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舒城快乐豆儿童用品有限公司舒城快乐豆儿童用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舒城快乐豆儿童用品有限公司舒城快乐豆儿童用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舒环评〔2024〕19号
关于舒城快乐豆儿童用品有限公司舒城快乐豆儿童用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舒城快 (略) :
你公司报来《舒城快乐豆儿童用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批复意见
舒城快 (略) 舒城快乐豆儿童用品项目位于舒城经济开发区城关 (略) ,租赁 (略) 现有厂房,总占地面积2089.6平方米,总投资*元。主要生产工艺为:将原料木材通过定长、出榫、打孔、切斜角、铣型、砂光、UV底漆辊涂、固化、抛光、拼装、打磨、补灰、组装、面漆喷涂及烘干、包装等工序加工,可形成年产童床0.*件、儿童餐椅*件的生产能力。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区域环境政策及舒城经济开发区城关园区总体规划及其规划环评要求。在全面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结合专家审查意见,从环境管理角度,原则同意项目按照安徽民洲环境 (略) 编制的《报告表》及本审批意见要求进行建设。
二、污染防治措施要求
为保护区域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建设而降低,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须做到以下要求:
1. 切实做好项目废气的有效收集和规范处置。定长、出榫、打孔、切斜角、铣型、砂光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管道收集纳入中央集尘系统+沉降室+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0米高排气筒排放;辊涂固化设备密闭,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拼装间、烘干通道密闭,设置抽风换气;调漆间、喷漆房、人工补漆间密闭,设置负压抽风;人工补漆废气经水帘柜处理,与辊涂、固化、调漆、喷漆及烘干一起进入喷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危废库密闭,废气经抽排风系统+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0米高排气筒排放;底漆抛光设备密闭,经集气管道收集;打磨间封闭,设置抽风换气;抛光、打磨粉尘一并纳入中央集尘系统+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0米高排气筒排放。确保颗粒物、*苯、二*苯、非*烷总烃等排放满足安徽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4/4337-2023)中的标准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4/4337-2023)中的标准要求。食堂油烟须统一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要求。
2. 严格按照“雨污分流,一口对外”的标准要求, (略) 建设。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和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进入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喷漆水帘废水、喷淋塔废水经厂区内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更换废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
3. 规范废化学品包装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砂纸、漆磨粉尘、水帘柜及喷淋塔废水等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处置和管理;切实做好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不合格品等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或规范处置;生活垃圾统一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日产日清。
4. 切实做好砂光机、打磨机等噪声源强的减振、降噪及其生产车间封闭,强化企业内部环境管理,规范操作行为,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敏感点执行2类标准。
5. 项目单位须严 (略) 生态环境局批复的总量指标要求组织生产、治污,不得以任何理由超总量排污。
三、环境管理要求
1. 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含简化、登记),不得无证排污。项目竣工试运行和污染治理设施同步投入运转正常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2. 按照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工作及信息公开的通知》(皖环函〔2019〕805号)文件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工作。
3. 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建设单位须自觉接受我局的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内部环境管理。
四、事中事后监管
舒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对该项目实施属地管理,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分别负责日常环境监察和监督性监测等工作。
2024年5月27日
抄送:舒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生态环境监测站,环评单位,设计单位。
舒环评〔2024〕19号
关于舒城快乐豆儿童用品有限公司舒城快乐豆儿童用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舒城快 (略) :
你公司报来《舒城快乐豆儿童用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批复意见
舒城快 (略) 舒城快乐豆儿童用品项目位于舒城经济开发区城关 (略) ,租赁 (略) 现有厂房,总占地面积2089.6平方米,总投资*元。主要生产工艺为:将原料木材通过定长、出榫、打孔、切斜角、铣型、砂光、UV底漆辊涂、固化、抛光、拼装、打磨、补灰、组装、面漆喷涂及烘干、包装等工序加工,可形成年产童床0.*件、儿童餐椅*件的生产能力。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区域环境政策及舒城经济开发区城关园区总体规划及其规划环评要求。在全面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结合专家审查意见,从环境管理角度,原则同意项目按照安徽民洲环境 (略) 编制的《报告表》及本审批意见要求进行建设。
二、污染防治措施要求
为保护区域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建设而降低,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须做到以下要求:
1. 切实做好项目废气的有效收集和规范处置。定长、出榫、打孔、切斜角、铣型、砂光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管道收集纳入中央集尘系统+沉降室+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0米高排气筒排放;辊涂固化设备密闭,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拼装间、烘干通道密闭,设置抽风换气;调漆间、喷漆房、人工补漆间密闭,设置负压抽风;人工补漆废气经水帘柜处理,与辊涂、固化、调漆、喷漆及烘干一起进入喷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危废库密闭,废气经抽排风系统+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0米高排气筒排放;底漆抛光设备密闭,经集气管道收集;打磨间封闭,设置抽风换气;抛光、打磨粉尘一并纳入中央集尘系统+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0米高排气筒排放。确保颗粒物、*苯、二*苯、非*烷总烃等排放满足安徽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4/4337-2023)中的标准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4/4337-2023)中的标准要求。食堂油烟须统一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要求。
2. 严格按照“雨污分流,一口对外”的标准要求, (略) 建设。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和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进入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喷漆水帘废水、喷淋塔废水经厂区内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更换废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
3. 规范废化学品包装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砂纸、漆磨粉尘、水帘柜及喷淋塔废水等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处置和管理;切实做好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不合格品等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或规范处置;生活垃圾统一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日产日清。
4. 切实做好砂光机、打磨机等噪声源强的减振、降噪及其生产车间封闭,强化企业内部环境管理,规范操作行为,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敏感点执行2类标准。
5. 项目单位须严 (略) 生态环境局批复的总量指标要求组织生产、治污,不得以任何理由超总量排污。
三、环境管理要求
1. 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含简化、登记),不得无证排污。项目竣工试运行和污染治理设施同步投入运转正常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2. 按照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工作及信息公开的通知》(皖环函〔2019〕805号)文件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工作。
3. 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建设单位须自觉接受我局的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内部环境管理。
四、事中事后监管
舒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对该项目实施属地管理,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分别负责日常环境监察和监督性监测等工作。
2024年5月27日
抄送:舒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生态环境监测站,环评单位,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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