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2024年5月27日公告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项目信息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2024年5月27日公告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项目信息
2024年5月27日,我局受理并备案了以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材料,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的通知》(浙政发〔2014〕38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将浙江省列为国家层面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复函》(环办函〔2015〕494号)和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环评审批方式改革的通知》(浙环发(2016)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基本情况 | 编制单位(编制负责人) | 环评文本 | 备案情况 |
1 | 年产建筑新材料*吨技术改造项目 | 浙江 (略) | (略) 长兴县泗安镇工业园区 | (略) 场需求及企业发展需要,企业对项目进行了调整,本项目总投资约*元,位于长兴县泗安镇工业园区,租赁长兴 (略) 闲置工业厂房约7322平方米,利用原有生产设备、自动计量设备、混合机、斗提机、输送设备、自动打包、自动码垛设备等生产设备,多台化验设备等,对产品进行升级改造。待建成投产后可形成年产*吨抹灰石膏、*吨自流平石膏、*吨腻子粉、*吨瓷砖粘合粉的生产能力,达产后实现年销售收入*元,税前利润*元,创税*元,净利润:853.*元。本项目不新增排放总量,不新增能耗,对原有产品方案进行升级改造。 | 杭州 (略) (周鹏飞) |
2024年5月27日,我局受理并备案了以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材料,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的通知》(浙政发〔2014〕38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将浙江省列为国家层面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复函》(环办函〔2015〕494号)和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环评审批方式改革的通知》(浙环发(2016)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基本情况 | 编制单位(编制负责人) | 环评文本 | 备案情况 |
1 | 年产建筑新材料*吨技术改造项目 | 浙江 (略) | (略) 长兴县泗安镇工业园区 | (略) 场需求及企业发展需要,企业对项目进行了调整,本项目总投资约*元,位于长兴县泗安镇工业园区,租赁长兴 (略) 闲置工业厂房约7322平方米,利用原有生产设备、自动计量设备、混合机、斗提机、输送设备、自动打包、自动码垛设备等生产设备,多台化验设备等,对产品进行升级改造。待建成投产后可形成年产*吨抹灰石膏、*吨自流平石膏、*吨腻子粉、*吨瓷砖粘合粉的生产能力,达产后实现年销售收入*元,税前利润*元,创税*元,净利润:853.*元。本项目不新增排放总量,不新增能耗,对原有产品方案进行升级改造。 | 杭州 (略) (周鹏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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