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肥东县众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肥东县众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肥东县众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肥东县众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
建设地点: | 肥东县众兴水库 | ||
建设单位: | 肥东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北易昇 (略) | ||
项目概况: | 主要建设内容:大坝坝体及坝基防渗加固、坝顶及上下游坝坡改造;新建开敞式上下坝泄洪闸,现状泄洪涵洞封堵;非常溢洪道、防洪闸、大坝右坝肩进水闸局部加固;大坝左坝肩新建进水闸;拆除泄洪涵洞西侧灌溉放水闸;拆除重建余巷河坝段左岸岗地灌溉放水闸;拆除滁河干渠浆砌石挡墙变形段改建为护坡;生物防治;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改造; (略) 及管理设施改造等。主要工程量:土方开挖*m3、石方开挖710m3、粘土回填*m3、土方回填*m3、腐殖土*m3、石渣回填319m3、碎石*m3、砂*m3、 块石2188m3、混凝土拆除*m3、干、浆砌石拆除2337m3、其他拆除*m3、浆砌石907m3、干砌石3746m3、混凝土防渗墙*m2、混凝土*m3、钢筋制安1659t、回填灌浆 473m。项目总投资估算*万元,环保投资279.*元。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投〔2022〕321号《关于同意肥东县众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立项的批复》已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项目代码为2207-*-04-01-*。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处理措施,围堰基坑内排水采用中和沉淀法处理后用于混凝土养护、洒水除尘等;灌浆施工废水经集水集浆池收集后经中和、沉淀处理回用;施工机械冲洗废水采用简易除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或停放场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生活污水利用现有处理设施。不在众兴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施工生产、生活区,禁止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污染物处理设施、设备仓库和场地,施工场地、生活区的设置应与水源地保护区保持一定距离。在众兴水库各取水口和新建泄洪闸围堰上游设置防污帘,严格监控取水水质。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报告书》中关于施工期的环境管理要求。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要求,加强车辆的维修和保养,以减少汽、柴油的泄漏。尽量选用优质油料,减少有害尾气排放。合理安排清淤作业区域选取,尽量选择在居民点下风向开展清淤作业。 (三)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场地布局、 (略) 线,如有居民需要,安装临时隔声屏障或采取其他减振、隔声措施,减少对周边居民影响。 (四)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 化”处置原则,施工弃渣运 (略) 安徽段站前七标工程项目进行土石方综合利用,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堆土场进行土地复垦或植被恢复;建筑垃圾优先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规范收集、暂存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生态保护措施。设置警示牌标明工程施工区范围,禁止越界施工占地或破坏堤外草洲和浅水洼地、沼泽;加强施工管理与监理,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及施工活动造成的植被损失,减少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加强对施工人员有关环境保护和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教育;禁止施工人员猎捕蛙类、蛇类、哺乳类、鸟类等野生动物和从事其它有碍生态环境保护的活动;工程完工后对临时占地进行林草植被恢复或耕地复垦;植被恢复,种植适宜林草,植被恢复选用本地物种。加强施工期管理,开展水生生态监测。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优化施工工艺等。禁止污水排放到水库。强化施工管理和项目段环境监测,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设置弃土场、施工营地等临时用地,严格落实废水、固体废物等处置措施,严禁乱丢乱弃。划定施工范围,严禁越界施工,减轻对沿线自然生态、生物资源的影响;落实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设计,涉水施工避让水生生物繁殖期,及时掌握生态保护和恢复状态。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严格管控施工期油料运输,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确风险防范和应急要求及措施,储备风险防范应急物资,做好与地方政府等相关单位应急预案的衔接和联动。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肥东县行政服务中心投资项目综合受理区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通讯地址: | 肥东县店 (略) 2号政务服务中心三层A区(西北角)投资项目综合受理区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肥东县众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肥东县众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
建设地点: | 肥东县众兴水库 | ||
建设单位: | 肥东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北易昇 (略) | ||
项目概况: | 主要建设内容:大坝坝体及坝基防渗加固、坝顶及上下游坝坡改造;新建开敞式上下坝泄洪闸,现状泄洪涵洞封堵;非常溢洪道、防洪闸、大坝右坝肩进水闸局部加固;大坝左坝肩新建进水闸;拆除泄洪涵洞西侧灌溉放水闸;拆除重建余巷河坝段左岸岗地灌溉放水闸;拆除滁河干渠浆砌石挡墙变形段改建为护坡;生物防治;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改造; (略) 及管理设施改造等。主要工程量:土方开挖*m3、石方开挖710m3、粘土回填*m3、土方回填*m3、腐殖土*m3、石渣回填319m3、碎石*m3、砂*m3、 块石2188m3、混凝土拆除*m3、干、浆砌石拆除2337m3、其他拆除*m3、浆砌石907m3、干砌石3746m3、混凝土防渗墙*m2、混凝土*m3、钢筋制安1659t、回填灌浆 473m。项目总投资估算*万元,环保投资279.*元。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投〔2022〕321号《关于同意肥东县众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立项的批复》已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项目代码为2207-*-04-01-*。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处理措施,围堰基坑内排水采用中和沉淀法处理后用于混凝土养护、洒水除尘等;灌浆施工废水经集水集浆池收集后经中和、沉淀处理回用;施工机械冲洗废水采用简易除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或停放场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生活污水利用现有处理设施。不在众兴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施工生产、生活区,禁止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污染物处理设施、设备仓库和场地,施工场地、生活区的设置应与水源地保护区保持一定距离。在众兴水库各取水口和新建泄洪闸围堰上游设置防污帘,严格监控取水水质。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报告书》中关于施工期的环境管理要求。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要求,加强车辆的维修和保养,以减少汽、柴油的泄漏。尽量选用优质油料,减少有害尾气排放。合理安排清淤作业区域选取,尽量选择在居民点下风向开展清淤作业。 (三)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场地布局、 (略) 线,如有居民需要,安装临时隔声屏障或采取其他减振、隔声措施,减少对周边居民影响。 (四)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 化”处置原则,施工弃渣运 (略) 安徽段站前七标工程项目进行土石方综合利用,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堆土场进行土地复垦或植被恢复;建筑垃圾优先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规范收集、暂存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生态保护措施。设置警示牌标明工程施工区范围,禁止越界施工占地或破坏堤外草洲和浅水洼地、沼泽;加强施工管理与监理,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及施工活动造成的植被损失,减少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加强对施工人员有关环境保护和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教育;禁止施工人员猎捕蛙类、蛇类、哺乳类、鸟类等野生动物和从事其它有碍生态环境保护的活动;工程完工后对临时占地进行林草植被恢复或耕地复垦;植被恢复,种植适宜林草,植被恢复选用本地物种。加强施工期管理,开展水生生态监测。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优化施工工艺等。禁止污水排放到水库。强化施工管理和项目段环境监测,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设置弃土场、施工营地等临时用地,严格落实废水、固体废物等处置措施,严禁乱丢乱弃。划定施工范围,严禁越界施工,减轻对沿线自然生态、生物资源的影响;落实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设计,涉水施工避让水生生物繁殖期,及时掌握生态保护和恢复状态。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严格管控施工期油料运输,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确风险防范和应急要求及措施,储备风险防范应急物资,做好与地方政府等相关单位应急预案的衔接和联动。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肥东县行政服务中心投资项目综合受理区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通讯地址: | 肥东县店 (略) 2号政务服务中心三层A区(西北角)投资项目综合受理区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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