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新增及调整项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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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新增及调整项目的批复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县属企事业各单位,省驻琼中各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项目谋划,根据《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琼财农〔2022〕370号)》要求,经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2024年第4次会议审定,并公示无异议,现将2024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计划新增及调整项目情况批复如下:

一、新增项目情况

新增2024年衔接资金项目19个、资金规模2958.*元。其中产业发展类项目18个、资金规模2933.*元;乡村建设行动类项目1个、资金规模25.*元(详见附件1)。

二、调整项目情况

调整2024年衔接资金项目8个,调整前资金规模525.*元,调整后资金规模*元,调增资金332.*元。分别为产业发展类项目2个,调整前资金规模*元,调整后资金规模*元;就业类项目4个,调整前资金规模*元,调整后资金规145.*元;乡村建设行动类项目2个,调整前资金规模85.*元,调整后资金规模82.*元(详见附件2)。

三、不予实施项目情况

2024年衔接资金项目计划不予实施项目16个、资金规模2953.*元。分别为产业发展类项目5个,资金规模*元;就业类项目10个,资金规模283.*元;乡村建设行动类项目1个,资金规模*元(详见附件3)。

四、项目计划总体情况

经此次调整,我县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共计182个,资金规模*.*元。其中,产业发展类项目57个,资金规模*.*元;水利项目10个,资金规模1960.*元;乡村建设行动类项目30个,资金规模8050.*元;就业类项目72个,资金规模3700.*元;巩固三保障项目1个,资金规模*元;项目管理费项目12个,资金规模*元(详见附件4)。

五、有关要求

一是县财政局要及时做好新增及调整项目的资金安排工作,确保新增及调整的项目顺利实施。二是各衔接资金项目业主单位要严格按照流程做好项目公示公告,提高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三是各衔接资金项目业主单位要保证工程质量,加快项目实施及资金支出进度,确保资金使用达到预期效益。

附件:附件1: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新增项目表.xlsx

附件2: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调整项目表.xlsx

附件3: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不予实施项目表.xlsx

附件4: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汇总表.xlsx

附件5:绩效目标表.rar



中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实施

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27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县属企事业各单位,省驻琼中各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项目谋划,根据《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琼财农〔2022〕370号)》要求,经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2024年第4次会议审定,并公示无异议,现将2024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计划新增及调整项目情况批复如下:

一、新增项目情况

新增2024年衔接资金项目19个、资金规模2958.*元。其中产业发展类项目18个、资金规模2933.*元;乡村建设行动类项目1个、资金规模25.*元(详见附件1)。

二、调整项目情况

调整2024年衔接资金项目8个,调整前资金规模525.*元,调整后资金规模*元,调增资金332.*元。分别为产业发展类项目2个,调整前资金规模*元,调整后资金规模*元;就业类项目4个,调整前资金规模*元,调整后资金规145.*元;乡村建设行动类项目2个,调整前资金规模85.*元,调整后资金规模82.*元(详见附件2)。

三、不予实施项目情况

2024年衔接资金项目计划不予实施项目16个、资金规模2953.*元。分别为产业发展类项目5个,资金规模*元;就业类项目10个,资金规模283.*元;乡村建设行动类项目1个,资金规模*元(详见附件3)。

四、项目计划总体情况

经此次调整,我县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共计182个,资金规模*.*元。其中,产业发展类项目57个,资金规模*.*元;水利项目10个,资金规模1960.*元;乡村建设行动类项目30个,资金规模8050.*元;就业类项目72个,资金规模3700.*元;巩固三保障项目1个,资金规模*元;项目管理费项目12个,资金规模*元(详见附件4)。

五、有关要求

一是县财政局要及时做好新增及调整项目的资金安排工作,确保新增及调整的项目顺利实施。二是各衔接资金项目业主单位要严格按照流程做好项目公示公告,提高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三是各衔接资金项目业主单位要保证工程质量,加快项目实施及资金支出进度,确保资金使用达到预期效益。

附件:附件1: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新增项目表.xlsx

附件2: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调整项目表.xlsx

附件3: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不予实施项目表.xlsx

附件4: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汇总表.xlsx

附件5:绩效目标表.rar



中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实施

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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