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广东华展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年产家具配件480万套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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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广东华展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年产家具配件480万套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广东 (略) 年产家具配件*套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5月24日至2024年05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清城区广清大道113号清城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3号窗,邮编:*

  联系电话:0763-*

  传 真:076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 (略) 年产家具配件*套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高新区银盏工业园嘉福工业区E区自编13号厂房

建设单位

广东 (略)

项目概况

广东 (略) (略) 高新区银盏工业园嘉福工业区E区自编13号厂房,占地面积*.89㎡,建筑面积*平方米,中心地理坐标:E113°5"54.762",N23°30"36.411",主要从事家具配件的生产制造,现有项目年产钢制医疗家具*套、板制医疗家具*套和板制软包医疗家具*套。

本项目为扩建,占地面积不变,新增建筑面积*.19,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现有厂址用地范围内新建一栋4#厂房,新增注塑家具配件、压铸家具配件、各类定制家具配件(需表面处理/无需表面处理)以及整体组装后的综合家具配件的生产,建成后新增年产家具配件*套,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从现有项目中调配。

环评机构

(略)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

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臭气浓度经集气罩+垂帘围闭+车间密闭收集,采用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9)排放;熔化压铸工序产生的烟尘经集气罩收集,采用1套“旋风除尘+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的排气筒(DA010)排放;固化喷粉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臭气浓度经密闭负压收集,采用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的排气筒(DA012)排放;热解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臭气浓度经密闭负压收集,与燃烧废气一同通过1根25m高的排气筒(DA014)排放;熔化压铸炉、喷粉固化炉产生的燃烧废气分别经2根25m高的排气筒(DA013、DA014)排放;喷粉工序粉尘密闭负压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机加工粉尘经集气罩+围挡收集,采用“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酸洗磷化废气和脱模废气以无组织形式达标排放。

(二)废水

项目不新增员工,不增加生活污水的排放;喷淋水洗废水和冷却更换污水经自建的废水处理设施(采用“除油+沉淀+过滤”工艺)处理后回用于水洗工序,不外排。

(三)噪声

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墙体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

项目废模具、废布袋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金属边角料、机加工粉尘、沉淀池沉渣、废包装材料、注塑次品、废环氧粉末涂料等,经分类收 (略) ;废矿物油、废抹布及手套、熔化压铸废炉渣、压铸熔化工序产生的粉尘和废布袋、含油塑料碎屑、废包装桶、废饱和活性炭、废槽液等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危废间,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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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 (略) 年产家具配件*套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5月24日至2024年05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清城区广清大道113号清城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3号窗,邮编:*

  联系电话:0763-*

  传 真:076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 (略) 年产家具配件*套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高新区银盏工业园嘉福工业区E区自编13号厂房

建设单位

广东 (略)

项目概况

广东 (略) (略) 高新区银盏工业园嘉福工业区E区自编13号厂房,占地面积*.89㎡,建筑面积*平方米,中心地理坐标:E113°5"54.762",N23°30"36.411",主要从事家具配件的生产制造,现有项目年产钢制医疗家具*套、板制医疗家具*套和板制软包医疗家具*套。

本项目为扩建,占地面积不变,新增建筑面积*.19,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现有厂址用地范围内新建一栋4#厂房,新增注塑家具配件、压铸家具配件、各类定制家具配件(需表面处理/无需表面处理)以及整体组装后的综合家具配件的生产,建成后新增年产家具配件*套,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从现有项目中调配。

环评机构

(略)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

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臭气浓度经集气罩+垂帘围闭+车间密闭收集,采用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9)排放;熔化压铸工序产生的烟尘经集气罩收集,采用1套“旋风除尘+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的排气筒(DA010)排放;固化喷粉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臭气浓度经密闭负压收集,采用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的排气筒(DA012)排放;热解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臭气浓度经密闭负压收集,与燃烧废气一同通过1根25m高的排气筒(DA014)排放;熔化压铸炉、喷粉固化炉产生的燃烧废气分别经2根25m高的排气筒(DA013、DA014)排放;喷粉工序粉尘密闭负压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机加工粉尘经集气罩+围挡收集,采用“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酸洗磷化废气和脱模废气以无组织形式达标排放。

(二)废水

项目不新增员工,不增加生活污水的排放;喷淋水洗废水和冷却更换污水经自建的废水处理设施(采用“除油+沉淀+过滤”工艺)处理后回用于水洗工序,不外排。

(三)噪声

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墙体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

项目废模具、废布袋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金属边角料、机加工粉尘、沉淀池沉渣、废包装材料、注塑次品、废环氧粉末涂料等,经分类收 (略) ;废矿物油、废抹布及手套、熔化压铸废炉渣、压铸熔化工序产生的粉尘和废布袋、含油塑料碎屑、废包装桶、废饱和活性炭、废槽液等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危废间,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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