方米;涵洞6米;波行护栏550米等。
主要技术标准:
公路等级:单车道基础级
设计速度:15km/h
路基宽度:4.5m
路面宽度:3.5m
荷载等级:公路-II级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65.*元,其中:建安工程费59.*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镇村自筹资金。
七、项目建设工期
本项目建设工期为2个月。
项目自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未开工建设,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根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和《兴山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兴政办发〔2022〕11号)等文件要求,请接文后抓紧开展下一阶段工作,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开工建设。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规定,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请项目主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各自项目管理职责,加强项目日常监管,做好项目日常监管台账,控制工程投资,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项目竣工后,请及时报行业主管部门依法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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