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
勉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
按照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陕环委〔2023〕1号)文件要求,依据《勉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勉办字〔2021〕55号)文件精神,我局进一步梳理了本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具体事项,现将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开。
一、组织实施乡村振兴计划,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实施生态振兴的重要内容;持续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和村庄清洁行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负责指导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农村可再生能源利用。开展渔业节水模式试点示范,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三、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落实好管控措施,对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四、负责制定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发展和布局规划,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指导养殖场户科学建设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因地制宜推广适宜的资源化利用模式,不断提升生猪屠宰标准化生产。加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推动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
五、负责农业清洁生产,开展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督管理,指导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化肥,推广农作物秸秆、废弃农膜资源化利用,组织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
六、开展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聚焦农田等重点区域,落实外来入侵物种阻截防控措施。
七、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严格落实长江流域十年禁渔。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16日
按照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陕环委〔2023〕1号)文件要求,依据《勉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勉办字〔2021〕55号)文件精神,我局进一步梳理了本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具体事项,现将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开。
一、组织实施乡村振兴计划,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实施生态振兴的重要内容;持续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和村庄清洁行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负责指导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农村可再生能源利用。开展渔业节水模式试点示范,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三、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落实好管控措施,对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四、负责制定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发展和布局规划,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指导养殖场户科学建设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因地制宜推广适宜的资源化利用模式,不断提升生猪屠宰标准化生产。加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推动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
五、负责农业清洁生产,开展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督管理,指导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化肥,推广农作物秸秆、废弃农膜资源化利用,组织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
六、开展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聚焦农田等重点区域,落实外来入侵物种阻截防控措施。
七、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严格落实长江流域十年禁渔。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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