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化工集聚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余姚市化工集聚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 (略) 化工集聚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的信息进行公示,并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基本情况
1)规划名称: (略) 化工集聚区总体规划
2)规划期限:2022年-2035年
3)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由王龙区块和小曹娥区块组成,王龙区块 (略) ,西 (略) , (略) , (略) 。面积约65.52公顷;小曹娥区块用地包括小曹娥工业功能区和小曹娥新增化工区块,为集中连片区域。 (略) ,西 (略) , (略) , (略) 。面积约99.42公顷。
4)发展目标:聚焦发展与区域产业相配套的高端专用化学品和化工新材料产品,实现专业化、特色化发展。 (略) 化工集聚区打造成为高标准建设产业园区、浙江绿色化工产业基地以及省级较低安全风险(D类)化工园区。
5)产业定位:重点承接并延伸发展石化产业下游精细化工与高端新材料领域,以高端化、集聚化、绿色化、数字化为导向,构建形成化工集聚区“一区两片三重点”的“123”产业发展格局,即依托集聚区小曹娥区块和王龙区块两个片区,重点发展高端化学品产业、新材料产业以及高质量发展传统产业。打造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培 (略) 场竞争力的骨干企业,不断提升产业发展的质量和综合竞争力,成为前湾新区的重要产业集聚区。
二、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概述
大气环境:在实施产业准入、严格执行总量控制要求的基础上,规划实施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
地表水环境:集聚区现状和规划期内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 (略) (略) 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根据该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对规划区附近海域海水水质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地下水环境和土壤环境:各项目工程在采取了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各项防渗措施后,正常工况下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重大影响,土壤环境影响可控。
固废环境:规划区内一般固废以综合利用为主,危废由有资质的单位综合利用、焚烧或者填埋处理,各类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可得到有效的控制。
环境风险: (略) 化工集聚区现有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置措施的分析结果,结合本次规划环评风险预测结果,在进一步完善区域风险预警体系、风险事故应急响应体系、应急保障体系、封闭化管理等措施情况下,规划实施后环境风险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三、评价结论
本次规划符合国家、浙江省、 (略) 和余姚总体发展战略要求,也与相关上位规划相协调。集聚区开发建设条件良好,布局基本合理,规划产业结构总体符合区域发展方向,资源、环境能满足园区开发需求,园区的开发实施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园区产业定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产业政策导向,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会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规划实施单位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并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控对策措施的前提下,该规划的实施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规划总体上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要求,从生态环境角度看,本规划基本可行。
四、索取简本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环评简本、全文本的方式:通过规划编制单位可查阅。
公众查阅环评简本的期限: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与主要事项
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对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的相关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规划编制单位、余姚生态环境部门联系。
七、规划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化工集聚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574-*
联系地址: (略) 小曹 (略) 89-1
八、公示期限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即2024年5月27日~2024年6月7日。
(略) 化工集聚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中心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 (略) 化工集聚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的信息进行公示,并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基本情况
1)规划名称: (略) 化工集聚区总体规划
2)规划期限:2022年-2035年
3)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由王龙区块和小曹娥区块组成,王龙区块 (略) ,西 (略) , (略) , (略) 。面积约65.52公顷;小曹娥区块用地包括小曹娥工业功能区和小曹娥新增化工区块,为集中连片区域。 (略) ,西 (略) , (略) , (略) 。面积约99.42公顷。
4)发展目标:聚焦发展与区域产业相配套的高端专用化学品和化工新材料产品,实现专业化、特色化发展。 (略) 化工集聚区打造成为高标准建设产业园区、浙江绿色化工产业基地以及省级较低安全风险(D类)化工园区。
5)产业定位:重点承接并延伸发展石化产业下游精细化工与高端新材料领域,以高端化、集聚化、绿色化、数字化为导向,构建形成化工集聚区“一区两片三重点”的“123”产业发展格局,即依托集聚区小曹娥区块和王龙区块两个片区,重点发展高端化学品产业、新材料产业以及高质量发展传统产业。打造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培 (略) 场竞争力的骨干企业,不断提升产业发展的质量和综合竞争力,成为前湾新区的重要产业集聚区。
二、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概述
大气环境:在实施产业准入、严格执行总量控制要求的基础上,规划实施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
地表水环境:集聚区现状和规划期内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 (略) (略) 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根据该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对规划区附近海域海水水质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地下水环境和土壤环境:各项目工程在采取了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各项防渗措施后,正常工况下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重大影响,土壤环境影响可控。
固废环境:规划区内一般固废以综合利用为主,危废由有资质的单位综合利用、焚烧或者填埋处理,各类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可得到有效的控制。
环境风险: (略) 化工集聚区现有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置措施的分析结果,结合本次规划环评风险预测结果,在进一步完善区域风险预警体系、风险事故应急响应体系、应急保障体系、封闭化管理等措施情况下,规划实施后环境风险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三、评价结论
本次规划符合国家、浙江省、 (略) 和余姚总体发展战略要求,也与相关上位规划相协调。集聚区开发建设条件良好,布局基本合理,规划产业结构总体符合区域发展方向,资源、环境能满足园区开发需求,园区的开发实施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园区产业定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产业政策导向,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会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规划实施单位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并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控对策措施的前提下,该规划的实施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规划总体上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要求,从生态环境角度看,本规划基本可行。
四、索取简本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环评简本、全文本的方式:通过规划编制单位可查阅。
公众查阅环评简本的期限: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与主要事项
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对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的相关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规划编制单位、余姚生态环境部门联系。
七、规划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化工集聚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574-*
联系地址: (略) 小曹 (略) 89-1
八、公示期限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即2024年5月27日~2024年6月7日。
(略) 化工集聚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中心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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