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沙河朝宗桥分洪工程拟审查项目
北沙河朝宗桥分洪工程拟审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昌平区沙河镇西南侧
公示时间:2024-05-31
受理时间:2024-05-1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本工程建设过程中在采取环保措施后,可以降低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且施工期的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逐渐消失。项目建成后,对于提高北沙河防洪能力、保护居民生命及财产安全,保障朝宗桥文物安全,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保持河岸稳定、防治水土流失具有积极意义。在严格执行环 保“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 (略) 的排放标准要求,切实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已完成受理情况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联系人:姚琪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 (略)
审批部门: (略) 昌平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略) 15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昌平区水务局
建设地点: (略) 昌平区沙河镇西南侧
公示时间:2024-05-31
受理时间:2024-05-1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本工程建设过程中在采取环保措施后,可以降低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且施工期的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逐渐消失。项目建成后,对于提高北沙河防洪能力、保护居民生命及财产安全,保障朝宗桥文物安全,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保持河岸稳定、防治水土流失具有积极意义。在严格执行环 保“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 (略) 的排放标准要求,切实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已完成受理情况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联系人:姚琪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 (略)
审批部门: (略) 昌平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略) 15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昌平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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