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岑科创园区组团二项目暂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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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岑科创园区组团二项目暂定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沪青地(2024)E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略) 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 期:**
用 地 单 位 上海西岑科创 (略)
项目名称 西岑科创园区组团二项目(暂定名)
批准用地机关 (略) 青浦区人民政府
批准用地文号 沪青府土〔2023〕318号
用 地 位 置 青浦区金泽镇,东至张联村江,南至港悦路,西至泽立路,北至岑卜路
用 地 面 积 *.3平方米,地上用地面积*.3平方米,地下用地面积*.2平方米
土 地 用 途 零售商业用地,三类住宅组团用地,商务办公用地
建 设 规 模 以审定的方案为准
土地取得方式 出让
附件及附图名称:
1.《关于核发西岑科创园区组团二出让地块的决定》(编号:沪青规划资源许地〔2024〕46号)一份。2.地下出让面积:*.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地下停车库(具体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准予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占用土地的,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四、本证所需附图与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沪青地(2024)E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略) 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 期:**
用 地 单 位 上海西岑科创 (略)
项目名称 西岑科创园区组团二项目(暂定名)
批准用地机关 (略) 青浦区人民政府
批准用地文号 沪青府土〔2023〕318号
用 地 位 置 青浦区金泽镇,东至张联村江,南至港悦路,西至泽立路,北至岑卜路
用 地 面 积 *.3平方米,地上用地面积*.3平方米,地下用地面积*.2平方米
土 地 用 途 零售商业用地,三类住宅组团用地,商务办公用地
建 设 规 模 以审定的方案为准
土地取得方式 出让
附件及附图名称:
1.《关于核发西岑科创园区组团二出让地块的决定》(编号:沪青规划资源许地〔2024〕46号)一份。2.地下出让面积:*.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地下停车库(具体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准予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占用土地的,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四、本证所需附图与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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