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高新区中华路与岳飞街交叉口西南角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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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高新区中华路与岳飞街交叉口西南角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高 (略) 与岳飞街交叉口西南角地块位于 (略) 高 (略) 与岳飞街交叉口西南,地块北至文泰小学及紫薇苑公园, (略) 全 (略) 及小吴村农田,南至树林,西至小吴村居民区。调查地块面积为*.26m2,合45.7亩。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北纬:36.*°。调查地块原为开发区银杏大街街道小吴村集体用地,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地块土地利用现 (略) (201)、村庄(203)及水浇地(012),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地类为高教用地(08H2A)、果园(0201)及公园绿地(1201)(见附件5),根据《 (略) *-10-1地块( (略) 与岳飞街交叉口西南)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控制图》(见附件3),调查地块拟变更为中小学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该地块在用途变更前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024年4月,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委托单位”)委托河南 (略) (以下简称“我单位”)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成立了调查项目组,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有关文件的要求,项目组于2024年4月25日~5月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024年4月25日~4月26日、5月11日,5月16日项目组成员多次对地块内、相邻地块及周边区域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根据分析,地块内 (略) (略) 全 (略) 运营期间产生的石油烃(C10-C40)可能通过水的淋溶、下渗及大气沉降污染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周边1km范围内安阳县广源热电厂产生的重金属(铅、砷、汞)、氟化物、多环芳烃可能通过大气沉降及地下水径流对调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产生影响;广源硅铁厂产生的重金属(铅、砷)、多环芳烃、氟化物、苯酚、氨氮、石油烃(C10-C40)可能通过大气沉降及地下水径流对调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产生影响;安阳县高庄阀门厂产生的重金属(铅、砷)、石油烃(C10-C40)可能通过大气沉降对调查地块土壤产生影响。

通过第一阶段走访调查可知,地块内及地块周边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对本次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根据相关文件和导则规定,需进行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工作,进一步确认场地污染物种类和污染程度。

根据调查地块用地情况和相邻地块使用情况,结合周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综合考虑确定本次土壤调查的检测指标为:pH、《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中重金属、VOCs和SVOCs等45项基本项目以及特征污染物pH、氨氮、多环芳烃(苊、苊烯、芴、菲、荧蒽、芘、蒽、苯并[g、h、i]芘)、氟化物、石油烃(C10-C40)、苯酚。

地下水检测指标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表1中地下水常规指标:pH、色(铂钴色度单位)、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总硬度(以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锰法,以O2计)、氨氮(以N计)、硫化物、钠、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亚硝酸盐(以N计)、硝酸盐(以N计)、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三氯*烷、四氯化碳、苯、*苯及特征污染物:多环芳烃(苊、苊烯、芴、菲、荧蒽、芘、蒽、苯并[g、h、i]芘)、石油烃(C10-C40)。

, (略) ,安阳

(略) 高 (略) 与岳飞街交叉口西南角地块位于 (略) 高 (略) 与岳飞街交叉口西南,地块北至文泰小学及紫薇苑公园, (略) 全 (略) 及小吴村农田,南至树林,西至小吴村居民区。调查地块面积为*.26m2,合45.7亩。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北纬:36.*°。调查地块原为开发区银杏大街街道小吴村集体用地,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地块土地利用现 (略) (201)、村庄(203)及水浇地(012),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地类为高教用地(08H2A)、果园(0201)及公园绿地(1201)(见附件5),根据《 (略) *-10-1地块( (略) 与岳飞街交叉口西南)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控制图》(见附件3),调查地块拟变更为中小学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该地块在用途变更前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024年4月,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委托单位”)委托河南 (略) (以下简称“我单位”)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成立了调查项目组,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有关文件的要求,项目组于2024年4月25日~5月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024年4月25日~4月26日、5月11日,5月16日项目组成员多次对地块内、相邻地块及周边区域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根据分析,地块内 (略) (略) 全 (略) 运营期间产生的石油烃(C10-C40)可能通过水的淋溶、下渗及大气沉降污染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周边1km范围内安阳县广源热电厂产生的重金属(铅、砷、汞)、氟化物、多环芳烃可能通过大气沉降及地下水径流对调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产生影响;广源硅铁厂产生的重金属(铅、砷)、多环芳烃、氟化物、苯酚、氨氮、石油烃(C10-C40)可能通过大气沉降及地下水径流对调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产生影响;安阳县高庄阀门厂产生的重金属(铅、砷)、石油烃(C10-C40)可能通过大气沉降对调查地块土壤产生影响。

通过第一阶段走访调查可知,地块内及地块周边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对本次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根据相关文件和导则规定,需进行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工作,进一步确认场地污染物种类和污染程度。

根据调查地块用地情况和相邻地块使用情况,结合周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综合考虑确定本次土壤调查的检测指标为:pH、《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中重金属、VOCs和SVOCs等45项基本项目以及特征污染物pH、氨氮、多环芳烃(苊、苊烯、芴、菲、荧蒽、芘、蒽、苯并[g、h、i]芘)、氟化物、石油烃(C10-C40)、苯酚。

地下水检测指标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表1中地下水常规指标:pH、色(铂钴色度单位)、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总硬度(以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锰法,以O2计)、氨氮(以N计)、硫化物、钠、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亚硝酸盐(以N计)、硝酸盐(以N计)、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三氯*烷、四氯化碳、苯、*苯及特征污染物:多环芳烃(苊、苊烯、芴、菲、荧蒽、芘、蒽、苯并[g、h、i]芘)、石油烃(C10-C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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