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2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2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24日????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24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示日期为2024年5月24日——2024年6月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真):0888-*

通讯地址: (略) 古 (略)

邮 ???编:*


序号

文 ?件 ?名 ?称

文 ?号

发文日期

1

丽环审【2024】4-2号 (略) 桶装水、瓶装水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批复(改2)

丽环审〔2024〕4-2号

2024年5月24日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24日

相关链接: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24日????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24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示日期为2024年5月24日——2024年6月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真):0888-*

通讯地址: (略) 古 (略)

邮 ???编:*


序号

文 ?件 ?名 ?称

文 ?号

发文日期

1

丽环审【2024】4-2号 (略) 桶装水、瓶装水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批复(改2)

丽环审〔2024〕4-2号

2024年5月24日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24日

相关链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