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双滦建龙矿业有限公司新建尾矿浮选铜硫综合回收项目审批决定公告
承德市双滦建龙矿业有限公司新建尾矿浮选铜硫综合回收项目审批决定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下列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14-*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双滦区分局
邮 编:*
编号 | 批复文号 | 项目名称 | 发文日期 | 公告日期 |
1 | 承双滦环审【2024】10号.pdf | (略) (略) 新建尾矿浮选铜硫综合回收项目 | 2024年5月27日 | 2024年5月27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下列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14-*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双滦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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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批复文号 | 项目名称 | 发文日期 | 公告日期 |
1 | 承双滦环审【2024】10号.pdf | (略) (略) 新建尾矿浮选铜硫综合回收项目 | 2024年5月27日 | 2024年5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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